圣经分卷分章注解   

霞步


加4

【加4: 1-31】【我说那承受产业的,虽然是全业的主人,但为孩童的时候却与奴仆毫无分别……。】在加拉太书第四章中,使徒保罗论到在律法下和在基督里的对比,他首先说:【我说那承受产业的,虽然是全业的主人,但为孩童的时候却与奴仆毫无分别,乃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,直等到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。我们为孩童的时候,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,也是如此。及至时候满足,神就差遣祂的儿子,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,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。】这里“承受产业的”,是指旧约下的犹太人。“产业”按神对亚伯拉罕所说的,是指属地的福分,但按属灵的意义来说,这“产业”是指属天的福分。这里保罗用孩童之比喻论及旧约的人,他们虽然是“全业的主人”,却因未成长,只不过像个孩童与奴仆一样,“乃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”,这里的“师傅”与“管家”都是指律法。“直等到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”,就是神所预定的恩典时期来到的时候,他们就不在师傅的手下,可以承受父亲的产业。“我们为孩童的时候”,是指我们还未认识神的儿子以前。“世俗小学”,指真理的启蒙阶段,犹太人有摩西律法,外邦人有“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”(罗2:15)。“及至时候满足”,就是到了神计划中的时候。“神就差遣祂的儿子”降世为人。“为女子所生”,强调基督完全的人性,是神所应许的要伤蛇的头的“女人的后裔”(创3:15)。“且生在律法以下”,表明基督是生在律法以下的犹太人,祂完全遵守了律法,成就了律法(太5:17),最终也承担了律法的咒诅(3:13)。“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“,就是救我们脱离了律法的惩罚(三13),更救我们脱离了律法的捆绑。“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”,也就是把我们收养为儿子,赐给我们神儿子的地位,有资格承受神的产业。【你们既为儿子,神就差祂儿子的灵进入你们(原文是我们)的心,呼叫:’阿爸!父!‘可见,从此以后,你不是奴仆,乃是儿子了;既是儿子,就靠着神为后嗣。】“你们既为儿子”,加拉太人既然是基督徒,也就是神的儿子。“神就差祂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”,

圣灵是神赐给每一个信徒的礼物,祂不但使我们能确定自己是神的儿女(罗8:16),而且使我们有与神亲密的生命关系,我们就能“呼叫:'阿爸!父!'”向神祷告。“从此以后”,信徒不再是奴仆,乃是儿子了。“就靠着神为后嗣”,“后嗣”就是有权承受产业的继承人。


【但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,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;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,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,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,情愿再给他作奴仆呢?你们谨守日子、月份、节期、年份,我为你们害怕,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是枉费了工夫。】之前加拉太人在不认识神的时候,被外邦的偶像辖制,“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”。现在加拉太信徒既然认识神,“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”,他们“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,情愿再给他作奴仆呢?”“懦弱”,是因为这些既不能给人力量胜过罪,也不能给人力量过敬虔生活。“无用”,是因为这些既不能使人称义、也不能使人承受产业。对于加拉太人来说,这些“小学”的内容包括“日子、月份、节期、年份”。按犹太人的习俗,他们谨守“日子”如安息日、“月分”如月朔、“节期”如逾越节、“年分”如安息年等。加拉太信徒既受犹太主义者的影响,很可能也转而遵守那些犹太习俗。今日注重受难节、复活节、升天节、圣诞节等教会节日的信徒,当小心不可重蹈犹太教的覆辙。而保罗害怕加拉太人再转向世俗的小学,将自己置身在律法之下。若是这样,他在加拉太所作的工夫都是“枉费”了,这也表达保罗迫切想要挽回加拉太人的心情。【弟兄们,我劝你们要像我一样,因为我也像你们一样。你们一点没有亏负我。】保罗劝加拉太人“要像我一样”,就是要像他那样放弃依靠行律法得救(加2:19-20)。“因为我也像你们一样”,指保罗曾经为着他们,不顾犹太人的身份,像个外邦人的样子(林前9:21)。“你们一点没有亏负我”,可知加拉太信徒没有任何轻看他的地方。【你们知道我头一次传福音给你们,是因为身体有疾病。你们为我身体的缘故受试炼,没有轻看我,也没有厌弃我,反倒接待我,如同神的使者,如同基督耶稣。】保罗“头一次”,是身上带着疾病传福音给他们。当时的人视疾病为受神的刑罚(徒28:4),但加拉太人过去并没有因此而“亏负”、“轻看”保罗,反而接待他,“如同神的使者,如同基督耶稣”。“如同神的使者”,就是如同保罗的使徒身份,“如同基督耶稣”,就是如同接待基督本人。【你们当日所夸的福气在哪里呢?那时你们若能行,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来给我,也都情愿。这是我可以给你们作见证的。如今我将真理告诉你们,就成了你们的仇敌吗?】当日加拉太信徒接受保罗所传的福音,引以为满足与福气,也敬重传福音给他们的保罗。“把自己的眼睛剜出来给我”,表明爱慕之心,甚至愿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给他。“如今我将真理告诉你们,就成了你们的仇敌吗?”现在保罗将福音的真理告诉加拉太人,他们对待保罗的态度变了,将保罗当作“仇敌”。因为他们被假师傅所迷惑。


【那些人热心待你们,却不是好意,是要离间你们(原文是把你们关在外面),叫你们热心待他们。在善事上,常用热心待人原是好的,却不单我与你们同在的时候才这样。】“那些人”,指传错误道理的假师傅。加拉太的假师傅“热心待你们,却不是好意”,为要叫加拉太人与保罗及一切信徒分离,好使加拉太人“热心”待他们。信徒“热心待人原是好的”,但必须做在真理的基础上。过去保罗与加拉太人同在时,加拉太人表现了极大的热心。保罗希望现在他不在那里的时候,他们也能这样对待他,接受他的劝勉。【我小子啊,我为你们再受生产之苦,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。我巴不得现今在你们那里,改换口气,因我为你们心里作难。】保罗称呼他们“我小子啊”,这是一个温柔的称呼,虽然加拉太人把保罗当作仇敌,保罗却把他们当作属灵的孩子,把自己比作处于分娩阵痛中的母亲,愿意为他们“再受生产之苦”。“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”,就是让基督掌管他们的生命到一个地步,使他们模成基督的形像。保罗为这些加拉太人“心里作难”,因他不甘心眼看他们被假师傅毁掉,盼望能再与他们相聚,亲自将他们引回福音的正路,好使他不必再用这种责备的“口气”。【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,请告诉我,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?】保罗对比了为奴的和自由的,就是要加拉太人与搅扰他们的假师傅断绝来往。那些“愿意在律法以下”生活的加拉太人,轻信了假师傅的迷惑,自己却没有好好地阅读律法书,也就是摩西五经。“请告诉我,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?”保罗实际上是说:如果你们一定要遵行律法,你们真的知道“经上是怎么说的吗?”【因为律法上记着,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,一个是使女生的,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。然而,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气生的;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着应许生的。】亚伯拉罕生子的事例,记载在创世记第十六、十七章。犹太人以摩西五经为律法书,所以说“律法上记着”。“使女”,指埃及奴婢夏甲,她的儿子名以实玛利。“自主之妇人”,指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,她的儿子名以撒。“按着血气生”,指按人生理的自然现象而生。“凭着应许生”,指凭神所显的奇妙作为而生。保罗以两个母亲生产情形的不同,来说明她们所生儿子的本质也不相同。【这都是比方: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。一约是出于西奈山,生子为奴,乃是夏甲。这夏甲二字是指着阿拉伯的西奈山,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,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。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,她是我们的母。】“这都是比方: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”,保罗用这两个妇人来比喻两约,目的是为了说明这个历史事实所表明的属灵原则。第一个约是源于西奈山的律法之约,凡在此约之下的人都是为奴的,正如使女夏甲“生子为奴”。“夏甲”和“西奈山”都代表律法。第二个约是神应许的亚伯拉罕之约(3:15),凡在应许中出生的,都是自由之母生出的自由儿女。夏甲代表当时地上的耶路撒冷,也就是犹太教,在律法之下为奴,所以说“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”。“在上的耶路撒冷”,指将来的新耶路撒冷(启3:12)。“她是我们的母”,指撒拉代表属天的耶路撒冷,因为她能作母亲是从神的应许来的。


【因为经上记着:不怀孕、不生养的,你要欢乐;未曾经过产难的,你要高声欢呼;因为没有丈夫的,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。】本节引自以赛亚书54:1,是解明上句“她是我们的母”的意义。为什么“在上的耶路撒冷”,也会成为我们的母?它既不是人,怎会生育儿女呢?因为这正应验先知以赛亚的预言:“不怀孕不生养的,要歌唱…”。这不只是保罗独得的启示,神早已借先知以赛亚预言了。那些在凭神的恩典和应许之约下得生的人,也就是天上新耶路撒冷的儿女。这样,那不会生育也没有丈夫的“城”,岂不是比一般有丈夫的妇人有更多儿女吗?另一方面,“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”,也可指撒拉,因为撒拉虽有丈夫,却已老迈,她自己也已经过了生育的时期,与没有丈夫的妇人情况相似,但她却因神的恩典得着所应许的儿子,而且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。【弟兄们,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,如同以撒一样。】保罗的人称代词从“你们”变成了“我们”,表示与加拉太人认同。“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,如同以撒一样”,以撒是凭应许而生,我们【因信基督耶稣,都是神的儿子】(3:26),也是凭着神的应许。【当时,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,现在也是这样。然而经上是怎么说的呢?是说:'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!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。'弟兄们,这样看来,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,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。】这里保罗用以实玛利逼迫以撒来比喻假师傅搅扰信徒。在亚伯拉罕庆祝以撒断奶的宴会上,以实玛利戏笑男孩以撒(创21:8-9)。同样,“按着血气生的”假师傅,也不断搅扰那些“按着圣灵生的”信徒。保罗又用亚伯拉罕的清理门户来比喻加拉太人的责任。当撒拉看见以实玛利取笑以撒时,要求亚伯拉罕“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!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”,而神也同意了她的请求(创21:10-12),因为神的应许是给以撒的,所以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。照样,那些要靠行律法称义的犹太人,逼害了那些信靠福音称义的人,但神却分别得很清楚,凭行为称义的人,将不能与信靠基督的救恩得救的人一同承受属天的产业。既是这样,我们岂可再回到律法之下,甘愿作奴仆,不持守属天的福分?为此,愿我们今天都要与律法主义的异端划清界限,将这种使人作奴仆的教训拒之门外!阿们!


<保罗论律法与恩典>

读经【加4: 1-20】【我说那承受产业的,虽然是全业的主人,但为孩童的时候,却与奴仆毫无分别,乃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,直等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……。】在加拉太书第四章的这段经文中,使徒保罗论到律法与恩典,奴仆则代表律法,儿子是代表恩典。保罗首先说:【我说那承受产业的,虽然是全业的主人,但为孩童的时候,却与奴仆毫无分别,乃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,直等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。】“承受产业的”,是指旧约下的犹太人。犹太人是亚伯拉罕的子孙,是承受神所应许给亚伯拉罕之产业的。他们虽然是“全业的主人”,却不过是像个孩童,还未到合法的年龄可以承受产业。他们与奴仆一样是“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”,“师傅”与“管家”都是指律法。他们受师傅的教导学习律法,礼仪等,并未真正支取属灵的祝福。而整个律法所预表和预言的就是基督:【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,使凡信祂的都得着义。】(罗10:4)但在律法之下的以色列人,只学会了预表基督的礼仪,却未认识基督,也不明白律法的真意。正如孩童,虽然有可以承受产业的权利,却未实际享用。“直等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”,按当时的习惯,孩童到了父亲所预定的时候来到,他就被视为“成人”,可以承受父亲的产业。但按属灵意义来说,就是指着当律法的时期满足,神所预定的恩典时期来到的时候,也就是【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,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】的时候(3:25)。【我们为孩童的时候,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,也是如此。】“我们”指使徒与当时之受书人等,当他们作孩童时,也曾“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”。“世俗的小学”,指保罗与他的一切犹太同胞所信奉的犹太教。他们在未认识基督之前,只知为旧约的律法热心,也像暂时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一样。其实旧约的那些律例、礼仪、献祭、割礼等事,都不过是暂时的条例(来9:9-11),目的在帮助人认识以后要来的救赎主基督。若只顾坚守这些规条,而丢弃那已经降世的基督和祂的救赎,这些律法的规条反而成为拦阻人认识基督的道理,与世俗的小学没有什么分别。【及至时候满足,神就差遣他的儿子,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,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。】“时候满足”,就是神所预定基督降世的时候到了。“神就差遣他的儿子”降世为人。“为女子所生”,即由童女玛利亚所生。所有的人并非仅由女子所生,乃是男女结合所生;但耶稣基督乃是被圣经特称的“为女子所生”的人。这是应验了创世记3:15的应许。“且生在律法以下”,主耶稣生后第八日照律法的规条受割礼(路2:21),又照律法所记被献给神(路2:22-24),最终也承担了律法的咒诅(3:13)。基督为我们这样活在律法之下,又为我们受死,其目的是要把我们这些“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,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”。“赎”表示主耶稣曾为我们付出代价,说明了神的爱与公义之两方面,都是借着基督代死表明了出来。


【你们既为儿子,神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(原文作“我们”)的心,呼叫:“阿爸,父!”】“儿子的灵”,就是耶稣基督的灵,亦即圣灵。圣灵住在信徒心中,是我们领了神儿子生命的凭据,我们得着永生神的生命是由于圣灵的工作(约3:5)。信徒既领受了祂的生命和祂的灵,就可以亲密地呼叫神为:“阿爸,父!”【可见,从此以后,你不是奴仆,乃是儿子了;既是儿子,就靠着神为后嗣。】这证明我们既有儿子的灵就不再是奴仆,乃是“后嗣”了。“后嗣”就是承受产业的人,这“产业”就是“永生”和有关永生的种种福分。我们既有神儿子的名分,受了神儿子的灵,得为神的后嗣,这样我们的生活行事是否尊重神儿子的地位?是否顺从圣灵的引导?是否用信心支取神儿子的权利?这是我们应当在神的光中自省的。【但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,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。】这里保罗提醒信徒,他们从前不认识神的时候,怎样“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”。“本来不是神的”,不但是指偶像不是神,也说出了除了看得见的偶像之外,还有好些事物也不是神。就如许多罪中的娱乐,许多伟人,许多我们心爱的东西,许多今世的虚荣等,本来也都不是神,但它们都可能在我们心中占据“神”的地位。我们在未认识神之前,就是给这一切不是神的作奴仆。【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,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,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,情愿再给他作奴仆呢?】认识神就是信仰的真谛,主耶稣说:【认识你独一的真神,并且认识他所差来的耶稣基督,这就是永生。】(约17:3)这样我们现在既因信福音而认识了神,却不坚持谨守这能使我们认识神之恩典的福音,而归回旧约的律法下,服从那些宗教的礼仪与规条,无异舍本逐末,大开倒车了!“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”,这是强调神认识他们比他们认识神更清楚。任何信徒,在未认识神之前,早已被神所认识。神早已知道我们的软弱,知道我们对于律法的“不能行”,所以祂为我们预备了救恩。现今因祂的恩典,我们既已属于祂,不但是祂所知道的,且与祂有了生命之关系。“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,情愿再给他作奴仆呢?”使徒的意思是加拉太人竟这样退后,受律法主义者的影响,在信了福音之后仍想回到律法下作奴仆,是令人十分费解的。“懦弱无用的小学”,指旧约的律法,特别是那些割礼派的道理。律法被指为“懦弱”的,因为它并不能使人胜罪。“无用”,是指着律法对于拯救人脱离罪恶方面是无用的。正如希伯来书著者所说的:【先前的条例,因软弱无益,所以废掉了(律法原来一无所成),就引进了更美的指望,靠这指望,我们便可以进到神面前。】(来7:18-19)律法又被称为“小学”,因为它在引领人认识神的事上,只属于初步的阶段,它的目的是把人引到基督的救赎之前。律法虽能使人知罪,并知道罪恶应受的刑罚,但它并不能除去人的罪,却促使人另外寻求一个完全救法,就是因信称义的福音。这就是律法之为“小学”的功用。


【你们谨守日子、月份、节期、年份。11我为你们害怕,唯恐我在你们身上是枉费了工夫。】这“谨守”是指犹太人的宗教日子,就是摩西律法中的礼仪规条。而加拉太信徒却要拘守犹太人的各种节期,这就是退到“那懦弱无用的小学”,作了它的奴仆。这“害怕”表示保罗为他们担忧,恐怕他已往在加拉太人中所作的工,因他们的无知,听信犹太假师傅的诱惑去遵守律法,而“枉费了工夫”。这也显示,当时的加拉太信徒所受犹太主义之影响,已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,那些犹太假师傅不只叫加拉太信徒受割礼,也叫他们按旧约的律法谨守日子、节期等。虽然这是针对旧约的节期,但对于今日教会的节期,如受难节、复活节、升天节、圣诞节等,这就是重蹈犹太教的覆辙。之后保罗就劝告加拉太人说:【弟兄们,我劝你们要像我一样,因为我也像你们一样,你们一点没有亏负我。你们知道我头一次传福音给你们,是因为身体有疾病。】使徒劝告加拉太信徒要像他那样,就是要像他那样放弃了依靠行律法得救。保罗也曾经为着他们,不顾犹太人的身分,像外邦人的样子,而加拉太信徒“一点没有亏负”他。保罗头一次传福音给加拉太人,是带着身体的疾病。但他依然在加拉太各城传福音、建立教会。保罗在此特别提起这件事,是要向加拉太信徒表白,他从开始就本着爱主的心来爱他们。【你们为我身体的缘故受试炼,没有轻看我,也没有厌弃我,反倒接待我,如同神的使者,如同基督耶稣。】这样一位患病的福音使者,对加拉太人的爱心是一个很大的试炼,“你们为我身体的缘故受试炼”,因为一个患病的人当然有许多事要由人代劳,加重别人的负担。但加拉太信徒并没有因此而轻视保罗或厌弃他,也没有因保罗的病怕受到拖累,而不愿照顾他。所以保罗肉身的病成为加拉太人的试炼,显出他们爱主的心是真诚的。他们为爱主的缘故,以接待保罗算为接待主。他们用接待主的态度来接待保罗,看保罗是神的使者,是代表神来接受他们的爱的。【你们当日所夸的福气在哪里呢?那时,你们若能行,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来给我也都情愿。这是我可以给你们作见证的。】这里进一步证明加拉太人当日对保罗的爱心完全出于真情,甚至愿把自己的眼睛剜出来给保罗。可是现今他们却失落了这种爱,所以保罗在此责问他们说:“你们当日所夸的福气在那里呢?”这也是告诉我们我们,用真诚的爱心爱主的忠仆,乃是一种福气。另外也说明,信徒以往的爱心,并不足以作为现今也有爱心的凭据。信主年日长久,未必爱心比较往日更丰富。反之倒可能更为落后。


【如今,我将真理告诉你们,就成了你们的仇敌吗?】这是一句十分沈痛的问话,保罗的意思是说,我现今这样地指出你们的错误,把真理告诉你们,就成了你们的仇敌吗?保罗忠心的劝责,诚然会使加拉太人听起来感到难受,但他并不是他们的仇敌,反倒是深切地疼爱他们的良师良友。【那些人热心待你们,却不是好意,是要离间你们(原文作“把你们关在外面”),叫你们热心待他们。】这是针对当时的割礼派异端来说的。他们特别热心对待加拉太信徒,却不是出于好意,乃是另有企图,所以保罗说:“那些人热心待你们,却不是好意”,他们乃是要离间加拉太人与保罗之间的情感,使他们对保罗渐渐失去好感,从而把他们从保罗所传的真道中,引诱到他们的异端之中,好使加拉太人热心他们。【在善事上常用热心待人,原是好的,却不单我与你们同在的时候才这样。】加拉太人曾热心待保罗,他们的热心若是真诚的,就不应当只在保罗还在他们中间时才是这样,在保罗离开他们之后,便听信人的谗言,背弃保罗所传给他们的真道。在保罗离开之后,他们也应该一如保罗仍在的时候那样,对主的道表示坚定的信心,对主的仆人存着爱心。【我小子啊,我为你们再受生产之苦,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。20我巴不得现今在你们那里,改换口气,因我为你们心里作难。】加拉太信徒是保罗属灵的孩子,所以他不甘心眼看他们被假师傅毁掉,愿为他们“再受生产之苦”,把他们重新带到“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”,就是让基督救赎功效之完美,被他们确切具体地认识。这些都显示一个忠心的主仆对于信徒灵性的关怀和责任感,是何等的迫切。保罗也表示他并非喜欢责备加拉太人,乃是出于不得已的。纵然不得已而责备了,也希望今后可以改换这种带责备的口气,而不必再讲这样的话了。但由于真理、由于责任的催促,他不能不加以警告、劝责。但愿我们今天不但要在别人本着主的爱劝责我们时,应当虚心反省。我们还要明白使徒保罗在此为律法与恩典的辩证:律法使人失去自由,神的恩典将人从律法之下赎出来,而享自由。我们接受神的恩典,凭信心活在基督里,这样我们就能承受产业了!阿们!


<撒拉与夏甲的预表>

读经【加4: 21-31】【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,请告诉我,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?……。】在加拉太书第四章的这段经文中,使徒保罗从亚伯拉罕两个儿子以撒与以实玛利,讲到撒拉与夏甲预表两个约,就是应许之约与律法之约。保罗首先说:【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,请告诉我,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?】这是保罗针对加拉太教会中主张外邦信徒受割礼的犹太人,和那些受了割礼派异端的影响,已经开始动摇的信徒说的。使徒这样问加拉太信徒,因为他们虽然听过律法,却不明白其中的真意,只注重律法的条文,而忽略了律法所表明的救恩。因此我们对圣经的话,除了熟读之外,还要明了它的真意。仅仅熟读不求深切了解其中的含意,便是与当时的加拉太人犯了类似的错误。这里也表明,保罗不但热心传福音,熟悉旧约的律法,且要这些主张外邦信徒也要受割礼的律法主义者,更明白律法的真谛。这里的“律法”,是指旧约摩西五经之全部,并非专指十诫或利未记中的礼仪律。因为亚伯拉罕两个儿子的事迹都记在创世记的历史中,而这些史事早在律法宣布之前发生,但也被统称为律法。【因为律法上记着,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:一个是使女生的,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。然而那使女所生的,是按着血气生的;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,是凭着应许生的。】“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“,就是以实玛利和以撒。以实玛利是“使女所生”,以撒是“自主之妇人”(撒拉)所生。以实玛利是按血气生的,因为撒拉将夏甲给亚伯拉罕作妾,完全是属血气之人的意思,绝不是神的旨意,这是因撒拉没有信心。神既应许亚伯拉罕的后裔要像天上的星那么多,神自然会有祂的方法来成就祂的应许,绝不需要人用血气的手段,和非法的捷径来成全。而亚伯拉罕接受撒拉的办法,也是一种属血气的失败,是按人的愚昧所作的一件错事。但以撒是凭应许生的,神曾应许亚伯拉罕说:【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。】又说:【你妻子撒拉要给你生一个儿子,你要给他起名叫以撒。】(创17:6-8、19),并且神这样应许亚伯拉罕的时候,撒拉已经过了生育的时期(创17:17),因此以撒的出生,不是按照人生理上的自然功效而生,而是“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,是凭着应许生的”。因此亚伯拉罕的两个儿子不但地位不同,灵性方面也不相同,他们在家庭中的权利更是不同。那自主妇人所生的是承受产业的儿子,而夏甲所生的,只不过作奴仆,最终被逐出亚伯拉罕的家庭外,因为他不能与以撒一同承受产业。


【这都是比方,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。一约是出于西奈山,生子为奴,乃是夏甲。这夏甲二字是指着阿拉伯的西奈山,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,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。】“这都是比方”,意思是旧约记载这两个妇人的事迹,就是为着“比方”日后的两个约,以解释日后律法与应许二约的关系。“一约是出于西乃山”,这约就是律法的约。“生子为奴”,夏甲所生的儿子是作奴仆的,正好预表在律法下的人,也是作奴仆的。“现在的耶路撒冷”,是指当时的犹太教,也像“西乃”律法之约下的人一样,是“为奴的”,因为他们都是以遵守那些使人为奴的律法为本的。【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,她是我们的母。】“那在上的”,是指天上的耶路撒冷(启3:12)。“是自主的,她是我们的母”,指撒拉代表属天的耶路撒冷,因为她能作母亲是从神的应许来的。【因为经上记着:‘不怀孕、不生养的,你要欢乐。未曾经过产难的,你要高声欢呼,因为没有丈夫的,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。’】这是引自以赛亚书54:1,为要解明“在上的耶路撒冷”,成为我们的母,正是应验先知以赛亚的预言:“不怀孕不生养的,要歌唱…没有丈夫的,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”,这不只是保罗独得的启示,神也早已借先知以赛亚预言了。而那些凭神的恩典和应许之约下得生的人,就是天上新耶路撒冷的儿女。这样,那不会生育也没有丈夫的“城”,岂不比一般有丈夫的妇人有更多儿女?另一方面,撒拉虽有丈夫,却已老迈,她自己也已经过了生育的时期,与没有丈夫的妇人情况相似,但她却因神的恩典得着所应许的儿子,我们也是凭着应许作儿女,所以说:“没有丈夫的,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”。


【弟兄们,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,如同以撒一样。当时,那按着血气生的,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,现在也是这样。】既然旧约的两个妇人是预表应许与律法两个约,以撒是凭应许而生,我们【因信基督耶稣,都是神的儿子】(3:26),也是凭着神的应许,“如同以撒一样”。以实玛利曾讥笑以撒(创21:9-10),照样保罗时代的基督徒也被“按着血气生的”犹太教徒所逼迫。直到今日,在教会中仍有类以的情形,那些“按血气生的”挂名教友,既不明白救恩的真谛,常误把基督的福音真道当作劝人为善的道理,并逼迫讥笑那些信靠福音、重生得救的信徒。【然而经上是怎么说的呢?是说:‘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。因为使女的儿子,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。’弟兄们,这样看来,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,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。】这里“经上是怎么说的”,是引自创世纪21:10,当时撒拉对亚伯拉罕说:【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】,神也完全赞同撒拉所说的(创21:12)。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。照样那些要靠行律法称义的犹太人,也不能与信靠基督的救恩得救的人一同承受属天的产业。“这样看来,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,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”。为此,愿我们今天都要知道,我们基督徒是凭应许作神的儿女,而不是凭律法作奴仆。我们既是神的儿女,不是奴仆,就不该再回到律法底下,过奴仆的生活,而是要站在神儿女的地位上,享用神儿女的权利!阿们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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