圣经分卷分章注解   

霞步


加3

【加3: 1-29】【无知的加拉太人哪,耶稣基督钉十字架,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,谁又迷惑了你们呢?……。】在加拉太书第三章中,使徒保罗详细阐释因信称义的真理,并将应许与律法相比较,以辩证神应许之约是在颁布律法之先,故应许优于律法。因当时加拉太人偏离了福音的真理,所以保罗一开始就说:【无知的加拉太人哪,耶稣基督钉十字架,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,谁又迷惑了你们呢?】加拉太人之所以被指为无知,并非他们对救恩真理毫无认识,而是他们去接受传异端者的谗言,以致在真理的道路上受“迷惑”。这种对主的道心怀二意的态度,就是“无知”。但保罗为了帮助他们,就向他们提出了几个尖锐的问题,用他们自己的亲身经历来唤醒他们:“耶稣基督钉十字架,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,谁又迷惑了你们呢?”保罗把“耶稣基督钉十字架”讲得清清楚楚,“已经活画”在加拉太人眼前,可是他们却忘掉这些简单明白的“活画”,反而被假师傅“迷惑”,可见他们受迷惑不是“知识”的问题,而是他们向神的心志不坚定的问题。他们喜欢听一些“新奇的”道理,不持定十字架,以致对他们已经相信,且经历过的十架救恩,重陷于疑惑中。【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:你们受了圣灵,是因行律法呢?是因听信福音呢?】保罗就是要他们根据自己“受了圣灵”的经历来判别,“你们受了圣灵”,是信徒得救的凭据,我们在真实悔改信主的时候便得着的。“是因行律法呢?”加拉太信徒在接受圣灵之时,尚不知道律法是什么一回事。所以他们得救“是因听信福音”。【你们既靠圣灵入门,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?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?】这里“靠圣灵入门”,指他们得救的经历。“靠肉身成全”,就是想靠肉身遵行律法的条文得以成全。信徒既然是“靠圣灵入门”,就不该无知到一个地步,想借肉体的行为来代替圣灵的工作。所以保罗责备加拉太人,以唤醒他们的迷惑。信徒入门靠圣灵,成全也在乎圣灵,得救的初步是凭神的恩典和人的信心,得救之后还是靠神的恩典来保持得救。【你们受苦如此之多,都是徒然的吗?难道果真是徒然的吗?】加拉太信徒自从接受基督之后,曾有过许多为着主的见证而受苦的经历,现在却要去跟从割礼派的异端,这会使他们从前曾为主受苦的经历都成为徒然。“难道果真是徒然的吗?”意思是但愿不至如此!【那赐给你们圣灵,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,是因你们行律法呢?是因你们听信福音呢?】保罗以神赐圣灵给他们,又在他们中间显出“异能”的事实来质问他们,是因他们行律法?还是因他们信福音?这是加拉太人自己所能回答的。因为加拉太信徒不仅“受了圣灵”,而且经历了圣灵在他们当中显明的神迹,他们这些经历都是因“听信福音”,而非因“行律法”。


【正如‘亚伯拉罕信神,这就算为他的义’。】这“正如”是连接词,表示这里所举的亚伯拉罕的称义,也是因着信。当时神应许亚伯拉罕,他的后代要像天上的星那么多,【亚伯拉罕信神,这就算为他的义。】(创15:6)“算为他的义”,是指神接纳他的信心,白白赐给他“义”的地位。【所以,你们要知道:那以信为本的人,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。】亚伯拉罕是因信称义的,所以以信为本而称义的人,都是亚伯拉罕信心的子孙。犹太人以自己是“亚伯拉罕的子孙”而自夸,但只有“以信为本的人”,才是信心之父亚伯拉罕的属灵子孙。【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,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,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,说:‘万国都必因你得福。’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。】“圣经既然预先看明”,是指借着圣经的记载,神将祂预先看明将来所要发生的事预言出来了。神应许给与亚伯拉罕及其后裔的救恩之福,就是“万国都必因你得福”,“万国”就是外邦人。保罗指出旧约早已预言“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”,因此外邦人称义的原则不是行律法,而是与亚伯拉罕同样的“因信称义”。虽然救恩之福早已为万国所预备,但只有“那以信为本的人”,才能“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”。【凡以行律法为本的,都是被咒诅的;因为经上记着:‘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诅。’】“凡以行律法为本的”,就是那些想靠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称义的人,其结果就“都是被咒诅的”。因为经上记着说:“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诅”。这是引自申命记27:26。这就是说,凡以行律法为得救途径的人,都必须常照一切律法去行,否则他就会被咒诅。【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,这是明显的;因为经上说:‘义人必因信得生。‘】这证明保罗所传因信称义的真理,是旧约已有的真理,所以“这是明显的”。“义人必因信得生”,引自哈巴谷书2:4,神早就愿意人本乎信来领受祂的恩典。若人们故意要凭行为称义,就是从恩典中坠落,自取灭亡。【律法原不本乎信,只说:‘行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着。’】“律法原不本乎信”,律法原本就不是根据信心的原则,因律法与信心原本就是两种不同的原则。“只说:‘行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着’”,本句引自利未记18:5,意思是要想不受律法的咒诅而存活的话,就当“行这些事”。一个人即使能把律法的条规都遵行得完全了,也不过是“活在”律法的奴役之下,而不能像信心那样使人活在自由之中。【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(受:原文做成),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;因为经上记着:'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。'】基督为我们受了咒诅,付出了律法所要求的代价,受了应受的刑罚,所以我们能从律法下被赎出来,使我们不再在律法的咒诅之下。这“木头”是指十字架(徒5:30)。律法宣告“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”(申21:23)。因此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,就“为我们受了咒诅”,从而救我们脱离了“律法的咒诅”。【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,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,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。】我们若相信基督耶稣救赎之恩,咒诅便立即离开,我们就可以得亚伯拉罕因信称义所得的应许之福。神对亚伯拉罕所应许的“福”,就是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,这应许只有借着耶稣基督钉十字架才能成就。


【弟兄们,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,虽然是人的文约,若已经立定了,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。】“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”,意即从人的日常生活中举出实例,保罗以人的文约来解说恩典之约的性质。文约既经成立,决不至废弃或添加,而且必定照着所定的去实行。人的约是有效的,神的约更是如此,因此神的应许之约既已立定,就不能废弃。【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的子孙说的。神并不是说‘众子孙’,指着许多人,乃是说‘你那一个子孙’,指着一个人,就是基督。】神所应许亚伯拉罕的,不是“指着许多人”,乃是“指着一个人,就是基督”,只有基督才是亚伯拉罕的“那一个子孙”,神与亚伯拉罕所立应许之约的中心就是“基督”。【我是这么说,神预先所立的约,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,叫应许归于虚空。】这“预先”,即未有律法之先。“所立的约”,是指神赐与亚伯拉罕及其后裔的应许。“四百三十年”,是以色列人在埃及生活的日子(出12:40),律法是在应许之约以后四百三十年才在西奈山颁布。应许的约既立定在先,那在后的律法之约,怎能取代应许之约而使它废弃?神既是信实不变的神,祂决不会因为四百三十年以后与以色列人立了律法之约,而使祂先前的应许归于虚空。【因为承受产业,若本乎律法,就不本乎应许;但神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。】“承受产业”,指承受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的一切属灵福气。“本乎律法”和“本乎应许”是两个不能并存的原则,因为“本乎应许”是把产业当作恩典,白白赐给不配得的人。“本乎律法”是把产业当做工价,酬谢因行律法而配得的人,所以律法不能代替应许。而“神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”,不是凭律法。【这样说来,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?原是为过犯添上的,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,并且是借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。】这里说明神赐律法的目的,是为人的“过犯添上的”,“添上”意即先有应许,再加上律法。未有律法之先,虽然人人都犯罪,却不知道何为罪。及至神将那圣洁、公义的律法赐与人,人们拿律法与自己的行为对照,就没有人敢说自己无过犯了。人既因律法而知罪,又无能对付罪,只有“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”基督来到。“并且是借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”,这是讲到律法低于应许,因为应许是亚伯拉罕亲自接受的,律法是经中保之手设立的。神在西乃山传十诫时,摩西是神与以色列民之间的中保(出31:18)。


【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;神却是一位。这样,律法是与神的应许反对吗?断乎不是!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,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。】律法之约既是经“中保”设立的,“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”,立约双方都有守约的义务,人既无法守约,就要接受律法的惩罚。“神却是一位”,应许是神向亚伯拉罕单方面所作的,不需要中保,神自己负责成就应许,永远不会因着人的失败而失效。“这样,律法是与神的应许反对吗?”保罗的回答是:“断乎不是!”律法不但不能废掉神的应许,也不会与应许对立,因为律法并没有“叫人得生”的能力。“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,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”,意思是神若曾传一个叫人得生的律法,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。但神并未以行律法叫人“得生”,因为律法不过是要叫人知罪。所以律法的功用是叫人知罪之后,逼使人去寻求律法以外的救法。【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,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,归给那信的人。】这里的“圣经”指旧约,因保罗写此书信时,新约圣经尚未完成。“众人”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。“圣经把众人圈在罪里”,其目的是要将所应许的福“因信耶稣基督,归给那信的人”。【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,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。】“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”,就是因信称义得救的真理还未显明,十字架代赎的大工还未完成,恩典时代还未来到之先。“那将来的真道”,就是因信得救的真道。在恩典时代未到、凭信心称义的真理未显明之先,我们是“被看守在律法之下”,直等到基督成功了救赎工作之后,我们便凭信心称义了。所以律法是要把我们引到基督跟前,使我们在因信得救的真理已经显明、救恩已经完成之后,就可以凭信基督称义,不再在律法之下。【这样,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,引我们到基督那里,使我们因信称义。】在基督到来之前,律法的功用就像“训蒙的师傅”,让我们知道人人都无法胜过罪恶和死亡,所以需要救恩,从而“引我们到基督那里,使我们因信称义”。【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,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。】因信称义的真理现在既已宣明,那应许中的基督既已来到,救恩已经完成,我们这些信了基督的人,就不在“师傅”的手下了。【所以,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。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。】我们因信基督而得着了神儿子的生命,就成为“神的儿子”。“神的儿子”,表明信徒里面有神的生命,与神有生命的关系,有权承受神的产业。“儿子”是指生命的关系,并无男女性别之分。“受洗归入基督”,是指奉基督的名受洗以表达內里的信心。“披戴基督”,就是让基督把我们完全遮盖,我们在基督的遮盖里面活。【并不分犹太人、希腊人,自主的、为奴的,或男或女,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。你们既属乎基督,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,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。】当信徒都“披戴基督”以后,“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”,不再分任何种族、国籍、阶级与性别了,因为我们都是在基督的身体里作“神的儿子”。信徒“既属乎基督”,就在基督里都成了“亚伯拉罕的后裔”,就能“照着应许承受产业”。为此,愿我们今天都要知道,我们是因信基督得以“因信称义”,成了“神的儿子”,也就成了承受应许的“亚伯拉罕的后裔”,可以承受一切天上属灵的福分了!阿们!


<保罗责问加拉太人>

读经【加3: 1-14】【无知的加拉太人哪,耶稣基督钉十字架,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,谁又迷惑了你们呢?……。】在加拉太书第三章的这段经文中,使徒保罗因加拉太人偏离了福音的真理,

他就用一连串的问题来责问加拉太人,并借着律法与恩典的比较,证明因信称义的福音要道,又以亚伯拉罕因信称义为证,讲到亚伯拉罕因信称义与信徒的关系。保罗首先责备加拉太人的无知,他说:【无知的加拉太人哪,耶稣基督钉十字架,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,谁又迷惑了你们呢?】加拉太人所以被指为无知,并非对救恩真理毫无认识,因为“耶稣基督钉十字架,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”,这表示加拉太人对于有关耶稣基督钉十字架的真理,已经十分明白,他们对基督钉十字架就像已“活画”在眼前那么清楚。而“活画”也说明,保罗向加拉太人传讲耶稣基督钉十架不止是口传,也借着生活,活生生地让他们看见基督十架的功效,使他们不但听得明白,且在保罗身上看得明白。可是加拉太人既已明白救恩真道,且已历了救恩,竟然还会被假师傅所“迷惑”,这就是他们的“无知”。因加拉太人在真道上没有定见,不持定恩典的福音,所以保罗一开始就严厉的责备他们。【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,你们受了圣灵,是因行律法呢?是因听信福音呢?】在此保罗以加拉太人受圣灵之经验责问他们,他们受了圣灵,是因行律法还是因信福音?保罗特别强调说:“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”,表明根据他们自己受圣灵的经验来判别,得救是因信福音还是因行律法,这是极容易明白的事。圣灵是信徒得救的凭据,在信主的时候便得着的,以弗所书1:13-14说:【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,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,也信了基督;既然信祂,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,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,直等到神之民被赎,使祂的荣耀得著称赞。】加拉太人既在信了耶稣之后领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住在他们心中,他们本身的经历便可知道,他们得救不是因行律法,而是因听信福音。【你们既靠圣灵入门,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?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?】这里保罗责备加拉太人信主后不继续靠圣灵。“靠圣灵入门”,指他们得救时的经历,“靠肉身成全”,指他们想靠肉身方面的受割礼以成全他们的得救,这就是他们对神的恩典的“无知”。得救既是圣灵的工作,所得着的是圣灵生的生命,而割礼却只关乎肉身的事,是人的工作,这样肉身的割礼怎么能成全圣灵的工作?因此入门既靠圣灵,成全也在乎圣灵。信徒是“靠圣灵入门”,所以我们的行事也该凭圣灵的指引。我们不是在律法之下,而是在圣灵的管治之下,因此信徒最大的责任是顺服圣灵。


【你们受苦如此之多,都是徒然的吗?难道果真是徒然的吗?】按使徒行传14:19-22的记载,保罗在加拉太各城传道时,曾为主的道受逼迫,而那些信徒也与保罗同心受苦。这样加拉太信徒既在那时肯为福音的真理与保罗同心受苦,而现在却要去遵行律法,那他们的受苦都会成为徒然。“难道果真是徒然的吗?”但保罗相信他们为主所受的苦没有“徒然”,神也不会因他们的无知,而任凭他们失落在这些异端的错误之中。【那赐给你们圣灵,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,是因你们行律法呢?是因你们听信福音呢?】这里保罗以神赐圣灵给他们,又在他们之中显出“异能”的事实来质问他们,“是因你们行律法呢?是因你们听信福音呢?”这是加拉太人自己所能回答的问题。神在他们未受到割礼派异端搅扰之前,已经为他们显出大能的作为,这是他们所知道的。保罗曾用属灵的权柄使行邪术的以吕马瞎了眼睛(徒13:4-12),他又医治一个生来瘸腿的人(徒14:8-11),这都是神在加拉太人中所显的大能。神为他们显异能、行大事,这些都是因他们“听信福音”,而非因“行律法”,这就是使徒保罗要他们明白的真理。可是加拉太人在救恩真理方面,还没有稳固的基础,他们的真理知识还经不起试炼。所以我们不但要明白保罗所阐明的真理,并且对自己所信的道有清楚的认识,这样就不会因无知而被异端所迷惑。我们还要常常回想自己得救的经历,我们是怎么领受圣灵,怎么经历神奇妙的作为,更要知道,我们跟随主的道路,从起点到终点都是“靠圣灵”仰望神的恩典,重生得救是“靠圣灵”,生命成长也是“靠圣灵”!


接着保罗就以亚伯拉罕因信称义为证,讲到亚伯拉罕因信称义与信徒的关系,他说:【正如‘亚伯拉罕信神,这就算为他的义。’】本节引自创世记15:6,当时神应许亚伯拉罕,他的后代要像天上的星那么多,【亚伯兰信耶和华,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。】由此证明,亚伯拉罕的称义是因着信。并且创世记十五章的事,早过创世记十七章亚伯拉罕受割礼的事十三年之久(创17:10)。【所以你们要知道,那以信为本的人,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。】保罗在此要加拉太人知道,因为亚伯拉罕是因信称义,现今一切“以信为本的人”,就都是亚伯拉罕的子孙。而割礼派的人认为,救恩是专为犹太人预备的,外邦人没有分。但保罗反驳这种观念,并说明救恩并非只为犹太人预备,乃为一切信的人。虽然外邦人本不是亚伯拉罕的子孙,但他们既是“以信心为本的人”,就成为亚伯拉罕属灵的子孙,这就是神对亚伯拉罕所应许的:他的子孙要像天上的星那样数不过来。【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,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,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,说:‘万国都必因你得福。’】保罗在此指出,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这件事,是早已“预先看明”的。从创世纪18:18可知,神曾说:【亚伯拉罕必要成为强大的国;地上的万国都必因他得福。 】但保罗受圣灵感动在写这书信时,把神对亚伯拉罕所说的话,作为圣经对亚伯拉罕说的,可见在使徒心目中,神所讲的话,就是圣经所讲的话,换言之,圣经所讲的话,就是神所讲的话。而因信称义的真理,是神早已预定的计划,所以神对亚伯拉罕说“万国都必因你得福”,不是指普通的福,乃是特指万国都可以因亚伯拉罕的后裔中将要降生的救主,而得称义之福。【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,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。】这里进一步说明,“那以信为本的人”,就是对神救赎的应许有信心的人,他们就“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”,就是必像亚伯拉罕那样得被神称为义。


保罗又说:【凡以行律法为本的,都是被咒诅的;因为经上记着:‘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诅。‘】这里“凡以行律法为本的”,就是以行律法为得救之基本法则的,其结果就“都是被咒诅的”。为什么呢?“因为经上记着:'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诅'”,这是引自申命记27:26,说明凡想靠行律法称义的人,都要招致咒诅,因为人无法完全遵守律法。既然没有人可以靠行律法被称义,那么想要靠行律法称义就是被诅咒的人。【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,这是明显的,因为经上说:‘义人必因信得生’。】保罗在此说明他所传因信称义的真理,是旧约已有的真理,所以“这是明显的”。“义人必因信得生”,是引自哈巴谷书2:4,说明义人得以活着的方法,就是借着信心,而非靠行律法。人若想靠行律法得救,但只要你一生当中犯了一条律法就要受咒诅,而神的咒诅是非常可怕的。【律法原不本乎信,只说:‘行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着。‘】“律法原不本乎信”,意思是律法原本就不是根据信心,律法与信心原本就是两种不同的原则。“只说:‘行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着’”,这是引自利未记18:5,表示要想不受律法的咒诅而存活的话,就当“行这些事”,而律法的原则是完全遵行才能存活。那么我们怎样才能脱离律法的咒诅呢?就是【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,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。因为经上记着:‘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’。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,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,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。】因基督为我们受了咒诅,付出了律法所要求的代价,受了应受的刑罚,就将我们从律法下被赎出来,使我们不再在律法的咒诅之下。当基督在十架上为我们死的时候,祂就为我们承受了咒诅,也为我们成为了咒诅。“因为经上记着:‘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’”,这是引自申命记21:23。神的儿子耶稣基督降世为人,成了代罪的羔羊,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,祂被挂在木头上,来担当我们的罪,替我们承受律法的咒诅。正如保罗在林后5:21所说的:【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,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。】不但如此,神还借着耶稣基督,使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福临到外邦人。因此我们在真实悔改信基督的那一天,怎样因信被称为义,也就照样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,这是何等浩大的恩典,何等美好的福分!为此,愿我们这些因信称义,脱离咒诅的人,不要再为自己而活,而是要为我们的主而活,并要一生爱祂、跟从祂、事奉祂,更要作一个时常称颂赞美主的人!阿们!


<神应许之约不能废弃>

读经【加3: 15-29】【弟兄们,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:虽然是人的文约,若已经立定了,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……。】在加拉太书第三章的这段经文中,使徒保罗讲到神的应许之约不能废弃,因神应许之约是在颁布律法之先,并阐明律法的功效,就是要引导人到基督那里,使人因信称义。首先保罗说:【弟兄们,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,虽然是人的文约,若已经立定了,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。】这里的“文约”是指各种契约。保罗按人的常规,人与人之间的契约一旦签订,就不能随意变动、也不能废弃或加增。何况信实之神与亚伯拉罕凭应许所立的约既已立定,就没有人能废弃,没有人能加添。【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;神并不是说‘众子孙’,指着许多人,乃是说‘你那一个子孙’,指着一个人,就是基督。】这里使徒清楚地指明,神所应许亚伯拉罕的,不但是对亚伯拉罕说的,也是对他的子孙说的。而所指的子孙,“不是指着许多人”,乃是“指着一个人,就是基督”。基督,是神与亚伯拉罕所立“应许之约”的中心,是神所应许赐给亚伯拉罕和他后代的最大福分。而基督本身是亚伯拉罕的子孙,并且使一切在基督里的人,也都因信得着亚伯拉罕的福。因基督是永活的,这应许的约当然不能废弃。【我是这么说,神预先所立的约,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,叫应许归于虚空。】律法是在应许之约以后四百三十年才颁布的(出24:1-8),应许的约既立定在先,那在后的律法之约,就不能取代应许之约而使它废弃。因为神决不会因为四百三十年以后与以色列人立了律法之约,而使祂先前的应许归于虚空。【因为承受产业,若本乎律法,就不本乎应许;但神是凭着应许,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。】这里的“产业”,是指神所要赐下的一切属灵福分,这些属灵的福分也是一种“产业”。但承受“产业”原则是:”若本乎律法,就不本乎应许”,也就是说,若本乎行为,就不本乎恩典。而神将“产业”给亚伯拉罕是凭应许,也就是凭恩典,是以“本乎信”的原则将“产业”赐给亚伯拉罕。今天我们这些因信心而作了亚伯拉罕属灵子孙的人,就领受那应许中的属灵“产业”。


【这样说来,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?原是为过犯添上的,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,并且是借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。20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,神却是一位。】这里解明了神宣布律法的目的,律法“原是为过犯添上的”,就是为着将过犯显明出来而添上的。这就是说,律法的功用就是要使人知道罪,【凡有血气的,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,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】(罗3:20)所以神颁布律法的目的,不是叫人靠着律法得救,而是要使人知道自己有罪,并知道罪恶是必要受到刑罚的。就如以色列人犯拜假神的罪,以及因拜假神连带犯的各种罪,神若没有颁布律法,他们就不知那些事是罪。但神颁布了律法之后,他们就能清楚地知道自己犯了罪,并且是常常犯罪的。

律法只告诉人什么是罪,并且绝对公义地惩罚罪,使犯罪的人得着应得的报应。但它并不给人胜过罪的能力,也不能将人从罪恶中救出来。因此人必须寻求另外的救法,就是“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”,就是基督。基督是应许中的子孙,又是那蒙应许的子孙。所以“律法”既使人知罪,又使人等候那要来的救主。“并且是借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”,当时神借天使将律法指示摩西,再向以色列人宣布。经以色列人表示愿意遵行之后,摩西便将所预备牛羊的血洒在约书上(出24:1-8),于是成立律法之约,所以摩西就是律法之约的中保。既然有中保,就表明有两方面的责任,所以律法之约,是需要神人两方面共同遵守的。而神是必然守约的,这样律法之约,实际上就是要求人完全的遵行,没有完全遵守律法,就犯罪了。但“神却是一位”,意即应许之约只须凭神那方面的信实就可以,而在人方面就是要用信心接受。神是信实的,不论我们是否背弃约定,是否远离神,应许之约是不会失效的,这就是应许之约,高于律法之约。


【这样,律法是与神的应许反对吗?断乎不是!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,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。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,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,归给那信的人。】由于以上的辩证,就会有人问“律法是与神的应许反对吗?”保罗的回答是:“断乎不是!”律法不但不能废掉神的应许,也不会与应许对立。“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,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”。意思是神若曾传一个叫人凭律法得生的律法,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。但神并未以行律法为叫人“得生”为目的,因为律法不过是要叫人知罪的。所以律法的功用是叫人知罪之后,逼使人去寻求律法以外的救法。“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”,在此“圣经”指旧约,因保罗写书信时,新约圣经尚未完成,而律法是旧约圣经的主要内容,所以这意思就是说,律法把众人都圈在罪里,其目的就是“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,归给那信的人”。这就是神宣布律法的目的。所以律法不但不是与应许“反对”,而是预备人的心,使人去接受应许中的救恩。使徒保罗在此详细阐释应许与律法的性质和关系。我们就要明白应许优于律法,应许之约既已立定,就不能废弃。我们承受产业是本乎应许,而非律法,我们因信基督就能得着所应许的福分。


【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,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。这样,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,引我们到基督那里,使我们因信称义。】“还未来以先”,就是因信称义得救的真理还未显明,十字架代赎的大工还未完成,恩典时代还未来到之先。“我们”是保罗站在代表犹太人的立场说话。“那将来的真道”就是因信得救的真道。这里的意思是,在恩典时代未到、凭信心称义的真理未显明之先,我们这些犹太人是被看守在律法之下。直等到基督成功了救赎工作之后,我们便凭信心称义了。所以律法的功用只是暂时看管我们,目的是要把我们引到基督跟前,使我们在因信得救的真理已经显明、救恩已经完成之后,就可以凭信基督称义,不再在律法之下了。【这样,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,引我们到基督那里,使我们因信称义。】在此保罗清楚地将律法的功用指出。律法本身虽不能使我们称义,但律法却是引导我们到基督跟前,使我们因信称义。所以在基督耶稣来临之前,律法只是“训蒙的师傅”,它的功用仅限于此。律法最终的目的就是把我们带到主的面前,使我们因信耶稣基督称义。【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,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。】因信称义的真理现在既已宣明,那应许中的基督既已来到,救恩已经完成,我们这些信了基督的人,就不在“师傅”,即律法的手下了。


【所以,你们因信基督耶稣,都是神的儿子。】“你们因信基督耶稣,都是神的儿子”。我们原是外邦人,在神的选民以色列人之外,且是完全沉沦在罪中,要面对将来神的审判。然而因着神的怜悯和大爱,叫我们因信基督耶稣,不但罪得赦免,蒙神称义,且成为神的儿子,有分于神的生命,这是何等的福分!因此今天我们必须清楚知道这一宝贵的真理,就是我们从真实悔改信主的那一天起,便成了神的儿子。那坐在高天掌管一切的神不但是我们的神,也是我们的天父。我们在祂面前是站在儿子的地位,也享受着儿子的权利。我们遭遇患难,可以求祂拯救;遭遇缺乏,可以求祂补满…。如果我们能这样作,我们一定会看见我们的天父恩待我们,远超过世上的父亲待他们的儿女。可是今天有许多信徒虽然真实悔改信了主,作了神的儿子,他们却仍是那样困苦可怜,没有喜乐,常常忧虑,常常惧怕…。这是因为他们没有信靠天父,也没有顺服祂,他们还是在走自己的路,这样怎么能不陷入困苦可怜的境地呢?还有一些人知道自己因信基督耶稣已经成为神的儿子,他们也曾一度享受到在父中的福乐,但因他们没有顺服天父的命令,而陷入一些罪恶当中。如果他们立刻悔改,承认离弃他们所犯的罪,就可立时得着赦免,可是他们却没有这样作。他们容罪恶在他们心中盘踞,在他们的身上掌权,因此他们便受神的击打管教,失去了平安与喜乐,陷入了困苦的深渊。因此今天一切真实悔改信了基督耶稣的人,不但要笃信圣经中的应许,还要尽心尽力遵守神给我们的一切命令。这样我们便会看见神为信祂爱祂的人所预备的一切应许,一切福分,都临到我们身上。我们不但今日在世上过着快乐有福的生活,我们还要在主回来的时候,和祂一同承受神从创世以来为我们所预备的国,这是何等的福分!


接着保罗又说:【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,都是披戴基督了。28并不分犹太人、希腊人、自主的、为奴的,或男或女,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。】“受洗”是信基督外表的凭据,是一种在人前所作的见证,表明自己已经与罪恶断绝了关系,与基督同死同活。“披戴基督”就是让基督把我们完全遮盖,我们在基督的遮盖里面活,【现在活着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。】(2:20)人在我们身上看到的就是基这样我们就要在生活、工作和一切事上,让基督在我们生命中掌权。所以“披戴基督”对基督徒来说不是空洞、抽象的,而是要与基督联合,活出基督的生命,过成圣的生活,满足天父的心意,荣耀基督的圣名。可是今天有许多基督徒是挂名的,因为他们里面没有基督的生命。许多人自称基督徒走进教堂,但是行事为人没有改变,只是把拜菩萨改成拜耶稣,这些人外表好像虔诚,内心却依然充满败坏。主耶稣早就说过:【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!因为你们好像粉饰的坟墓,外面好看,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。】(太23:27)但因信称义的人不但在生命上成为神的儿子,在生活上披戴基督,在属灵的关系上也都在基督里成为一,所以【并不分犹太人、希利尼人、自主的、为奴的、或男或女;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。】最后保罗说:【你们既属乎基督,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,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。】这里说明因信称义的人既属乎基督,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。虽然加拉太人按肉身来说不是亚伯拉罕的后裔,但按灵性说已经是亚伯拉罕的后裔,因为他们的信心,和亚伯拉罕的信心一样。所以他们也必照神所给亚伯拉罕的应许,承受属灵的产业,就是承受一切天上属灵的福。使徒保罗在此阐释的福音真理是:我们是因信称义,因信得到神的应许,因信成为神的儿子,因信与众兄弟合而为一,因信继承属灵的产业。为此,愿我们今天都要明白使徒保罗所阐释福音的真理,以及他所阐明的“因信称义”的真理,而因信称义正是神给予我们莫大的恩典,借此我们就能承受神在基督耶稣里应许给亚伯拉罕属灵的产业!阿们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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