圣经分卷分章注解   

霞步


利4

【利4: 1-35】【耶和华对摩西说:‘你晓谕以色列人说:若有人在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上误犯了一件……。】在利未记第四中记载了,献赎罪祭的条例,也就是为误犯的罪献祭的条例。【耶和华对摩西说:‘你晓谕以色列人说:’若有人在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上误犯了一件,或是受膏的祭司犯罪,使百姓陷在罪里,就当为他所犯的罪把没有残疾的公牛犊献给耶和华为赎罪祭。他要牵公牛到会幕门口,在耶和华面前按手在牛的头上,把牛宰于耶和华面前。】“耶和华对摩西说”,说明献祭的条例乃是出于神的命令。“误犯”,是指无心的过失或因疏忽而犯的罪,原因是人肉体的软弱,而不是故意悖逆、抵挡神。“受膏的祭司”指大祭司,仅大祭司在承接圣职时需要受膏(6:20-22)。大祭司在神面前肩负以色列众百姓(出28:12),故他一人犯罪,就会“使百姓陷在罪里”,所以祭物的价值最高,他“就当为他所犯的罪把没有残疾的公牛犊献给耶和华为赎罪祭”。大祭司“按手在牛的头上”,象征在神面前承认自己的罪,并由无辜的祭牲代自己受惩罚。“赎罪祭”的功用是除去罪的影响,而不是除去罪,【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,断不能除罪。】(来10:4)。所以“赎罪祭”是为了洁净神的百姓,使他们“蒙赦免”、与神恢复交通,让神得以继续与祂的百姓同住(15:31)。但“赎罪祭”只对“误犯”的罪有效,人【若故意犯罪,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】(来10:26),必须按照律法受惩罚(民15:30-31)。【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带到会幕,把指头蘸于血中,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圣所的幔子弹血七次,又要把些血抹在会幕内、耶和华面前香坛的四角上,再把公牛所有的血倒在会幕门口、燔祭坛的脚那里。】大祭司是在会幕里事奉神,他的罪也会使会幕变得污秽,所以必须把血“带到会幕”,“把指头蘸于血中”,“血”为赎罪,用指头弹血,每弹一次需蘸血一次。“在耶和华面前”,即指“对着圣所的幔子”,“弹血七次”,“七”在圣经里表征完全,故弹血七次意指完全遮盖罪行,使神心满意足。抹血象征遮盖罪行,“香坛的四角”,表征血赎罪的功效,借着洁净“香坛”,恢复他在神面前的属灵功用。把多余的血倒在燔祭坛的脚下,而燔祭坛就在靠近会幕门口处(出40:6)。可见在“赎罪祭”中,血的处理非常严肃,【因血里有生命,所以能赎罪】(17:11)。【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了】(来9:22),所以基督【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,乃用自己的血,只一次进入圣所,成了永远赎罪的事。】(来9:12)【要把赎罪祭公牛所有的脂油,乃是盖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,并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,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,与肝上的网子和腰子,一概取下,与平安祭公牛上所取的一样;祭司要把这些烧在燔祭的坛上。】祭牲的“脂油”,是牲畜体内最肥美上好的部分。希伯来人认为脂油是动物的最好部分,而腰子、肝上的网子则代表人的感情。“把这些烧在燔祭的坛上”,功用相当于“燔祭”,目的是“作为馨香的祭”求神悦纳。【公牛的皮和所有的肉,并头、腿、脏、腑、粪,就是全公牛,要搬到营外洁净之地、倒灰之所,用火烧在柴上。】“全公牛”,是指牛身上除血和脂油以外所有的部位。“营外”,指以色列人扎营地外面的洁净之地(6:11)。“烧在柴上”,指赎罪祭的祭牲必须全部烧在营外,神就是要祂的子民彻底对付罪,完全洁净,使神的营不容沾染污秽。


【以色列全会众若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,误犯了罪,是隐而未现、会众看不出来的,会众一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献一只公牛犊为赎罪祭,牵到会幕前。会中的长老就要在耶和华面前按手在牛的头上,将牛在耶和华面前宰了。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带到会幕,把指头蘸于血中,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幔子弹血七次,又要把些血抹在会幕内、耶和华面前坛的四角上,再把所有的血倒在会幕门口、燔祭坛的脚那里。把牛所有的脂油都取下,烧在坛上;收拾这牛,与那赎罪祭的牛一样。祭司要为他们赎罪,他们必蒙赦免。他要把牛搬到营外烧了,像烧头一个牛一样;这是会众的赎罪祭。】第二种犯罪是“以色列全会众”误犯了罪,祭物的价值和大祭司犯罪一样,必须由“会中的长老”在神面前“按手在牛的头上”,代表会众在神面前认罪,其他的步骤与大祭司犯罪相同。因为以色列全体是一个【祭司的国度】(出19:6),所以全体所犯的罪与大祭司的罪相等。“祭司要为他们赎罪”,表示祭司作为“中保”代替献祭者承担罪责。而罪的全部后果,要等候将来那位【中保】(提前2:5)舍命付上【罪的工价】(罗6:23),才能彻底解决。基督就是那位真正的【将来美事的大祭司】(来9:11),祂【一次被献,担当了多人的罪】(来9:28),彻底解决了罪的后果。【官长若行了耶和华他神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,误犯了罪,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,就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公山羊为供物,按手在羊的头上,宰于耶和华面前、宰燔祭牲的地方;这是赎罪祭。祭司要用指头蘸些赎罪祭牲的血,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,把血倒在燔祭坛的脚那里。所有的脂油,祭司都要烧在坛上,正如平安祭的脂油一样。至于他的罪,祭司要为他赎了,他必蒙赦免。】第三种犯罪是“官长”误犯了罪,必须由本人“按手在羊的头上”,在神面前认罪。“官长”是民间的领袖,他犯罪只会影响自己管理的会众,所以使用的祭牲“公山羊”,在价值上也低于祭司和全民所用的“公牛犊”。“官长”由祭司代赎,还要在“燔祭坛的四角”抹血。“至于他的罪,祭司要为他赎了,他必蒙赦免”。【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,误犯了罪,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,就要为所犯的罪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山羊为供物,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,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。祭司要用指头蘸些羊的血,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,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坛的脚那里,又要把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,正如取平安祭牲的脂油一样。祭司要在坛上焚烧,在耶和华面前作为馨香的祭,为他赎罪,他必蒙赦免。人若牵一只绵羊羔为赎罪祭的供物,必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羊,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,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作赎罪祭。祭司要用指头蘸些赎罪祭牲的血,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,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坛的脚那里,又要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,正如取平安祭羊羔的脂油一样。祭司要按献给耶和华火祭的条例,烧在坛上。至于所犯的罪,祭司要为他赎了,他必蒙赦免。】第四种犯罪是一般的平民百姓“误犯了罪”,必须由本人“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”,在神面前认罪。百姓犯罪只会影响个人、家庭和周围的人,所以可以根据经济能力,用较便宜的“母山羊”、“绵羊羔”作为祭物,但赎罪祭的祭牲必须是没有残疾的,其他步骤都与“官长”相同。“至于所犯的罪,祭司要为他赎了,他必蒙赦免”。今天我们得救以后仍有可能会犯罪,并且也实在是犯过罪。为此,愿我们今天都要承认自己所犯的罪,并要照神的话,到神面前来坦诚的认自己的罪,【我们若认自己的罪,神是信实的,是公义的,必要赦免我们的罪,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。】我们就要感谢赞美神!阿们!


<赎罪祭的条例>

读经【利4: 1-35】【耶和华对摩西说:'你晓谕以色列人说:若有人在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上误犯了一件,或是受膏的祭司犯罪,使百姓陷在罪里……。】利未记第四章是关于误犯罪的人献祭的条例。【耶和华对摩西说:‘你晓谕以色列人说:若有人在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上误犯了一件,或是受膏的祭司犯罪,使百姓陷在罪里,就当为他所犯的罪把没有残疾的公牛犊献给耶和华为赎罪祭。他要牵公牛到会幕门口,在耶和华面前按手在牛的头上,把牛宰于耶和华面前。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带到会幕,把指头蘸于血中,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圣所的幔子弹血七次,又要把些血抹在会幕内、耶和华面前香坛的四角上,再把公牛所有的血倒在会幕门口、燔祭坛的脚那里。要把赎罪祭公牛所有的脂油,乃是盖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,并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,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,与肝上的网子和腰子,一概取下,与平安祭公牛上所取的一样;祭司要把这些烧在燔祭的坛上。公牛的皮和所有的肉,并头、腿、脏、腑、粪,就是全公牛,要搬到营外洁净之地、倒灰之所,用火烧在柴上。】“误犯”是指因人的软弱,无意间犯了一条耶和华神所吩咐的禁令。人若故意犯罪,赎罪祭便没有功效(民15:30-31)。人犯了罪就要承认所犯的罪,并要负起犯罪的责任,不分贵贱贫富,犯了罪都要献此祭。关于误犯的罪这里列出四种人,第一种人是:“受膏的祭司犯罪”,是指大祭司。大祭司若无意中犯罪,就是在任何事上犯了一条耶和华所吩咐的禁令, 使百姓陷在罪里,他就当为自己所犯的罪,献公牛给耶和华为赎罪祭,是没有残疾的,要把牛宰于耶和华面前,他要牵公牛到会幕门口,按手在牛的头上。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,带到会幕那里。 祭司要把手指蘸在血中,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圣所的幔子弹血七次, 又要把一些血抹在会幕内,在耶和华面前香坛的四个翘角上,再把公牛其余的血全倒在会幕门口燔祭坛的底座上。赎罪祭的特点是弹血、抹血,表示遮盖罪恶。他又要取出这头赎罪祭公牛所有的脂肪,就是包着内脏的脂肪和内脏上所有的脂肪, 并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,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,以及肝上的网油,正如从平安祭的牛身上所取的,祭司要把这些烧在燔祭坛上。 但公牛的皮和所有的肉,以及头、腿、内脏、粪, 就是全公牛,要搬到营外清洁的地方倒灰之处,放在柴上用火焚烧。因为牛象征地担当了罪,必须全牛烧毁,不可留在倒灰的地方,目的是洗去大祭司因误犯了罪对圣所造成的污秽,所以不可把祭牲烧在坛上,而应烧在营外。希伯来书13:11-13提到此条例,把主耶稣和赎罪祭的牺牲相比,祂的血为罪献在圣所中,又在“营外”,即耶路撒冷城外是髑髅地受死,使人类可得拯救。


第二种误犯罪的人是:【以色列全会众若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,误犯了罪,是隐而未现、会众看不出来的,会众一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献一只公牛犊为赎罪祭,牵到会幕前。会中的长老就要在耶和华面前按手在牛的头上,将牛在耶和华面前宰了。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带到会幕,把指头蘸于血中,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幔子弹血七次,又要把些血抹在会幕内、耶和华面前坛的四角上,再把所有的血倒在会幕门口、燔祭坛的脚那里。把牛所有的脂油都取下,烧在坛上;收拾这牛,与那赎罪祭的牛一样。祭司要为他们赎罪,他们必蒙赦免。他要把牛搬到营外烧了,像烧头一个牛一样;这是会众的赎罪祭。】以色列全会众误犯罪要献一只公牛犊为赎罪祭,会中的长老就要在耶和华面前按手在牛的头上,与那赎罪祭的牛相同,祭司要为他们赎罪,他们必蒙赦免。第三种误犯罪的人是:【官长若行了耶和华他神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,误犯了罪,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,就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公山羊为供物,按手在羊的头上,宰于耶和华面前、宰燔祭牲的地方;这是赎罪祭。祭司要用指头蘸些赎罪祭牲的血,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,把血倒在燔祭坛的脚那里。所有的脂油,祭司都要烧在坛上,正如平安祭的脂油一样。至于他的罪,祭司要为他赎了,他必蒙赦免。】官长误犯罪需要献没有残疾的公山羊,要按手在羊的头上宰于耶和华面前,宰祭牲的地方,祭司要用指头蘸些赎罪赎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,把血倒在燔祭坛的脚那里,所有的脂油,祭司都要烧在坛上,正如平安祭的脂油一样,至于所犯的罪,祭司要为他赎罪,他必蒙赦免。


第四种误犯罪的人是:【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,误犯了罪,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,就要为所犯的罪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山羊为供物,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,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。祭司要用指头蘸些羊的血,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,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坛的脚那里,又要把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,正如取平安祭牲的脂油一样。祭司要在坛上焚烧,在耶和华面前作为馨香的祭,为他赎罪,他必蒙赦免。人若牵一只绵羊羔为赎罪祭的供物,必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羊,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,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作赎罪祭。祭司要用指头蘸些赎罪祭牲的血,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,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坛的脚那里,又要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,正如取平安祭羊羔的脂油一样。祭司要按献给耶和华火祭的条例,烧在坛上。至于所犯的罪,祭司要为他赎了,他必蒙赦免。】民中若有人误犯罪,当他一知道自己犯了罪,就要为所犯的罪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山羊为供物,他要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,在燔祭牲的地方把它宰了。 祭司要用手指蘸一些祭牲的血,抹在燔祭坛的四个翘角上,再把其余的血全倒在坛的底座上,又要把祭牲所有的脂肪都取下,正如取平安祭牲的脂肪一样。祭司要为他赎罪,他就蒙赦免。赎罪祭的条例所表示的意思是:一切的罪都是神所憎恶的,无论谁犯罪,无论是尊贵的、富足的、或众人、或个人误犯了罪,都要献赎罪祭,使罪得赦。那么今天我们需要献赎罪祭吗?我们不需要献赎罪祭,因为大祭司主耶稣基督,祂已为我们作了赎罪祭,使我们得蒙赦免。主一次献上,就作了永选的祭,祂的宝血永不失功效,所以主耶稣基督的宝血,是我们来到神面前的凭借和保障。今天我们若误犯了什么罪,只要来到主面前承认我们的罪,主必赦免我们的罪(约壹1:9)。为此,愿我们今天都要感谢赞美我们的主,主的救赎是永远完全的!阿们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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