圣经分卷分章注解   

霞步


林前6

【林前6: 1-20】【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,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,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?……。】在哥林多前书第六章中,使徒保罗针对哥林多教会中彼此相争的事,而责问他们:【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,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,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?】“彼此相争”,从下文可知就是彼此告状。这里“怎敢”,是指哥林多信徒所作的,是一件非常大胆的事,就是“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”。“不义的人”,指不信主的外邦人。“求审”指告到俗世的法庭。“在圣徒面前求审”,意即按照马太福音18:15-20中主耶稣所宣示的原则与程序处理。因此信徒之间的纠纷根本不应该到世俗的法庭那里求审,而是要在圣徒面前求审。【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吗?若世界为你们所审,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吗?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?何况今生的事呢?】“岂不知”表示他们应该知道。“圣徒要审判世界”,这是将来才会发生的事。圣徒在世时,若是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,便要在来世管理许多的事(太25:21,23),“审判世界”便是管理许多的事之一。“若世界为你们所审,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吗?”这里将“世界”和“最小的事”作为对比,意指信徒既有资格审判这么大的世界,当然更有资格来审判信徒个人之间这样的小事。圣经说天使若犯了罪,将来也要接受审判(彼后2:4),而在神的计划中,祂并不亲自审判犯罪的天使,而将审判天使的权柄赏给信徒。“何况今生的事呢?”是指审判信徒的事。这是将它与“审判天使”作对比,因为那是将来的事。【既是这样,你们若有今生的事当审判,是派教会所轻看的人审判吗?】“既是这样”,是指信徒既然有资格审判“今生的事”,就如财物的纠纷、名利的争执等等。为什么还要“派教会所轻看的人审判”。“教会所轻看的人”,指不信主的外邦人,与神国无分的人。若信徒之间起了争端,却向不信主的外邦人求审,就糟蹋了神儿女荣耀的身分。【我说这话是要叫你们羞耻。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审断弟兄们的事吗?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,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。】“我说这话是要叫你们羞耻”,保罗指出了他们的不是之后,使他们知错而感羞愧。“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,能审断弟兄们的事吗?”这是一句含有讽刺性的话,因为他们素来自高自大,自以为有智慧(3:18)。“审断”意思是作决定、一同谋求协议。“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”,“竟是”表示在正常的状况之下,信徒不应该彼此告状。“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”,意指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,表示基督徒把自己拉低到外邦人的程度,将来怎么有资格去审判他们呢?更不用说要审判天使了。但保罗并不是说信徒不可寻求国家法律的保护,因为保罗自己也曾上告于凯撒。保罗所定罪的乃是信徒之间不肯【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】(弗4:3),以致“弟兄与弟兄告状”,甚至要借助于世俗的法庭讨回公道。


【你们彼此告状,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。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?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?你们倒是欺压人、亏负人,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。】信徒与信徒“彼此告状”,已犯下极大的错误,因为这正违犯了主“彼此相爱”的命令。所以信徒若争论谁是谁非,都不蒙主喜悦,只有情愿受欺并肯吃亏,才合主的心意。“欺压人”就是用不正当的手段去错待别人。“亏负人”就是用欺诈的手段占取别人的便宜。“况且”表示信徒更不应该去欺压、亏负同蒙天恩的弟兄。【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?不要自欺,无论是淫乱的、拜偶像的、奸淫的、作娈童的、亲男色的、偷窃的、贪婪的、醉酒的、辱骂的、勒索的,都不能承受神的国。】因“不义的人”,只顾满足自己,不愿顺服神的权柄,所以没有资格“承受神的国”。 “不要自欺”,意指必须面对问题,采取正确的行动。这里提到“淫乱的”,是指不正当的性关系;“拜偶像的”,即信仰的变节,就是以别的人或事物取代神;“奸淫的”,指婚姻之外的性关系;“作娈童的”,就是男妓;“亲男色的”,就是男同性恋者;“偷窃的”,指暗中偷取别人的财物;“贪婪的”,是指在自己所拥有的之外有所妄求,甚至到了损人利己的地步;“醉酒的”,指经常酗酒以致酩酊大醉的人;“辱骂的”,指用言语攻击别人;“勒索的”,指用威胁手段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人。但无论是什么样的罪,不管罪的性质如何,都不能承受神的国。【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;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,并借着我们神的灵,已经洗净,成圣,称义了。】信徒在重生得救之前的情形也是这样败坏污秽。但现在因“奉主耶稣基督的名”,即在主耶稣基督里和圣灵的能力得着重生,就“已经洗净,成圣,称义”了。“洗净”指被洗除罪恶,“成圣”指被分别出来归给神,“称义”指被神宣判无罪。

【凡事我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处。凡事我都可行,但无论哪一件,我总不受它的辖制。】“凡事我都可行”,当时有些信徒误解了基督徒的自由,认为基督徒行事不受拘束与限制。“但不都有益处”,这是保罗提出运用基督徒自由的原则,就是凡无益的事都不可行,自由并不等于放纵,必须是“有益处”的事才可行。“但无论哪一件,我总不受它的辖制”,如果某件事会“辖制”我们,使我们不能完全顺服基督的权柄,我们就不可作。


【林前六13】“食物是为肚腹,肚腹是为食物;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。身子不是为淫乱,乃是为主;主也是为身子。】“食物是为肚腹,肚腹是为食物”,可能是哥林多人的流行语,他们认为“肚腹”是为享受“食物”而存在的,但是“肚腹”和“食物”都是暂时的,因为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。“身子不是为淫乱,乃是为主”,信徒的身子不是为淫乱,放纵情欲,乃是为着主,因为身子是我们事奉主、荣耀神的工具。“主也是为身子”,指只有靠着主的能力和供应,我们的身子才能功能正常,活出当有的样式。【并且神已经叫主复活,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们复活。】“并且神已经叫主复活”,意指主复活的事实乃是一项有力的证据,证明我们的身体也都要复活(15:22),这是神的大能运作的结果(林后13:4)。“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们复活”,意思是基督徒的身体既然将来都要复活得赎(罗8:23),所以我们不可滥用身体,拿它来作犯罪的工具。【林前六15】“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吗?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吗?断乎不可!】“基督的肢体”,是指信徒的身子是属于基督。信徒若把原属基督的肢体,拿去送给娼妓作为她的肢体,这是绝对不可以的,因此保罗说:“断乎不可!”【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,便是与她成为一体吗?因为主说:‘二人要成为一体。’但与主联合的,便是与主成为一灵。】保罗用“联合”来指与娼妓“成为一体”的性行为,又用同一个“联合”来指信徒与主“成为一体”的属灵连结,表明“淫行”绝不是小事,而是得罪了“基督的肢体”,直接影响到信徒与基督在灵里合一的生命关系。


【你们要逃避淫行。人所犯的,无论是什么罪,都在身子以外,惟有行淫的,是得罪自己的身子。】信徒“要逃避淫行”,因为“人所犯的,无论是什么罪,都在身子以外”,也就是说,其他各种罪对人身子的影响,都不如淫行那样的严重。“惟有行淫的,是得罪自己的身子”,“得罪”,在此不单是指伤害或侵害“自己的身子”,更是干犯了神对人的身子原先设计的心意。所以保罗说,要逃避淫行。信徒对魔鬼要“抵挡”(弗6:11),但对“淫行”却要“逃避”或“远避”(帖前4:3),所以信徒绝不可高估自己抵挡“淫行”的能力。【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?这圣灵是从神而来,住在你们里头的;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;】保罗已经指出,教会是“神的殿”(3:16),在这里又指出,每一个信徒的身子都是“圣灵的殿”。“这圣灵是从神而来”,意指这圣灵就是神的灵。“住在你们里头的”,每个信徒里面都有圣灵居住。“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”,指信徒不是属于自己的人。【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。所以,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。】信徒的身体是神用祂怀里的独生子作“重价买来”的,所以信徒没有权柄随意支配自己的身子,“所以,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”。为此,愿我们今天不要再让身体成为犯罪的工具,并且要记住:“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,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。”阿们!


<信徒行事的准则>

读经【林前6: 12-20】【凡事我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处;凡事我都可行,但无论哪一件,我总不受它的辖制……。】在哥林多前书第六章的这段经文中,使徒保罗讲到信徒行事的准则,以及信徒要在身子上荣耀神。保罗首先说:【凡事我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处;凡事我都可行,但无论哪一件,我总不受它的辖制。】这里保罗说到他自己行事的准则,也是信徒行事的准则,这准则是:“有益处”,以及“不受它的辖制”。“凡事我都可行”,是我们在基督里的自由,可是这种自由受上面所提的两个原则限制,凡所行的必须是“有益处”,并且“不受它的辖制”。这“有益处”,包括:对神、对人、对自己都有益处。那一定不会是犯罪的事,因为所有犯罪的事都是对神、对人、对自己有损的。而“不受它的辖制”,意思是不要让它成了一种束缚我们的癖好,以致我们把那种癖好,看得比神的事更重要,而这原则也适用信徒一切的生活行事。虽然《圣经》没有把信徒可不可做的每一件事都列出来,但告诉我们行事的原则。就如有许多信徒问:“信徒可否看电影?”《圣经》没有明文说不可看电影,可是时下的电影多是色情和暴力,或是宣扬人性的狡猾、狠毒、诡计多端,对信徒肯定是无益处的。再说每次看完电影是叫我们的心更远离神?还是亲近神呢?结果就显出有益与否。还有许多信徒问:“信徒可否抽烟、喝酒、下棋…”,我们只要问,这些习惯对我自己、对人、对神是否有益处?会不会使我自己受它的辖制?这就是答案。因为“有益处”和“总不受它的辖制”,是我们行事的准则,所以我们在做每一件事情之前,都要明辨是否有益处?是否在受它辖制?凡是与我们无益、令我们被辖制的事,我们一概不行,这样我们就能过一个荣神益人的生活。


接着保罗讲到食物、淫乱和身子的关系:【食物是为肚腹,肚腹是为食物;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。身子不是为淫乱,乃是为主,主也是为身子。】“食物是为肚腹,肚腹是为食物”,意思是食物是为身体的需要,肚腹也是为消化食物的需要,“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”,可见这些都是暂时的,不是永存的。我们所以在肉身活着,是为着要事奉主、荣耀神,这才是关系到永远的,才是我们人生的目标。因“身子不是为淫乱,乃是为主”,所以人活不是为满足性欲。但人若没有性欲,怎能成立家室,“生养众多”?(创1:28)同样人若没有食欲,就不想饮食,也就无法使身子活着。所以人正常的食欲或性欲,都是能够荣神益人的。但是任性地放纵欲望就是羞辱神、毁坏身子。因此我们的身子不是为淫乱,不是为放纵情欲,“乃是为主”。“主也是为身子”,意思就是说,主不但救我们的灵魂,祂也救我们的身体,将来祂要叫我们得着荣耀的身体,身体得赎也是十字架救恩的一部分。因当时哥林多教会处于淫乱风气盛行的环境里,信徒受世俗观念的影响,把饮食和淫乱看成同一回事,他们认为食欲和性欲都是人的本能,把男女两性的关系看得像吃饭一样平常,以为与道德无关。因此保罗在这里极力反驳这种错谬的教训,指出这是世人的观念,不是基督徒的观念。【并且神已经叫主复活,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们复活。】使徒在这里把我们在肉身活着的盼望指出来。我们的身子既然是暂时的,为什么我们还要活着呢?因为我们在肉身活着,是要为那曾为我们死而复活的主活着(林后5:15),肉身虽然是暂时的,却是为着不朽坏的盼望而活的。因为神既然叫基督复活,也必定叫我们属基督的人复活,我们既然有这样美好的盼望,就该看重自己的身子,保守自己作圣洁的器皿。


【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吗?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吗?断乎不可!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,便是与她成为一体吗?因为主说:'二人要成为一体。'】“基督的肢体”,是指信徒的“身子”是属于基督。信徒若把原属基督的肢体,拿去给娼妓作为她的肢体,这是绝对不可以的,因此保罗说:“断乎不可!”保罗又用“联合”来指与娼妓“成为一体”的性行为,又用同一个“联合”来指信徒与主“成为一体”的属灵连结,表明“淫行”绝不是小事,而是得罪了“基督的肢体”,直接影响到信徒与基督在灵里合一的生命关系。所以我们不该与娼妓联合,从这尊贵的地位上堕落,成为污秽卑贱的人。然而末世的人一天比一天更趋于“淫乱”,许多人追求的淫乱自由,比挪亚时代的情形更败坏(创6:2)。因此保罗警诫信徒说:【你们要逃避淫行。人所犯的,无论什么罪,都在身子以外,惟有行淫的,是得罪自己的身子。】保罗在此提醒信徒,怎样才不至落在淫乱的罪中,就是“要逃避淫行”。保罗对帖撒罗尼迦教会也提出同样的劝勉,要他们【远避淫行。】(帖前4:3)因此信徒对淫行不是抵挡,而是逃避,而且要立刻逃避,切勿轻忽使徒的警诫。那么为什么说:“惟有行淫的,是得罪自己的身子”?因为神赐给男女的身子互有两性的需要,这就是神为什么要为人找配偶、设立家庭的缘故。假如我们把神所赋予我们身子上这种性的欲念,变成一种使身子犯罪的动力,完全误用了身子的性功能,使我们的身子本该作贵重的器皿,却变作卑贱的器皿,所以说“是得罪自己的身子”。


使徒又进一步说:【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?这圣灵是从神而来,住在你们里头的;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,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,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。】这里“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”,是以信徒个人的身子为圣灵的殿,就是圣灵要住在我们肉身的生命中,管理我们全人,支配我们的心思、意志、情感,使我们的身子成为遵行神旨意的工具。所以说:“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”,因为我们没有权用自己的身体,我们只能顺从圣灵的意思来使用我们的身子。我们不是接待圣灵作客人,乃是接待祂作我们的主人,在我们的圣殿里主宰一切。

“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”,主用重价所买的,不只是我们的灵魂,也包括我们的身体。所以我们不单接受祂作我们灵魂的救主,也让祂使用我们的身子来荣耀祂。主耶稣既然用重价买赎了我们,我们岂不应该在身子上荣耀祂?我们既然知道自己的身子是神的殿,神的灵住在我们里头,还敢因着淫行玷污自己的身体吗?可是却有许多信徒常常读那些污秽的书籍,看淫邪的电影,谈不洁的话语。甚至有些信徒在自己配偶以外恋慕其他异性的人,便陷在淫乱的罪恶中。另外一些信徒在暗中有一些不可告人的恶习惯,以致把那本来强健的身体毁坏得软弱不堪。这些信徒都极需听圣灵借着保罗警戒他们的话:“你们要逃避淫行”!这“逃避”,是我们绝对可以做到的,关键在于我们愿不愿意,而愿不愿意在乎我们能否看见它的危险,我们若意识不到这个罪的严重性,结果就掉进淫乱罪中,追悔莫及!为此,愿我们今天不但不可轻忽使徒的警戒:“你们要逃避淫行”。我们还要知道自己的身体是神的殿,是主用重价买来的,我们就要在身子上荣耀神!阿们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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