圣经分卷分章注解   

霞步


林前7

【林前7: 1-40】【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,我说男不近女倒好……。】在哥林多前书第七章的这段经文中,使徒保罗一开始就说:【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,我说男不近女倒好。但要免淫乱的事,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;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。】“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”,这表示哥林多教会曾经写信给使徒保罗,询问有关婚姻和独身等问题。“男不近女倒好”,这是当时的极端禁欲主义者认为,男女的结合是不圣洁的事,所以有人主张守独身。“要免淫乱的事”,因当时哥林多淫风盛行,如何防止淫乱的事是迫切的问题。“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,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”,这表明神所设立的婚姻具有防止淫乱的功效。【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;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。】“合宜之分”,是指正常的夫妻生活,应向对方尽当尽的本分,不可单方禁欲,也就是说,丈夫要考虑到妻子的满足和幸福,“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”,夫妻生活的幸福,乃是建立在双方都能为对方着想,而不是单方面的事。【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,乃在丈夫;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,乃在妻子。】“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”,意指一个女人在结婚之后,对于自己的身体便失去完全的主权。“乃在丈夫”,丈夫有权对妻子的身体提出合理的要求。“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,乃在妻子”,这里的“也”表示,前述对妻子的规定,也同样适用于对丈夫。保罗在这里先提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,是因为妻子常常以自己的身子作武器,拒绝丈夫的要求,作为一种的惩罚,这是不应该的。【夫妻不可彼此亏负,除非两相情愿,暂时分房,为要专心祷告方可;以后仍要同房,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,引诱你们。】“亏负”是指不肯履行夫妻性生活的义务。即使是为了专心祷告而“暂时分房”,也必须“两相情愿”。“以后仍要同房”,表示夫妻长期分房,乃是不正常的现象。“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,引诱你们”,任何不正常的夫妻生活方式,乃是给魔鬼留地步。【我说这话,原是准你们的,不是命你们的。】保罗在这里说明,他准许夫妻为了专心祷告而“暂时分房”,但不是命令他们为了专心祷告就必须“暂时分房”。【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;只是各人领受神的恩赐,一个是这样,一个是那样。】保罗的愿望是众人最好像他一样不结婚。而一个人能否守独身,全在乎神给各人的恩赐如何而定,因为“各人领受神的恩赐,一个是这样,一个是那样”。为什么神所赐给各人的恩赐不一样?因为神赐给祂仆人的托付各不相同。【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,若他们常像我就好。倘若自己禁止不住,就可以嫁娶。与其欲火攻心,倒不如嫁娶为妙。】使徒在此又向那些还没有结婚的和寡妇,提供他自己的意见。他认为他们如果能像他一样独身就好。若他们没有守独身的“恩赐”,难免“自己禁止不住”。所以“倒不如嫁娶为妙”,免得“欲火攻心”,反而被试探所胜。【至于那已经嫁娶的,我吩咐他们;其实不是我吩咐,乃是主吩咐说:妻子不可离开丈夫,若是离开了,不可再嫁,或是仍同丈夫和好。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。】“已经嫁娶的”,指已婚的信徒。“不可离开”,指不可离婚。信徒不可离婚,乃是主耶稣亲自宣示的一项清楚的教训(太5:32等),所以保罗说这是主的吩咐,而不是他的吩咐。“若是离开了”,是指他们在听到保罗的话之前已经离婚了。“不可再嫁”,指不可另外再婚。“或是仍同丈夫和好”,既然离婚是神所不承认的,最好还是彼此和好如初。“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”,前面对妻子的要求,也同样适用于作丈夫的人身上。


【我对其余的人说(不是主说):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,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,他就不要离弃妻子。妻子有不信的丈夫,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,她就不要离弃丈夫。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,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(原文是弟兄)成了圣洁。不然,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,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。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,就由他离去吧!无论是弟兄,是姐妹,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。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。你这作妻子的,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?你这作丈夫的,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?】这里是关于一方不信主的婚姻,适用于信主前就已经结婚的信徒。“其余的人”,就是指一方不信主的婚姻。“不是主说”,指主耶稣在世时并没有留下这类的教训。虽然下面的教训是使徒保罗说的,但由于他是在认识神作事的法则之下表达他的意见,所以他的意见最终成为在圣灵感动和引导下的教导,而为神所承认,列入圣经,被我们视作神的话。“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”,这是在“弟兄”还没信主以前结合的,他信主以后,不信的“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,他就不要离弃妻子”。照样,妻子有不信的丈夫,在信主以后丈夫仍然愿意与她同住,她就不要离弃丈夫。“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”,“成了圣洁”,指被分别出来归神使用,但不一定就能得着救恩。信徒是被分别出来归于神的“圣徒”(1:2),所以连不信的配偶因着他们,也“成了圣洁”。“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”,说明神对弟兄和姐妹都同等看待。“不然,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”,意指如果夫妻同房这件事是不圣洁的,那么所生下来的儿女必也是不圣洁的。“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”,凡是信徒合法婚姻关系所生下的儿女,都为神所认可,也“是圣洁的了”。若不信的妻子或不信的丈夫,主动提出离婚的要求时,信徒可以被动地接受,在神面前不负婚姻破裂的责任。“不必拘束”,意指可以不受“信徒不准离婚”条规的束缚。“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”,所以无论是与不信的配偶继续同住,还是接受不信者的决定结束婚姻,两种情况下都要追求和睦。“你这作妻子的,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?你这作丈夫的,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?”这是告诉我们,不信的配偶将来有可能信主而得救,我们就应当为他们的重生得救祷告,求神早日使他们成为真正的圣徒。


【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,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。我吩咐各教会都是这样。】“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,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”,是指信徒在信主之前所有的身份。他们已经成了奴仆,或已经受了割礼,就应该守住神给他们的身分,不必因信主的缘故改变,这是使徒保罗对各处教会的教训。【有人已受割礼蒙召呢,就不要废割礼;有人未受割礼蒙召呢,就不要受割礼。受割礼算不得什么,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,只要守神的诫命就是了。】有人受了割礼的用不着要求“废割利”,就是不用隐瞒受割礼的身份。没有受割礼的,不必要求受割礼,因为“受割礼算不得什么,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”,重要的是“守神的诫命”。【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,仍要守住这身份。】因为我们不是凭外在的身份、地位作基督徒,而是凭内在心灵的实际作基督徒,因此最要紧的是让圣灵改变我们的生命、“守神的诫命”,而不是改变在地上暂时的身份、环境。【你是作奴隶蒙召的吗?不要因此忧虑;若能以自由,就求自由更好。】当时有许多信徒,是在作奴隶的时候蒙召得救的(门10),而罗马帝国的奴隶没有任何自由和权利,但保罗却吩咐蒙召时“作奴隶”的人“不要因此忧虑”,因为神既在他为奴时选召他,必然会给他力量在为奴的生活中服事基督(西3:22-23)。“若能以自由,就求自由更好”,意思是若能以自由,则尽量利用。【因为作奴仆蒙召于主的,就是主所释放的人;作自由之人蒙召的,就是基督的奴仆。】“主所释放”是指被基督从罪恶、撒但、律法等的权势下释放出来,得以自由。作奴隶的蒙召后,里面就进入真自由,从罪的奴仆变成“主所释放的人”,也成了“基督的奴仆”,一生谦卑服事主。【你们是重价买来的,不要作人的奴仆。弟兄们,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,仍要在神面前守住这身分。】“重价”是指主宝血的代价。主“买”我们是要叫我们归祂自己,这样信徒得救以后的身份是主的奴仆,所以不要作人的奴仆,今后一生就要服事主。“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,仍要在神面前守住这身分。”这是提醒信徒蒙召后,就要在现有的“身份”里学习活在神的权柄之下。


【论到童身的人,我没有主的命令,但我既蒙主怜恤能作忠心的人,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。】这“论到”,指哥林多教会在信上询问此事。“童身的人”,指从未结过婚的人。“没有主的命令”,指主耶稣在世时并没有留下这类的教训,所以这里论童身与结婚是保罗的劝告。但保罗“既蒙主怜恤能作忠心的人”,他虽没有主明文的“命令”,他“自己的意见”,也就是主的意见。【因现今的艰难,据我看来,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。】“现今的艰难”,意指世事艰难,祸患无常,也是指将有更多的苦难接踵而来。“守素安常”,是指守住原来的身分,安于现状。【你有妻子缠着呢,就不要求脱离;你没有妻子缠着呢,就不要求妻子。你若娶妻,并不是犯罪;处女若出嫁,也不是犯罪。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,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。】保罗虽然建议人“守素安常”,但他指出结婚是可以的,因为它不是犯罪。“处女”指还没有出嫁的年青女子。“这等人”指已婚的人。“肉身必受苦难”,指已婚的人与未婚单身的人比较,因负担较重,生活也较艰难。

【弟兄们,我对你们说:时候减少了。从此以后,那有妻子的,要像没有妻子;哀哭的,要像不哀哭;快乐的,要像不快乐;置买的,要像无有所得;用世物的,要像不用世物,因为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。】“我对你们说”,表示以下的话非常严肃。“时候减少了”,意指离世见主的日子近了。“从此以后”,指余下的时日。“那有妻子的,要像没有妻子”,因为妻离子散的局面随时可能发生。“哀哭的,要像不哀哭”,因为今生的苦难都要过去。“快乐的,要像不快乐”,因为今生的快乐都是短暂且虚空的。“置买的,要像无有所得”,因为今生的物质都会朽坏。“用世物的,要像不用世物”,因为一切有形质的都要销化(彼后3:10),都不能带到永世里。“因为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”,这个世界的现状是暂时的,迟早将要过去。【我愿你们无所挂虑。没有娶妻的,是为主的事挂虑,想怎样叫主喜悦。娶了妻的,是为世上的事挂虑,想怎样叫妻子喜悦。】“无所挂虑”,指没有太多叫他们分心的世事。保罗叫信徒守住独身,目的是为叫我们能为主的事多有挂心,叫主喜悦。人一旦结婚后,往往为“世上的事挂虑,想怎样叫妻子喜悦”,这样就会冲淡了对主的爱心。【妇人和处女也有分别。没有出嫁的,是为主的事挂虑,要身体、灵魂都圣洁;已经出嫁的,是为世上的事挂虑,想怎样叫丈夫喜悦。我说这话是为你们的益处,不是要牢笼你们,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,得以殷勤服事主,没有分心的事。】“圣洁”指分别出来归给主。未婚者只有把全身心都分别出来为主摆上,“身体、灵魂”才“都圣洁”,否则很容易受试探。保罗在这里教导的重点并不是结婚或不结婚,而是希望未婚者的事奉不要因婚姻受到中断,“得以殷勤服事主,没有分心的事”。


【若有人以为自己待他的女儿不合宜,女儿也过了年岁,事又当行,他就可随意办理,不算有罪,叫二人成亲就是了。】“待他的女儿不合宜”,指没有为女儿的婚姻安排。“过了年岁”即到达或过了应该结婚的年龄。“事又当行”,可能指女儿没有守独身的恩赐。父母在这种情况下,就可以叫女儿成亲。【倘若人心里坚定,没有不得已的事,并且由得自己作主,心里又决定了留下女儿不出嫁,如此行也好。这样看来,叫自己的女儿出嫁是好,不叫她出嫁更是好。】“心里坚定”,即父母确信自己的做法是对的。“没有不得已的事”,指环境上也没有难处,父母就有权替儿女决定婚姻。“不叫她出嫁更是好”,前提是为了专心事奉主。【丈夫活着的时候,妻子是被约束的;丈夫若死了,妻子就可以自由,随意再嫁,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。然而按我的意见,若常守节更有福气。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灵感动了。】“丈夫活着的时候”,妻子受婚约的制约,不能离婚再嫁。丈夫一但过世,妻子就可“随意再嫁”,但必须要嫁给“在主里面的人”。“常守节”,指维持现状不嫁。保罗在前面虽然言明可以再嫁,但是按照他的意见,还是维持现状不嫁,更为有福。他认为自己这个意见,乃是在圣灵的感动下所说的,因此能确定神也同意他的意见。为此,愿我们今天都要把人生交托给神,如果神带领我们进入婚姻,我们就顺服感恩。如果暂时似乎没有合适的对象,甚至终其一生都没有结婚的机会,我们也当感恩,并要殷勤服侍主!阿们!


<保罗论信徒的婚姻观>

读经【林前7: 1-16】【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,我说男不近女倒好。但要免淫乱的事,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,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……。】在哥林多前书第七章的这段经文中,使徒保罗论到信徒的婚姻观,就是信徒对婚姻的基本认识和态度,这也是使徒对哥林多教会所提出的有关婚姻的问题,而给他们关乎婚姻真理的指导。保罗说:【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,我说男不近女倒好。但要免淫乱的事,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,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。】“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”,表示哥林多教会曾经写信给使徒保罗,询问有关婚姻和独身等问题。这“男不近女倒好”,是针对当时哥林多教会一般错误的观念,以为男女的结合是不圣洁的事,所以有人主张守独身。但男女嫁娶过正常的夫妻生活,也是防止落入淫乱的好办法,所以保罗紧接着说:“但要免淫乱的事,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,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”。可见要避免淫乱的事,不能单凭禁制欲念,或勉强守独身。除非有神特别的恩赐,否则男女都应该结婚,并过着正常的夫妻生活。因为正常的夫妻生活,可以减少犯淫乱之罪的机会。不合理的禁欲,倒可能增加受试探的机会。“各有自己的…“,含有夫妻应当正式结合,各有自己的丈夫或妻子。可见圣经从没有把男女正常的结合当作是不洁净的事,相反的,圣经把男女正当的结合当作是有益的、应该的。所以圣经对婚姻的观念和世上其他宗教完全不同,世俗的异教对男女的结合,多少总以为不如独身圣洁,因此才有尼姑、和尚、神甫、修女等出现。但事实上,婚姻是神所设立的,绝对神圣,男女借着婚姻制度而结合,是神所喜欢与悦纳的。


接着保罗讲到在婚姻之内【丈夫当用合宜之份待妻子;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。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,乃在丈夫;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,乃在妻子。】这里所讲的夫妻之间“合宜之份”,就是要互相尊重,特别指夫妻双方在性生活方面的,也就是说,夫妻双方在性生活方面彼此要顾念对方的需要,这是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都有当尽的本分,就是把“自己的身子”给予对方。未婚的人的身体是自己的,而婚后却是配偶的。因为“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,乃在丈夫”,意思是丈夫有权对妻子的身子提出要求,因为妻子的身子是属丈夫的。照样,妻子也有权对丈夫的身子提出要求,因为丈夫的身子是属于妻子的,所以说“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,乃在妻子”。同时也说出,夫妻都没有权柄让自己的身子跟丈夫或妻子以外的人发生关系,因为他们都互相为对方所专有,不容第三者有分。因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,应当用尊重婚姻的态度彼此持守身子的贞洁。那么夫妻在怎样的条件下可以分房呢?这里说:【夫妻不可彼此亏负,除非两相情愿,暂时分房,为要专心祷告方可;以后仍要同房,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,引诱你们。】由此可知,夫妻分房是在“两厢情愿”,双方同意的情形下,为要“专心祷告”的时候,只可以“暂时分房”。但“以后仍要同房”,理由是:“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,引诱你们”。可能当时哥林多信徒中有人以为夫妻分房比较属灵,或借以表示自己更能克制性欲。其实这种不正常的禁制,可能给魔鬼有机会在夫妻的任何一方“情不自禁的时候”,引诱他们。所以就是为祷告的缘故暂时分房,也必须征得对方同意。使徒保罗在这封给教会的书信里面,公开讲论夫妻性生活问题,可见圣经没有把夫妻性关系看得神秘而含污秽的成分,因为夫妻性关系是神对人类美好的祝福,乃是出于神的设计与安排,所以决不可把它当作是一件不洁净的事。保罗又说:【我说这话,原是准你们的,不是命你们的。】使徒在此说明,他不是命令夫妻分房,而是许可他们在特殊的情况之下分房。


然后保罗说到独身的问题:【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;只是各人领受 神的恩赐,一个是这样,一个是那样。】保罗的愿望是众人最好像他一样守独身。而一个人能否守独身,全在乎神给各人的恩赐如何而定,因为“各人领受神的恩赐,一个是这样,一个是那样”。为什么神所赐给各人的恩赐不一样?因为神按各人个别的需要而赐下恩赐,好叫他们各人可以按照神的托付完成神的工作。主耶稣提到守独身问题的时候也讲过类似的话,当时门徒对耶稣说:【人和妻子既是这样,倒不如不娶。】耶稣说:【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,惟独赐给谁,谁才能领受。】(太19:10-11)可见使徒保罗的意见与基督是一致的。保罗又说:【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,若他们常像我就好。倘若自己禁止不住,就可以嫁娶。与其欲火攻心,倒不如嫁娶为妙。】在此使徒向那些“没有嫁娶的和寡妇”,提供他自己的意见,他认为他们如果能像他一样独身就好,因为可以专心事奉主。但“倘若自己禁止不住,就可以嫁娶”,所以信徒无论结婚还是守独身,不是凭自己的志愿就可以,而是要有神所赐的恩赐才可以。这就是说,假如神给一个人守独身的恩赐,他就不会因为没有嫁娶而“禁止不住”,也不会到“欲火攻心”的地步。反过来说,一个没有守独身恩赐的人,难免“欲火攻心”,常感到苦恼,如果是这样,“倒不如嫁娶为妙”,免得不能自制,反而被试探所胜,因为勉强压制天然的性欲,很容易受诱惑而陷在罪恶里面。因此每对主内夫妻不但要认真履行保罗的教训,夫妻不可彼此亏负,免得撒但趁着我们情不自禁,引诱我们。同时也要知道,夫妻之间正常的性生活,是神赐给人类的礼物,决不可把它当作是一件不洁净的事,并要在夫妻之间尽合宜之份,这样彼此之间就能在婚姻生活中能享受爱的甘醇!


接下来使徒保罗讲到信主夫妻可否离婚的问题,他说【至于那已经嫁娶的,我吩咐他们,其实不是我吩咐,乃是主吩咐说:'妻子不可离开丈夫,若是离开了,不可再嫁,或是仍同丈夫和好。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。‘】保罗在这里引证主的话,说明他的吩咐就是主的吩咐。信徒不可以离婚是一个清楚且明显的教训,主耶稣曾在马太福音19:6中清楚讲到:【夫妻不再是两个人,乃是一体的了;所以神配合的,人不可分开。】而那些在没有信主以前已经结婚的人,现在信了主,是否应该跟没有信主的妻子或丈夫离婚?保罗根据主耶稣的教训,他的回答是不应该离婚,因此已经嫁娶的信徒,若有不信的配偶,不可主动离婚。这里“若是离开了”,是指他们在听到保罗的话之前已经离婚了,那么只有两个解决的办法,就是“不可再嫁”或“仍同丈夫和好”。因这种离婚是神所不承认的,所以这样的离婚,不能够再嫁。“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”,说明以上的原则也适用于丈夫。因按当时的情形,有信主的妻子要离开丈夫,所以保罗特别强调作妻子的不可离弃丈夫。那些信主的妻子为什么想离开不信的丈夫?可能她们对真理的领会有偏误,以为信与不信的不相配,或以为会成为不洁,所以保罗在此再给她们清楚的解明:【我对其余的人说,不是主说,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,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,他就不要离弃妻子。妻子有不信的丈夫,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,她就不要离弃丈夫。】“我对其余的人说,不是主说”,这不表示保罗在这里所说的话不是出于灵感,或不是主的话,乃是要解释,他在这里说的话,主在世时没有说过,现在由使徒保罗说明。“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,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,他就不要离弃妻子”,这些人都是在还没信主以前结合的。信主以后,不信的妻子若愿意与他同住,他就不应该离弃他的妻子。照样妻子有不信的丈夫,在信主以后丈夫仍然愿意与她同住,她就不要离弃丈夫。保罗不是许可信徒和非信徒结合,而是对那些在没有信主以前已经结合了的人,现在其中有一个人信了主,就不应该跟没有信主的妻子或丈夫离婚。因为他们都有一种观念,以为与不信的丈夫或妻子一起生活,会使自己变成不圣洁,其实这观念是错的,所以保罗的回答是不应该离婚。


紧接着保罗就说:【因为不信的丈夫,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;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;不然,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,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。】不少信徒误解这节经文,以为不信的丈夫会因信主的妻子“成了圣洁”,也就被分别为圣了。其实这里的“成了圣洁”,不是灵性方面的圣洁,乃是指夫妻同住方面的圣洁,或是婚约的圣洁。婚姻的制度原是神所设立的,是圣洁的,所以夫妇合法的结合,过同住的生活,在神看来却是圣洁的。即使夫妻的任何一方面还未信主,也因为其中的一方面已经信主,知道尊重婚姻之神圣,使他们的夫妇同住的生活成为圣洁的了。“不然,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”,儿女是夫妇同居生活所生出来的,如果夫妻同房这件事不圣洁,他们所生下的儿女岂不也是不圣洁么?但夫妻性生活是圣洁的,所以保罗又加上一句:"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",这里所论儿女的"圣洁”,也不是指灵性之圣洁,乃是指合法的男女结合,所过的夫妇生活和所生的儿女都是圣洁的。而保罗在这里是针对那些在信主以前就已经结婚的夫妻说的,所以还没有结婚的信徒不可以拿这段经文,来支持自己跟不信主的人结婚。【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,就由他离去吧!无论是弟兄,是姐妹,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。】“那不信的人”,是指不信主的妻子或丈夫。这就是说,当不信的一方主动提出离婚的要求时,信徒可以被动地接受,在神面前不负婚姻破裂的责任。“不必拘束”,就是可以不受信徒不准离婚条规的束缚。所以信徒唯有在一个特殊情况下,就是不信那方主动要离婚是可以的。因为【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,】所以无论遭遇什么事,像离婚这样的大事,都要追求和睦。信徒家庭中如果还有不信的亲人,最要紧的是与他们和睦,不可因我们的信主而与他们不和,反要尽力的好待他们,使他们因受我们的行为所感,也愿归向主。所以保罗说:【你这作妻子的,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?你这作丈夫的,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?】这里的意思是,无论是信主的丈夫或妻子,若不信的丈夫愿意和我们同住何必离开呢?你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或妻子呢?为此,愿我们今天对自己的丈夫或妻子要有属灵的眼光,看见他们是被神分别出来的,这个属灵的眼光就会产生信心,而信心就要结出果子来,我们就要在婚姻中荣耀主!阿们!


<信徒要守住原来的身份>

读经【林前7: 17-40】【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,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。我吩咐各教会都是这样……。】在哥林多前书第七章的这段经文中,使徒保罗讲到信徒要守住原来的身份,也就是信徒当守住蒙召时的身份;以及论到童身与结婚。使徒保罗首先说:【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,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。我吩咐各教会都是这样。】“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,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”,这是指信徒在信主之前所有的身份,信徒就该学习在这样的身份和环境下事奉神、见证神,而不是追求改变地上暂时的身份。因为我们不是凭外在的身份、地位作基督徒,而是凭内在心灵的实际作基督徒,因此最要紧的是让圣灵改变我们的生命,而不是改变在地上暂时的身份。接着保罗就以割礼为例说:【有人已受割礼蒙召呢,就不要废割礼;有人未受割礼蒙召呢,就不要受割礼。受割礼算不得什么,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,只要守神的诫命就是了。】有人受了割礼的用不着要求“废割利”,就是不用隐瞒受割礼的身份。没有受割礼的,不必要求受割礼,因为“受割礼算不得什么,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”,最重要的是“只要守神的诫命就是了”,就是要遵行神的话。在加拉太书6:15中,保罗也强调说:【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,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。】所以一个人信主之前,已受割礼者不要废割礼,未受割礼者不要受割礼,因为真正得救的记号,就是遵行神的话,这样他就成为一个“新造的人”。因此使徒说:【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,仍要守住这身分。】“蒙召”指信徒蒙神从世界中选召出来,这选召是属灵地位的改变,不是属世地位的改变。是属灵生命的更新,不是属世职分的更换。所以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、地位,仍该守住那身份,无须作不必要的更动。除非与罪有关的职业必须要放弃,就如赌博,卖淫,黑社会帮派等。保罗又以奴仆为例说:【你是作奴仆蒙召的吗?不要因此忧虑。若能以自由,就求自由更好。】当时的社会是许可奴隶制度的存在,有奴仆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。而保罗说这句话不是许可奴隶制度存在,他只凭着神的旨意,勉励那些作奴仆的信徒,要安于他们现在的身份,在工作上显出忠心。所以作奴仆的,在成为基督徒以后应该守住自己原来属世的身份,不需要去做任何的改变。但保罗安慰他们不要因作奴仆而忧虑,作奴仆虽然肉身方面不自由,却不影响心灵的自由。虽然要服事看得见的主人,但并非不能服事看不见的主。当然若是环境允许,奴仆能够求得自由是更好,但不可用激烈的手段去争取改变。因为作奴仆的人同样可以事奉神,就像那许多自由的人一样可以事奉神,所以信徒在信主之前是什么身份,就应该守住神给他们的身分,不必因信主的缘故改变。


【因为作奴仆蒙召于主的,就是主所释放的人;作自由之人蒙召的,就是基督的奴仆。】作奴隶的蒙召后,里面就进入真自由,从罪的奴仆变成“主所释放的人”,肉身虽然没有被释放,但是灵性已经被释放了,这比肉身得自由更重要。而原本就拥有自由身份的人,在蒙得救以后,虽然他不受人的辖管,但却已成为基督的奴仆。因此人若不作基督的奴仆,就必作魔鬼和罪恶的奴仆。

【你们是重价买来的,不要作人的奴仆。】“重价”是指主耶稣所付出宝血的重价。既然主用宝血买了我们,所以不要作人的奴仆。而保罗之前劝勉作奴仆的信徒守住原来的地位,这里为什么又说“不要作人的奴仆”?使徒的意思是,不要只事奉人,而忘了事奉主。我们是重价买来的,所以我们要凡事求主喜欢。无论在什么工作上,我们都要存着事奉主的心来做。所以使徒在这里所注重的,是事奉的态度和对象,不是事奉者的地位和处境。正如保罗在歌罗西书3:22-25所说:【你们作仆人的,要凡事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,不要只在眼前侍奉,像是讨人喜欢的,总要存心诚实敬畏主。无论做什么,都要从心里做,像是给主做的,不是给人做的。】随后保罗再次重申:【弟兄们,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,仍要在神面前守住这身份。】这是提醒信徒要在神面前守住自己的身份。“这身分”包括蒙召者的婚姻状态、是否受割礼、奴隶还是自由人。因此信徒都要守住蒙召时的身份,专心侍奉神,直到主再来!


接下来保罗论到童身与结婚,他说:【论到童身的人,我没有主的命令,但我既蒙主怜恤能作忠心的人,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…。】“论到”是使徒解答哥林多教会有关守独身的疑问,而保罗在这里强调这是他自己的意见,“我没有主的命令。但我既蒙主怜恤,能作忠心的人,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”。最后也提到类似的话:“按我的意见,若常守节更有福气”。这是否说,保罗在这里承认他所说的话不是出于灵感?不是,因为他是蒙主怜恤,作忠心的人,所以圣灵必定会赐给他当说的话语,保罗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信徒。关于守独身保罗要信徒安于现状,他提出的理由是【因现今的艰难,据我看来,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。你有妻子缠着呢,就不要求脱离;你没有妻子缠着呢,就不要求妻子。你若娶妻,并不是犯罪;处女若出嫁,也不是犯罪。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;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。】保罗针对当时艰难的时局,他认为在变幻无定的世代中,一切都是暂时的、没有保障的,在这种情况下的人,不如“守素安常”的好。有妻室的不要求解脱,没有妻子的,也用不着为娶妻焦急。男子娶妻或处女出嫁都不是犯罪,但在战事变乱的时候,这些人难免在肉身上会遭受苦难。所以保罗认为守独身的人总可以免去妻离子散的痛苦。事实上自从使徒说这些话开始,一直到今天,世界是一天比一天更艰难,祸患无常。保罗又说:【弟兄们,我对你们说,时候减少了。从此以后,那有妻子的,要像没有妻子;哀哭的,要像不哀哭;快乐的,要像不快乐;置买的,要像无有所得;用世物的,要像不用世物;因为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。】这里的意思是,主来的日子已经近了,一切事已经到了末后的阶段,将有更多的苦难接踵而来,有妻室的可能因战祸分开,就像没有妻室的一样。而人生的遭遇有时快乐、有时痛苦,有时富裕、有时贫穷,但不论快乐痛苦,富裕贫穷,也都很快就会转变。所以保罗提醒我们要认识何为永恒的事物,何为短暂的事物,这样信徒在嫁娶的事上也应该以这个原则作大前题,这是使徒所提供的意见。保罗又说:【我愿你们无所挂虑。没有娶妻的,是为主的事挂虑,想怎样叫主喜悦;娶了妻的,是为世上的事挂虑,想怎样叫妻子喜悦。妇人和处女也有分别。没有出嫁的,是为主的事挂虑,要身体灵魂都圣洁;已经出嫁的,是为世上的事挂虑,想怎样叫丈夫喜悦。】这里保罗叫信徒守独身,目的是可以更专心地事奉主。人一旦结婚后,往往为“世上的事挂虑,想怎样叫妻子喜悦”,这样就会冲淡了对主的爱心。因此保罗总结说:【我说这话是为你们的益处;不是要牢笼你们,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,得以殷勤服事主,没有分心的事。】使徒在这里教导的重点并不是结婚或不结婚,而是希望未婚者的事奉不要因婚姻受到中断,“得以殷勤服事主,没有分心的事”。


然后保罗讲到关于父母对待未婚的女儿:【若有人以为自己待他的女儿不合宜,女儿也过了年岁,事又当行,他就可随意办理,不算有罪,叫二人成亲就是了。】按当时的习俗,嫁女儿是由父母作主。若女儿长大了,过了年龄还没有出嫁,就是父亲对女儿有“不合宜”之处。“事又当行”,可能指女儿没有守独身的恩赐,父母在这种情况下,就可以叫女儿成亲,这“不算有罪”。【倘若人心里坚定,没有不得已的事,并且由得自己作主,心里又决定了留下女儿不出嫁,如此行也好。】“心里坚定”,就是父母对神的旨意清楚没有疑惑。“没有不得已的事”,指环境上也没有难处,父母就有权替儿女决定婚姻,“不叫她出嫁更是好”,前提是为了专心事奉主。那么为什么保罗在这里只提到“女儿”而没有提“儿子”呢?这可能是因为,事实上在守独身的恩赐方面,神赐给姐妹的远多过弟兄。所以保罗在此偏于鼓励信徒守独身的话语中,重点也是偏向姐妹方面说的。最后保罗讲到关于寡妇再嫁的问题:【丈夫活着的时候,妻子是被约束的;丈夫若死了,妻子就可以自由,随意再嫁;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。然而按我的意见,若常守节更有福气。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灵感动了。】“丈夫活着的时候”,妻子是被丈夫的律法约束的。丈夫若死了,妻子脱离了丈夫的律法,就可以随意再嫁,但必须是嫁“在主里面的人”。因为信主的和不信主的【原不相配,不要同负一轭。】(林后6:14)若“常守节”,即维持现状不嫁,就更为有福。“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灵感动了”,表明保罗在这里的意见是在圣灵的感动下所说的。保罗在这段经文中所强调的是,现今世代艰难,最好守住童身,但目的是为了专心事奉主。为此,愿我们都不要让任何事,来削减我们专心事奉主,我们要以殷勤服侍主,遵行神的旨意为人生的目标!阿们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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