圣经分卷分章注解   

霞步


摩2

【摩2: 1-16】【耶和华如此说:‘摩押三番四次地犯罪,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罚;因为她将以东王的骸骨焚烧成灰……。】在阿摩司书第二章中,先知阿摩司预言神将对摩押,以及犹大和以色列的审判。【耶和华如此说:‘摩押三番四次地犯罪,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罚;因为她将以东王的骸骨焚烧成灰。我却要降火在摩押,烧灭加略的宫殿。摩押必在哄嚷呐喊吹角之中死亡。我必剪除摩押中的审判者,将其中的一切首领和他一同杀戮。‘这是耶和华说的。】“耶和华如此说:‘摩押三番四次地犯罪”,“摩押”是亚伯拉罕的侄子罗得的后裔(创19:37),他们和以色列人有血缘关系,但从士师时代开始就常常与以色列人争战(士3:12等)。“三番四次地犯罪”,就是不断地重复犯罪。“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罚”,是指神必不收回祂的审判。“因为他将以东王的骸骨焚烧成灰”,这代表极大的侮辱和仇恨(王下9:34)。神追讨摩押的原因,并不像之前五个外邦国家,是因为他们对付神的百姓,而是因为摩押和以东两个外邦国家之间的仇恨。这表明神不只是以色列的神,也是全地的神。“我却要降火在摩押,烧灭加略的宫殿”,“加略”,是摩押的重要城市(耶48:41),有偶像基抹的神庙。摩押必要被战火所毁灭(赛15:1)。“摩押必在哄嚷呐喊吹角之中死亡”,“哄嚷呐喊吹角”,是形容敌军攻陷城防时的嘈杂景象,相当可怕,摩押王和多数军民将会在城池陷落时被杀死。“我必剪除摩押中的审判者”,“审判者”指统治者,摩押的最高统治者必被除灭。“将其中的一切首领和他一同杀戮”,“首领”指政治与军事高层官员,“他”指统治者,摩押的领导阶层都要被杀戮。“这是耶和华说的”,是指这是神的判定,祂的话必定成就。主前733-732年,亚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三世发动第二次西征,征服了摩押,应验了阿摩司的预言。


【耶和华如此说:‘犹大人三番四次地犯罪,我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;因为他们厌弃耶和华的训诲,不遵守祂的律例。他们列祖所随从虚假的偶像使他们走迷了。我却要降火在犹大,烧灭耶路撒冷的宫殿。‘】“耶和华如此说:‘犹大人三番四次地犯罪”,“犹大人”,是指南国犹大的人民。所罗门死后,以色列分裂为南北两国,北方十个支派被称为以色列国,南国两个支派被称为犹大国。“三番四次地犯罪”,就是不断地重复犯罪。“我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”,是指神必不收回祂的审判。“因为他们厌弃耶和华的训诲,不遵守他的律例”,“训诲”是诫命和教训的总称,即指整体的律法。“律例”指个别的规条。犹大人一再地背弃神,不尊重神的律法,不遵守律法上的条例。“他们列祖所随从虚假的偶像使他们走迷了”,犹大人的祖先因拜偶像假神,以致在人生的道路迷失了方向。“我却要降火在犹大,烧灭耶路撒冷的宫殿”,“耶路撒冷”是南国犹大的首都,南国犹大必要被战火所毁灭。这个预言先应验在主前586年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率军毁灭耶路撒冷(王25:8-9)。主后70年,罗马太子提多率军攻占耶路撒冷并烧毁了该城,再一次应验了此预言。


【耶和华如此说:‘以色列人三番四次地犯罪,我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;因他们为银子卖了义人,为一双鞋卖了穷人。他们见穷人头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,阻碍谦卑人的道路。父子同一个女子行淫,亵渎我的圣名。他们在各坛旁铺人所当的衣服,卧在其上,又在他们神的庙中喝受罚之人的酒。’】“耶和华如此说:‘以色列人三番四次地犯罪”,“以色列人”,是指北国以色列人。“三番四次地犯罪”就是不断地重复犯罪。北国以色列比南国犹大更严重,从首位君王耶罗波安脱离犹大国开始(王上12:25-33),历代没有一个王是好王,都敬拜偶像假神。“我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”,是指神必不收回祂的审判。“因他们为银子卖了义人”,是指用钱财贿赂审判官,以致颠倒是非,冤屈义人。“为一双鞋卖了穷人”,债主把负债者卖作奴隶,以索还债务,即使连小如一双鞋价之债款也不放过。“他们见穷人头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”,是指那些富足人的贪心,甚至穷人头上的灰尘也想得着,极尽剥削榨取的能事。“阻碍谦卑人的道路”,“谦卑人”指被压迫的人,“道路”指求生存的方式,那些有权有势的人完全不顾别人死活,一意孤行。“父子同一个女子行淫,亵渎我的圣名”,可能指父子都与巴力庙中的庙妓行淫。自称神子民的人犯下这些罪行,就叫神的圣名被世人亵渎。“他们在各坛旁铺人所当的衣服,卧在其上,又在他们神的庙中喝受罚之人的酒”。“所当的衣服”指外衣,律法规定债主在日落前要归还负债者所抵押的外衣(出22:26)。但司法者却执法犯法,拿着别人的御寒衣物,在偶像的庙里“卧在其上”行淫,并用不公平的罚款购买“受罚之人的酒”喝。北国从耶罗波安一世开始就已经离弃真道,连教导律法的利未人都被他们赶走了(代下十一14),所以神不必像审判南国一样,责备他们“厌弃耶和华的训诲,不遵守祂的律例”,而是像审判外邦人一样,直接追讨他们的罪恶。


【我从以色列人面前除灭亚摩利人。他虽高大如香柏树,坚固如橡树,我却上灭他的果子,下绝他的根本。我也将你们从埃及地领上来,在旷野引导你们四十年,使你们得亚摩利人之地为业。我从你们子弟中兴起先知,又从你们少年人中兴起拿细耳人。以色列人哪,不是这样吗?这是耶和华说的。】“我从以色列人面前除灭亚摩利人”,亚摩利人”,是约书亚进迦南时的迦南七族之一(书3:11),代表迦南人(创15:16)。神在领以色列人进迦南之前,首先带领他们在约旦河东打败了“亚摩利人”(民21-35)。“他虽高大如香柏树,坚固如橡树,我却上灭他的果子,下绝他的根本”,是指虽然亚摩利人身材高大健壮,但神却将亚摩利人彻底地完全毁灭。“我也将你们从埃及地领上来”,是指神拯救以色列人,使他们出埃及地(申20:1)。“在旷野引导你们四十年”,是指以色列人在旷野四十年间,神供应他们粮食和水,保守并管教他们(申29:5-6)。“使你们得亚摩利人之地为业”,指神使以色列人得迦南地为业。“我从你们子弟中兴起先知”,指神从以色列人中间兴起先知为祂说话,使他们明白神的旨意。“又从你们少年人中兴起拿细耳人”,“拿细耳人”,是归耶和华为圣的人,他们不可喝酒或其他葡萄产品,不可剪发,不可与死尸接触(民6:1-8)。“以色列人哪,不是这样吗?这是耶和华说的”。以色列人从出埃及开始,神就一路用恩典带领百姓,不但打败强敌、使百姓得着安息,还兴起“拿细耳人”和“先知”,这些事实摆明,无可否认,因为出于神的口,句句都是真实可靠的。


【你们却给拿细耳人酒喝,嘱咐先知说:‘不要说预言。’看哪,在你们所住之地,我必压你们,如同装满禾捆的车压物一样。快跑的不能逃脱;有力的不能用力;刚勇的也不能自救。拿弓的不能站立;腿快的不能逃脱;骑马的也不能自救。到那日,勇士中最有胆量的,必赤身逃跑。这是耶和华说的。】“你们却给拿细耳人酒喝”,“拿细耳人”禁止喝酒,“给拿细耳人酒喝”,就是故意引诱拿细耳人喝酒,破坏所许的愿(民6:2)。“嘱咐先知说:‘不要说预言’”,“先知”是传达神话语的人,他们禁止“先知”说预言,这不但是不以神为神,而且是公然抵挡神。“看哪,在你们所住之地,我必压你们,如同装满禾捆的车压物一样”,在阿摩司的话中,“看哪”常指耶和华特殊的作为。现在耶和华施行刑罚,如装满禾捆的车,其重无比,给车辗过,粉身碎骨。所以神的刑罚来时无一人能逃脱。“快跑的不能逃脱”,指行动迅速的人也逃脱不了。“有力的不能用力”,是指有力的人也无法保守自己。“刚勇的也不能自救”,连勇士也不能自保。“拿弓的不能站立”,就是有弓箭拿在手里,却不能站立。“骑马的也不能自救”,虽然骑马的比人跑得快,却也逃不过危难。“到那日”,就是到耶和华审判的大日(珥1:15)。“勇士中最有胆量的”,指心中勇气十足的人。“必赤身逃跑”,是指因情势危急,只好脱卸一身武装,好让自己能够快速逃离。“这是耶和华说的”,这是神的判定,祂的话必定成就。在先知宣告这些信息的数十年后,以色列就被亚述消灭了,那时无人能够逃脱,也无人能够抵挡,应验了阿摩司的预言。我们从阿摩司书第一至二章中看到,神是统管全地的主,当外绑人犯了罪,神会刑罚他们。同样神的选民犹大和以色列犯了罪,神也必刑罚他们。神是公义的,祂绝不会以有罪的为无罪,所以当人犯了罪后,神的刑罚就会临到。因摩押、犹大和以色列,都是“三番四次地犯罪”,因此神要惩罚他们。同样今天我们若“三番四次地犯罪”,神的惩罚也要临到我们,神是轻慢不得的!为此,愿我们都当在神的刑罚还没来到之前,赶快悔改,要脱离罪恶对我们的捆绑和辖制,并要活出圣洁的生命!阿们!


<神宣告对摩押的刑罚>

读经【摩2: 1-16】【耶和华如此说:‘摩押三番四次地犯罪,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罚;因为她将以东王的骸骨焚烧成灰……。】在阿摩司书第二章的这段经文中,神宣告对摩押的刑罚,【耶和华如此说:‘摩押三番四次地犯罪,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罚;因为她将以东王的骸骨焚烧成灰。我却要降火在摩押,烧灭加略的宫殿。摩押必在哄嚷呐喊吹角之中死亡。我必剪除摩押中的审判者,将其中的一切首领和他一同杀戮。这是耶和华说的。】“耶和华如此说:‘摩押三番四次地犯罪,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罚”,神对每一个国家的审判都以“三番四次地犯罪”开始,这并非是一个公式,而是显示神是有慈爱怜悯的,祂以宽容忍耐等待罪人悔改,人却以为神的容忍是因为神无能或不存在,所以就“三番四次地犯罪”,就是一次又一次地,没完没了的犯罪,持续陷入罪恶的深渊当中,已经恶贯满盈了。但神是公义的,祂虽然忍耐等待人悔改,却不是姑息罪恶而不施惩罚报应,所以接下去一句话都是“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罚”,这表明神的审判是确定的,无可更改,也不能避免的。但神的刑罚并非忽然来临,乃是早已多次忍耐宽容,给人充分悔改的机会,才施行刑罚,所以他们都是在三番四次地犯罪之后才受刑罚罚。因世人顽梗不化,从未为自己的罪有丝毫悔意,他们藐视神的恩慈,因而招神忿怒的审判。同样我们若一而再,再而三,三而四的犯罪,神必不纵容。当我们犯罪时,神会责备我们,如果我们再犯,神会警告我们,如果我们执迷不悟,神惩罚就要临到。神是轻慢不得的,我们应当在刑罚还没来到之前,赶快悔改。


这里神特别指责摩押所犯的罪是,“因为她将以东王的骸骨焚烧成灰”,摩押把以东王的骸骨焚烧成灰,这种行为在当时是一种亵渎和侮辱,与今日的火葬不能相提并论。在战争中,人应该把战死的尸体埋葬,摩押人不但没这样做,而且还把以东王,一国之君,化为乌有的烧尽。这种亵渎和羞辱,出于恶毒的心肠,是对人仇恨极致,连死人的骸骨都不放过,这是反乎人性、人道的,也是神所憎恶的。因此神的刑罚要临到他们:“我却要降火在摩押,烧灭加略的宫殿”,“加略”,是摩押的重要城市(耶48:41),有偶像基抹的神庙。因此神要“降火”在信奉假神的人与地,这对摩押更有特殊的涵义,因为他们将以东王的骸骨焚毁,所以自身必被焚毁。“摩押必在哄嚷呐喊吹角之中死亡”,这“哄嚷”不只是狂暴的人声,也指堡垒塌陷的声音,军队侵入,城池陷落,必有十分糟杂的声音,人声与刀枪杀戮声混在一起,是一幅十分可怕的战争图画,摩押王和多数军民将会在城池陷落时被杀死。“我必剪除摩押中的审判者,将其中的一切首领和他一同杀戮”。摩押的审判者,以及行政官员与军事首长,他们也必被一同剪除、杀戮,这彰显了神的公义。而从神宣告对摩押的刑罚中,让我们看到,神对摩押所做的事,看得清清楚楚。他们在什么时候、对什么人、做了什么事,犯了什么罪每一样都清楚记录下来。这对我们也是很大的提醒,提醒我们不要以为自己所行的恶,所犯的罪神不知道。因神是鉴察的主,不但鉴察人所行的事,也鉴察人心!因此我们【不要自欺,神是轻慢不得的。人种的是什么,收的也是什么。】 (加6:7) 神【必会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。】(罗2:6)就如这里所记载的,摩押如何对待以东,神也如何对待摩押,并且还加倍对待。神的审判是很可怕的,却都是因为人的罪所导致的刑罚,神不是毫无理由,随便降灾的神。为此,愿我们今天不但要知道神是一位公义的神,我们就不要不断地重复犯罪,落在神可怕的刑罚中。我们还要知道,【时候到了,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。】我们就要悔改,离开恶道,追求圣洁。我们更要听从神的话,切切地谨守遵行神的话!阿们!


<神对南北两国的刑罚>

读经【摩2: 4-16】【耶和华如此说:‘犹大人三番四次地犯罪,我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……。】在阿摩司书第二章的这段经文中,先知阿摩司在宣告了神对外绑列国的刑罚之后,就转到他的同胞身上,在此他宣告神对南北两国的刑罚,就是神对犹大及以色列的刑罚,神不会宽容自己的百姓,祂一样要追讨他们的罪。首先是神对南国犹大的审判,【耶和华如此说:‘犹大人三番四次地犯罪,我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;因为他们厌弃耶和华的训诲,不遵守祂的律例。他们列祖所随从虚假的偶像使他们走迷了。我却要降火在犹大,烧灭耶路撒冷的宫殿。‘】“耶和华如此说:‘犹大人三番四次地犯罪,我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”。“犹太人”是神的子民,而神的子民竟与列邦同样“三番四次地犯罪”,这是何等羞耻!因犹大“三番四次”不断地重复犯罪,因此神“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”。接着神就宣告犹大国的罪状,这与列国的罪状不同,虽然他们也像列国一样,有各种残暴、凶杀、忌恨等罪,但在此神不提这些罪中的任何一项,而是提及“他们厌弃耶和华的训诲,不遵守祂的律例。他们列祖所随从虚假的偶像使他们走迷了”。因为神的子民有神颁布给他们的律法,神也透过许多神迹奇事,向他们显明自己是独一无二的真神,然而神的百姓却厌弃神的律法,随从虚假的偶像,这就是他们一切罪的根源。所以他们最大的罪不是奸淫、凶杀,乃是背离了神,那才是他们陷入罪恶深渊中的根由。在申命记11:32中神对祂的子民说:【你们要谨守遵行我今日在你们面前所陈明的一切律例典章。】这些律例典章都是耶和华透过摩西吩咐他们遵守的,是神和他们立约的内容。如果他们毁约,不专心事奉神,神就要惩罚他们。而神的刑罚也更加严厉,“我却要降火在犹大,烧灭耶路撒冷的宫殿”。神用犹大国的京城耶路撒冷,来代表全国接受神的刑罚。“耶路撒冷的宫殿”,是犹大君王所住的地方,象征国家的存亡兴衰,宫殿被烧灭也就是王国的败亡。可见他们的结局将和列邦一样,因神的刑罚而灭亡,这显示了神的公正!神既不顾惜犹大地和耶路撒冷的宫殿,而降火烧毁。同样今天信徒若藐视神的话语,不遵守祂的律例典章,内心被虚假的偶像占据,神也必不顾惜他们。因此我们都要听从、遵守神的话,免蹈犹大的罪,落在神可怕的刑罚中。


接下来先知阿摩司就宣告神对以色列的刑罚,因阿摩司书主要是论以色列,所以从本章六节至九章十节,都是讲到以色列的罪恶。而阿摩司一开始向外邦各国宣告神审判的信息,就是要借此来严厉警告以色列犯罪的后果。这里【耶和华如此说:‘以色列人三番四次地犯罪,我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;因他们为银子卖了义人,为一双鞋卖了穷人。他们见穷人头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,阻碍谦卑人的道路。父子同一个女子行淫,亵渎我的圣名。他们在各坛旁铺人所当的衣服,卧在其上,又在他们神的庙中喝受罚之人的酒。】“耶和华如此说:‘以色列人三番四次地犯罪,我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”。同样以色列不是一次的犯罪,而是“三番四次地犯罪”得罪神。这不仅表达了他们作恶的本性,也表达了神对他们的宽容和怜悯,可是他们却始终不肯离开自己的恶行。因此神“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”。因以色列早已背道,所以神没有指责他们厌弃“耶和华的训诲”,而是追讨他们那些公开暴行和罪恶。“因他们为银子卖了义人,为一双鞋卖了穷人”。他们为了贪得银子出卖了义人,他们为了一双鞋子,使贫穷人被出卖了。他们甚至贪婪到“见穷人头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”。除此而外,他们还“阻碍谦卑人的道路”、“父子同一个女子行淫”,而亵渎神的名。再有他们在拜偶像的坛旁铺上人所当的衣服,卧在其上,又在偶像“庙中喝受罚之人的酒”作乐助兴,这真是败坏至极,罪大恶极。迦南人因为罪大恶极被神剪除,其地给了以色列人居住。他们却没有吸取迦南人灭亡的教训,反而步其后尘,重蹈覆辙。


【我从以色列人面前除灭亚摩利人。他虽高大如香柏树,坚固如橡树,我却上灭他的果子,下绝他的根本。我也将你们从埃及地领上来,在旷野引导你们四十年,使你们得亚摩利人之地为业。我从你们子弟中兴起先知,又从你们少年人中兴起拿细耳人。以色列人哪,不是这样吗?这是耶和华说的。你们却给拿细耳人酒喝,嘱咐先知说:不要说预言。】这里简短的叙述神对以色列人的恩典,神曾为他们战胜最强的敌人亚摩利人。民数记21:2135中记载了,以色列人在旷野行程中最大的一场战争,并且大获胜利,约书亚临终前也再提及这件事(书24:8-13)。神曾领他们从埃及为奴之家出来,又在旷野引领他们四十年之久,在全无生产的环境中,整个民族能在旷野生活四十年?这岂不是神的恩典吗?可是以色列人竟然忘记神已往向他们所施的大恩。另外神在他们子弟中间兴起拿细耳人和先知,他们不但不感谢神,反而是百般阻挠。他们勉强拿细耳人喝酒,禁止先知说预言,因为这两种人的见证都是定他们的罪。因以色列人不听先知的预言,拒绝回转,神就借着先知发表严厉的审判,让他们知道不可藐视先知的话,因为“这是耶和华说的”,祂是审判的神。


因此神就借着先知宣告对以色列的审判,【看哪,在你们所住之地,我必压你们,如同装满禾捆的车压物一样。快跑的不能逃脱;有力的不能用力;刚勇的也不能自救。拿弓的不能站立;腿快的不能逃脱;骑马的也不能自救。到那日,勇士中最有胆量的,必赤身逃跑。这是耶和华说的。】神严厉的刑罚如装满禾捆的车,其重无比,给车辗过,粉身碎骨。所以当神的刑罚来到时无一人能逃脱,即便是最有胆量的勇士也必定落荒而逃,这就是以色列国将来要面对的刑罚。神的选民虽享有神格外的恩典,但他们不但不不敬畏神、跟从神,反而悖逆神,因此他们就要承担罪的结果。神虽屡次的提醒他们,希望他们回转,可惜他们却一意孤行,因此神严厉的刑罚就要临到。“到那日”,就是耶和华的日子,是神审判的大日,神公义的审判是无法躲避的!神的审判虽然严厉,却都是因为人的罪所导致的刑罚,神不是毫无理由,随便降灾的神。今天我们都要知道,神并不记念我们从前所犯的罪,因为【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,神并不监察,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。】(徒17:30)假如我们不肯悔改,将神赐给我们的自由当作【放纵情欲的机会】(加5:13),而继续“三番四次”地犯罪作恶,最终同样受到神的审判。为此,愿我们都要彻底的悔改,脱离罪恶对我们的捆绑和辖制,使我们在基督里活出圣洁的新生命,荣耀神的圣名!阿们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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