圣经分卷分章注解   

霞步


太18

【太18: 1-35】【当时,门徒进前来,问耶稣说:‘天国里谁是最大的?’……。】在马太福音第十八章中,使徒马太说:【当时,门徒进前来,问耶稣说:‘天国里谁是最大的?’…。】“当时”指彼得钓鱼得钱纳税时,也是主耶稣准备走向十字架的时候。“天国里谁是最大的?”门徒问这个问题,证明他们喜欢为大,甚至彼此争论为大(可9:33~34)。【耶稣便叫一个小孩子来,使他站在他们当中,说:‘我实在告诉你们,你们若不回转,变成小孩子的样式,断不得进天国。】门徒思想的是怎样得着天国里最大的地位,主耶稣却要他们思想怎样才能进天国。如果进天国的条件都不符合,哪里还谈得上谁大谁小呢?“回转”表明“小孩子的样式”不是靠自己“装作”的,而是生命被神“改变”的结果。“小孩子的样式”不是指无知(林前3:1-3)、不能分辨好坏(弗4:14)、不能吃干粮(来5:12-14),而是指“谦卑”。【所以,凡自己谦卑像这小孩子的,他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。】小孩子的“谦卑”乃是诚实的“谦卑”,人只有诚实地承认自己一无所是、一无所有、一无所能,才能单纯地仰望神、接受神的权柄,所以“谦卑像这小孩子的”就有了进天国的资格,“他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”。因为谦卑的人既然在神面前承认自己一无所有,神就赐下基督作他的所有,人若与基督联合、被基督所充满,他在天国里就不能不作最大的,因为基督是在天国里最大的。“自己谦卑”,意思是自己把自己压低,也就是不让“自己”出头。【凡为我的名接待一个像这小孩子的,就是接待我。】“为我的名”指为着荣耀归主,为着对方是属主的。“接待”指欢迎、关心、乐意接纳。“小孩子”指任何一个谦卑追求主的天国子民,他们都是与基督联合在一起的,主耶稣看重这样单纯向着祂的人。【凡使这信我的一个小子跌倒的,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,沈在深海里。】“信我的一个小子”,指任何一个信徒。“跌倒”指动摇他在主里的信心,以致偏离正路甚或犯罪。“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,沈在深海里”,“大磨石”,是驴子推转的磨石,比一般家用的磨石大得多,故它必是非常沉重,用它拴紧一个人,不但必会沈到海底,且难再浮出水面。


【这世界有祸了,因为将人绊倒;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,但那绊倒人的有祸了!】“将人绊倒”的主要原因,乃在于骄傲。骄傲的人,不是绊倒别人,就是被人绊倒。但主看“绊倒人”是一件很严重的事,因“那绊倒人的有祸了!”虽然“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”,但若是可能,我们总要小心尽量避免“将人绊倒”。【倘若你一只手,或是一只脚,叫你跌倒,就砍下来丢掉。你缺一只手,或是一只脚,进入永生,强如有两手两脚被丢在永火里。】如果一个人不想被绊倒,首先不是把责任推给别人,而是要自己付出代价,接受主对付并除去自己身上任何会使自己“跌倒”的“手“、“脚”。主耶稣在登山宝训中有过类似的比喻(5:29-30),但这里的教导重点是指不要因为骄傲而跌倒。“永火”指地狱里的火是永不熄灭的(可9:44)。【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,就把他剜出来丢掉。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,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。】我们的眼睛若“轻看人”,就须“剜”掉,即加以对付。天国可以接受外面有残缺的人,但不能接受里面悖逆的生命。“被丢在地狱的火里”,“地狱”是恶人受永刑的地方。“丢在地狱的火里”,指第二次的死(启20:14)。【你们要小心,不可轻看这小子里的一个;我告诉你们,他们的使者在天上,常见我天父的面。(有古卷在此有下节) 】骄傲和轻看别人,是绊倒别人的主要原因。“他们的使者”,“使者”指天使,每一个信徒,无论多么微不足道,都有天使在为他服役。“常见我天父的面”,照顾小孩子的天使经常侍立在神面前,表示神随时的施恩和帮助。【(人子来为要拯救失丧的人。)】“失丧的人”可以指将要灭亡的罪人,但此处指“迷途”的信徒。基督不只是万人的救主,祂更是信徒的救主。【一个人若有一百只羊,一只走迷了路,你们的意思如何?他岂不撇下这九十九只,往山里去找那只迷路的羊吗?】“一个人若有一百只羊”,这一个人就是主自己,祂是好牧人,我们是祂的羊(约10:14)。“走迷了路”,指因为偏行己路,以致失去方向,成为迷途的基督徒。 “往山里去找”,表示主不辞艰辛,竭力寻回迷羊。主不只拯救我们,并且保守我们,祂不愿意失去任何一个真正悔改的信徒。【若是找着了,我实在告诉你们,他为这一只羊欢喜,比为那没有迷路的九十九只欢喜还大呢!】主耶稣不是说看重这一只迷羊过于其他九十九只羊,而是说祂为一只羊都不失丧而欢喜。【你们在天上的父,也是这样不愿意这小子里失丧一个。】神的心关切祂每一个儿女,不愿意“失丧一个”。既然天父这样重视每一个“小子”,我们不可让一个圣徒迷失,更不可绊倒圣徒。


【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,你就去,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,指出他的错来。他若听你,你便得了你的弟兄。】“你的弟兄”表示同是信主的人。“得罪你”指那弟兄犯了罪。“你便得了你的弟兄”,意即将弟兄从罪里挽回过来。但这要在私下交通,就是“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,指出他的错来”。【他若不听,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,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,句句都可定准。】“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”,“两三个人”是作见证的原则(申19:15)。若单独一个人的力量,不足以挽回犯罪的弟兄,就要借重两三个人的“见证”,目的仍是要让他知罪。“句句都可定准”,表示见证人的话必须有份量,应当选定属灵生命较有长进的圣徒。【若是不听他们,就告诉教会;若是不听教会,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。】“告诉教会”表示“教会”是信徒之间出事时的最后挽回机会,如果教会全体的力量仍不能帮助犯罪的弟兄,那么他必定是堕落到完全属肉体的地步,这时就应该不再和他交通来往。“税吏”是一般犹太人所看不起的人,将他们与罪人同列(11:19),不与他们来往。“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”,意思把他当作还没信主的人对待。【我实在告诉你们,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,在天上也要捆绑;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,在天上也要释放。】这里的“捆绑”意即定罪,“释放”意即赦免。这里的“你们”是指“教会”。当教会的光景正常时,她在地上的一举一动,是与天上和谐一致的,凡教会所定罪或赦免的,也就是主所定罪或赦免的。【我又告诉你们,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么事,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。】“你们中间有两个人”,这里的“两个人”不是指教会,是指“你们中间”,即教会中的两个人。“同心合意的求”,就是为犯罪的弟兄的祷告。两个人同心合意的祈求,神就成全,可见神看重信徒团体的祷告,过于单独个人的祷告。【因为无论在哪里,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,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。‘】“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”,这里的“两三个人”是指教会里面的信徒。“奉我的名聚会”,意即他们的聚会不是由自己发起,乃是被圣灵感动,离开个人的看法和立场,单纯地归属并联结于主的名里。“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”,这里是强调主的同在,有祂同在,两三个人便足够,没有祂同在,一千、一万个人也不够。不过,“同心合意”和“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”,不是外面的形式,而是有属灵的实际,才能发生功效。


【那时彼得进前来,对耶稣说:’主啊,我弟兄得罪我,我当饶恕他几次呢?到七次可以吗?‘】这里“饶恕”的意思是,把被人得罪的事忘掉。当时犹太拉比传统建议,饶恕弟兄最高可达三、四次,彼得饶恕“七次”已经难能可贵了。但【耶稣说:‘我对你说,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个七次。】主耶稣说“七十个七次”,意思是完完全全,没有限度。神赦免了我们的罪,就不再记念我们从前所犯的罪愆(来8:12),我们饶恕别人,也不该再记念他们的过错。饶恕人却记得饶恕几次,表明仍旧耿耿于怀,并没有忘记,根本不算真正的饶恕。真正的饶恕,根本不记得饶恕了多少次,因为从前被得罪的事都已经忘了。【天国好像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账。才算的时候,有人带了一个欠一千万银子的来。】这里“一千万银子”,表示所欠的债是个无法偿还的大数目。【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,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,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。那仆人就俯伏拜他,说:‘主啊,宽容我,将来我都要还清。’】这个仆人其实并无“还清”的力量。【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,把他释放了,并且免了他的债。那仆人出来,遇见他的一个同伴欠他十两银子,便揪着他,掐住他的喉咙,说:‘你把所欠的还我!’】“十两银子”,和他自己欠主人的“一千万银子”无法相比。“便揪着他,掐住他的喉咙”,“揪着他”就是不放过他的意思,“掐住他的喉咙”就是以凶暴的态度来对待,不容他分诉理由。【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,说:‘宽容我吧,将来我必还清。‘】他同伴向仆人的请求,和仆人向主人的请求一模一样。【他不肯,竟去把他下在监里,等他还了所欠的债。】“把他下在监里”,意指以公义的原则对付别人的亏欠,而不肯以恩典的原则饶恕别人。可见他对同伴的答复,和主对他的答复完全两样。【众同伴看见他所作的事就甚忧愁,去把这事都告诉了主人。】这是圣徒的祷告,他们的呼求达于神前。【于是主人叫了他来,对他说:‘你这恶奴才!你央求我,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,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,像我怜恤你吗?‘】这个恶仆蒙主人豁免他那不可能偿还的巨债,可是他却不怜恤欠他区区小数的同伴。【主人就大怒,把他交给掌刑的,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。】这里主人依据律法来处罚恶仆。我们若以公义的原则对待别人,主也要以公义的原则对待我们,直到我们满足了祂公义的要求“等他怀清了所欠的债”。但我们是永远无法满足主公义的要求的,所以应该赶快切实悔改饶恕人,否则永远不能免去神的惩罚“交给掌刑的”。【你们各人,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,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。’】“从心里饶恕”不只是口头和外表的饶恕,而是从心里不再记得弟兄从前的亏欠。凡心里还记得弟兄的亏欠的,就还没有“从心里饶恕”,难免受到父神的责罚。甚愿我们每一个得着神赦免的人,都要从心里饶恕人,这样我们就能免去神的刑罚!阿们!


<天国里谁是最大?>

读经【太18: 1-14】【当时,门徒进前来,问耶稣说:'天国里谁是最大的?'……。】在马太福音第十八章的这段经文中记载了,门徒问主耶稣一个有关天国的问题,就是在“天国里谁是最大的?”以及主耶稣讲到那绊倒人的有祸了。使徒马太首先说:【当时,门徒进前来,问耶稣说:'天国里谁是最大的?'】因为门徒已知道耶稣是基督、是弥赛亚,将来要得国降临。所以他们就用属世的眼光、从人的角度去想将来国度的事, 想知道到底将来在天国里谁是最大的?将来在天国的位份、排列是怎样的?主耶稣知道他们的想法,于是就叫一个小孩来站在他们当中,对他们说:【我实在告诉你们:你们若不回转,变成小孩子的样式,断不得进天国。】主在这里讲了一个很直接的教训,也是一个非常严肃的要求,就是要他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,而这关键就是“回转”,从什么地方回转? 就是从以自我为中心的生命回转 。主要门徒,也是今天的信徒必须回转像孩子一样单纯、纯真,简单,而非像孩子一样幼稚无知。在神国的事上、在属灵的事上,神非常在乎我们是否单纯,祂不容许我们掺杂任何其他的动机以及不单纯的意念。因此我们向着主应该是单纯的,只是为了爱神,单单依靠神,这样我们就会像小孩子一样的需要主,时时饥渴地需要祂,紧紧地跟随祂,仰望祂,单单地信靠祂,主的这个的要求是绝对的!门徒所思想的是怎样得着天国里最大的地位,主耶稣却先要他们思想怎样才能进天国。如果进天国的条件都不符合,哪里还谈得上谁大谁小呢?【你们若不回转,变成小孩子的样式,断不得进天国。】主耶稣的话是斩钉截铁的,这是进天国的条件,这是最重要的,这也是对我们深刻的提醒!


主又要门徒像孩子一样的谦卑,祂说:【所以,凡自己谦卑像这小孩子的,他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。】因小孩子并不自觉有什么可夸的,所以他的谦卑乃是诚实的谦卑。主就是要我们像小孩子一样地有诚实的谦卑。我们若骄傲,就不容易和别人同工,我们若骄傲,就容易坚持自己的看法,在乎自己的感觉,在乎被别人尊重,这样就会出问题。我们越是谦卑就越能让神掌权,而越能让神掌权的人,在天国里也越大。这是主耶稣非常清楚的教导:一方面要我们“回转,变成小孩子的样式”,一方面要我们“谦卑像这小孩子”,这两种品格或特点对每一个信徒,对任何一个服事主的人来说,都是非常重要的。 由此也让我们看到,天国里谁为大和地上的大是两个概念,在地上,有钱、有势就是大。但在天国里凡自己谦卑像这小孩子的,他就是最大的,这也是属灵的原则凡自卑的,必升为高(路18:14)。接着主教导我们如何学习接纳、接待弟兄:【凡为我的名接待一个像这小孩子的,就是接待我。】这“为我的名”是指为着荣耀归主,为着对方是属主的。“接待”指欢迎、关心、乐意接纳。“小孩子”指任何一个谦卑追求主的天国子民,他们都是与基督联合在一起的,因此主耶稣看重这样单纯向着祂的人。而我们接待这样的弟兄如同接纳主,即使是接纳一个幼小的弟兄,也如同接待主。因为主看我们对弟兄的态度如何,等于对祂自己的态度如何,因此我们今天不但要为主的名,接待像这小孩子那样灵命幼稚、软弱的信徒,而这种的接待,是蒙主记念的。我们还要回转,变成小孩子的样式,谦卑像小孩子,这样我们不但能进天国,而且在天国里我们就是最大的!


接着主耶稣讲到那绊倒人的有祸了,主说:【凡使这信我的一个小子跌倒的,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,沈在深海里…。】主耶稣在这里警告当时的门徒,也是今天的我们,绊倒一个信主的人,动摇他们在主里的信心,以致偏离正路远离神,继续去犯罪,那绊倒人的就有祸了!他要被非常沉重大磨石拴在颈项上,不但会沈到海底,且难再浮出水面。这表示人由于骄傲而硬着“颈项”,才会使人跌倒。而门徒问在天国中谁为大?这背后的动机便是骄傲。当人陷入骄傲的罪中时,就会很危险,也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,因为神最严厉的审判就会临到那些使人跌倒的人!主耶稣进而说:【这世界有祸了!因为将人绊倒;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,但那绊倒人的有祸了!】这里主对世界宣告有祸了,因为在这世界中,人的罪恶和魔鬼携手迷惑众人,将人绊倒,使许多人堕落。还有世人和魔鬼携手,用各样方式引诱信徒犯罪,他们将绊脚石放在信徒面前,这样的人有祸了,主要审判他们!同时主也对信徒说,绊倒人的事虽是免不了,但是如果我们把别人绊倒,使得他们将来下到地狱里面去,这绊倒人的有祸的,这是主给我们的警告!主耶稣不只警告我们,祂还告诉我们,叫自己跌倒的,也是一件很大、很严重的事!所以主说:【倘若你一只手或是一只脚叫你跌倒,就砍下来丢掉。你缺一只手或是一只脚进入永生,强如有两手两脚被丢在永火里。】这里主说的“你”,表明绊倒你的正是你自己。这里的“手”象征行为、作法。“脚”象征立场、道路。“永火”指地狱里的火是永不熄灭的。若你手的行为,脚的立场叫你绊倒,你就要付最大的代价除去,这样你就不会被丢在地狱的永火里!因此基督徒得救之后,就当加倍对付罪恶,不容罪恶玷污我们的生命。今天我们若是犯了罪,叫自己跌倒,不是简单地认罪,然后就没事了,而是要砍掉犯罪的肢体,要彻底悔改,弃绝罪恶。因为天国可以接受外体有残缺的人,但是不能接受里面悖逆不悔改的人。今天在这个充满试探、诱惑的世界中,许多人被绊倒堕落。因此我们要靠着主耶稣,对付罪恶,宁愿残缺进天国,也不要带着完整犯罪的肢体进地狱!


接着主又说:【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,就把他剜出来丢掉;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,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。】这“地狱”就是恶人受永刑的地方。“丢在地狱的火里”是指第二次的死。“眼”象征眼光、看法、眼目的情欲、欲望。在马可福音9: 47-48中说到:【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,就去掉它;你只有一只眼进入神的国,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里。在那里,虫是不死的,火是不灭的。】我们如果真的相信、 也真的接受这个可怕的警告,我们宁可为了将来不下地狱,就要在今生付上断手断脚剜眼睛的代价。之后主耶稣因着我们的眼睛会“轻看人”,因此祂提醒我们说:【你们要小心,不可轻看这小子里的一个。我告诉你们,他们的使者在天上常见我天父的面。(有古卷在此有

人子来,为要拯救失丧的人。”)一个人若有一百只羊,一只走迷了路,你们的意思如何?他岂不撇下这九十九只,往山里去找那只迷路的羊吗?若是找着了,我实在告诉你们:他为这一只羊欢喜,比为那没有迷路的九十九只欢喜还大呢!你们在天上的父也是这样,不愿意这小子里失丧一个。】这是告诉我们,为什么绊倒人的人与绊倒自己的人,会招致这样严重的惩罚。因为主耶稣来,是要拯救失丧的人,所以祂不愿失去任何一个小子。若是一个走迷了路,主会因一个迷失的羊被找回而欢喜,天父的心也是如此,祂不愿意这小子里失丧一个。若你反其道而行之,使人跌倒,能不有祸吗?因此一个人在真道上使人跌倒,或因自己的罪恶使自己犯罪跌倒,必不能逃避严厉的惩罚!为此,愿我们今天都要明白,并要记住主耶稣的话:“那绊倒人的有祸了!”我们就不要作一个绊倒别人的人,我们也要对任何叫自己跌倒的事物,必须付代价把它砍掉,这样我们就不会被丢进地狱的永火里去,而是可以进入到永生里!阿们!


<你的弟兄若得罪你>

读经【太18: 15-35】【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,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,指出他的错来。他若听你,你便得了你的弟兄……。】在马太福音第十八章的这段经文中,主耶稣教导门徒,也是今日的信徒,你的弟兄若得罪你,如何对待得罪你的弟兄,以及主耶稣讲到关于饶恕的教训。主耶稣首先说:【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,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,指出他的错来。他若听你,你便得了你的弟兄;他若不听,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,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,句句都可定准。若是不听他们,就告诉教会;若是不听教会,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。】主耶稣在此告诉我们,怎样对待得罪我们的弟兄,不管他是直接的犯罪得罪你,或是他有任何的言行,直接伤害了你,这时你就要去纠正他,目的为要得回他。所以你的弟兄若得罪你,你不可不管,反而有责任指出他的错,其顺序是:首先不是去告诉别人,而是告诉他本人,就是“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,指出他的错来”。此事很不容易,因为肯接受责备的人很少,并且善于责备人的人更少。但基督徒若心存谦卑和爱,靠圣灵的带领,就可以尽弟兄的本分。“他若听你,你便得了你的弟兄”,这是好的结果,我们感谢主。如果他不听,“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,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”,目的仍是要让他知道错在哪里,让他被两三个人的见证说服。“句句都可定准”,表示见证人的话必须有份量,所以当我们要找人去改正别人时,应当选定属灵生命较有长进的圣徒。如果他还是不听怎么办?“若是不听他们,就告诉教会;若是不听教会,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。”这是非常严重的话。如果这个人在只有被得罪的人和他在一处的时候,指出他的错不听,两三个人一起作见证来劝他,他也不听,甚至连教会他都不听。那么教会就有权柄,把他看为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,不再和他交通来往,把他当作还没信主的人对待。一面叫他自觉羞愧,一面免使教会的见证受到亏损。如果一个教会不懂得使用这个权柄,这个教会一定是容纳罪恶,变得软弱无能。


因为教会在地上代表基督,神也将权柄赐给教会,所以主又说:【我实在告诉你们,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,在天上也要捆绑;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,在天上也要释放。】而教会就是一群被神选召的人,他们接受神权柄的管理,并且活在神的权柄之下,因此神就能使用他们作神权柄的出口,教会就能宣告属灵的捆绑或释放。因教会在地上的权柄与天上的权柄是联在一起的,所以在地上捆绑的,在天上也要被捆绑。在地上被释放了,在天上也要被释放。接下来主说:【我又告诉你们: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,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。因为无论在哪里,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,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。】这是主给我们的应许,也可见神成全信徒所求的,不在他们的人数多少,乃在他们是否“同心合意”的祷告。而两三个人“同心合意”的祷告之所以有功效,是因为主与他们同在,有主的同在是最宝贵的!若一个聚会不奉主的名,不高举主,不服从祂的话,而是高举人或自己,主就不会在这些人的聚会中。这样的聚会虽然外面看上去是非常的热闹,但里面却是冷冰冰的,因为主没有在他们中间。若一个聚会没有主的同在,这样的聚会对我们信徒来说,又有什么意义呢?因此我们今天都要与肢体同心合意的祷告,奉主的名聚会,主就在聚会中和我们同在,这样我们就能在聚会中蒙恩!


随后主耶稣又讲到关于饶恕的教训。当彼得听完了主耶稣所讲的话后,他就来对主说:【主啊,我弟兄得罪我,我当饶恕他几次呢?到七次可以吗?】按犹太拉比的传统说法,饶恕弟兄最高可达四次,所以彼得的“七次”已经难能可贵了,因此他认为主耶稣一定会夸奖他。但没想到主耶稣说:【我对你说: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个七次。】在圣经里“七”是完全的数目,但还是可以计数的,而七十个七次,意思就是要完完全全,没有数量限度的饶恕人。所以主的意思并不是要他忍到四百九十次,真正的饶恕是在主的面前不再记念它,不再追究。虽然有很多的伤害是没有办法忘记的,因为它已经在我们心里留下了伤痕。所以饶恕并不是去否认伤害曾经发生,那是虚假的,那是不真实的。因为我们不可能完全不记得,那只有神才做得到,祂把我们的罪丢在背后,踏在脚下,沉入深海。然而我们虽然不能完全忘记,但是我们可以选择饶恕,选择不再去记念。 那么为什么主说的与彼得所说的饶恕,相差有这样大呢?原因主耶稣在饶恕的比喻中告诉了我们,主说:【天国好像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账。才算的时候,有人带了一个欠一千万银子的来。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,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,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。】这里说到有一个仆人欠了主人“一千万银子”,表示他所欠的债是个无法偿还的大数目,这也是指每一个信徒得罪主、亏欠主,是无法计算的。而主并非真的要他把他的妻子、儿女也卖了来偿债。主这话是要给我们看见,就算是我们倾尽一切所有的,也无法偿还我们对主的亏欠。所以一个欠了王一千万银子的仆人,因没法偿还,【那仆人就俯伏拜祂说:'主啊,宽容我,将来我都要还清。'】这是仆人的请求。同样我们也没有“还清”的力量,但只要我们肯谦卑悔改:“俯伏拜他”,求主赦免:“主阿,宽容我”,就必蒙悦纳。所以【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,把他释放了,并且免了他的债。】主人肯把他释放已经是不得了的恩典,主甚至还完全免了他欠的债,这真是大恩典。


而蒙了神恩典的人,他也要施恩典给人,可是【那仆人出来,遇见他的一个同伴欠他十两银子,便揪着他,掐住他的喉咙,说:‘你把所欠的还我!’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说:‘宽容我吧!将来我必还清。’他不肯,竟去把他下在监里,等他还了所欠的债。】那仆人有个同伴,欠他十两银子,他却不肯放过他,不但“揪着他,掐住他的喉咙”,还“把他下在监里”。他同伴的请求,和他向主人的请求一模一样,可他对同伴的答复,和主对他的答复完全两样。因此【众同伴看见他所作的事,就甚忧愁,去把这事都告诉了主人。于是,主人叫了他来,对他说:‘你这恶奴才!你央求我,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。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,像我怜恤你吗?’主人就大怒,把他交给掌刑的,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。】这是多么严重的刑罚!主耶稣讲这个比喻就是要我们认识到自己在基督面前,在神的面前所得到的宽恕是何等的大,那是是恩上加恩。所以主就要叫我们能够从心里来饶恕我们的弟兄,饶恕那些伤害我们的弟兄、朋友、家人。因此主在结束的时候说了一句很严肃的话:【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,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。】可是今天我们都很难做到从心里饶恕人,有时虽然嘴上说饶恕了,但当我们提到或者看到曾得罪我们的人时,心里还是会觉得很不舒服。这就说明我们并没有真正从心里饶恕人,就像比喻中那欠债仆人,主说他是个“恶奴才”,可见不饶恕人是多么严重的罪!虽然被伤害是很痛苦的事,但是我们要学会饶恕,但不是咬紧牙关来勉强饶恕,而是借着基督的爱激励我们,从心里饶恕人。为此,愿我们今天都要像耶稣爱我们,赦免我们的罪那样,也要从心里去饶恕得罪我们的人,不是七次,而是七十个七次!阿们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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