圣经分卷分章注解   

霞步


罗3

【罗3: 1-31】【这样说来,犹太人有什么长处?割礼有什么益处呢?……。】在罗马书第三章中记载了,因保罗在前一章中讲到【外面作犹太人的,不是真犹太人;外面肉身的割礼,也不是真割礼。】(2:28)在此保罗假设有犹太人打断他之前的讲论,说【这样说来,犹太人有什么长处?割礼有什么益处呢?】保罗这样的假设并非完全虚构,因为这些问题都是犹太人的普遍观点,也是保罗在传道过程中常常面对的,就是神为什么要拣选犹太人,他们和外邦人相比,究竟有什么优越之处呢?神又为什么叫犹太人行割礼,究竟它有什么功用呢? 保罗的回答是:【凡事大有好处:第一是神的圣言交托他们。】“凡事大有好处”,是指凡神所作的,于人都大有好处,祂拣选犹太人,首先是为了将祂的“圣言交托他们”。“神的圣言”,指旧约圣经,“交托”是出于信任的一种托付。犹太人虽然有神的圣言交托给他们,但因着他们的不信,并没有享受到什么好处。但保罗说:【即便有不信的,这有何妨呢?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神的信吗?】保罗在此指出,虽然犹太人中有不信的,但神仍是可信的,人的不信绝不可能废掉神的信。因此保罗说:【断乎不能!不如说,神是真实的,人都是虚谎的。如经上所记:'祢责备人的时候,显为公义;被人议论的时候,可以得胜。'】因为人本来就是虚伪不可靠的,人的不信算不得什么。而真实的神不可能因人的情形而改变祂自己,所以神的圣言仍然有功效。“祢责备人的时候,显为公义;被人议论的时候,可以得胜”,这是在大卫犯罪之后受感动悔改所说的话(诗51:4)。当人失信、犯错时,神就审判、责备他们,借此显明神的公义。而当人企图议论神的时候,因为真理还是在神那里,反而给神一个机会来证明祂是对的。保罗又假设有另一个反对意见:【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,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,我们可以怎么说呢?神降怒,是祂不义吗?】这“照着人的常话说”,是指犹太人说话如同一般世人那样,无知荒谬地强辩。这些人说,如果人的不信反倒显出神的信实,人的不义反倒显明了神的义,那么,人的罪既然使神得到益处,为什么神还降怒施行报应呢?因此神不应该降怒责罚人的不义,神若降怒,就显明祂是不义的,但这是人强辩的话。因此保罗说:【断乎不是!若是这样,神怎能审判世界呢?】保罗在此反问:神若真的不义,祂怎么能审判世界呢?亚伯拉罕说:【审判全地的主必定行公义的。】(创18:25)所以批评神的公义就是否定祂审判世界的资格。这里的“审判”是指在末日的审判。“世界”指全人类。【若神的真实,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祂的荣耀,为什么我还受审判,好像罪人呢?】这是那些不信的犹太人,为自己的犯罪作恶,寻找推卸责任的理由。他们说,既然人的虚假更能衬托出神的真实,使神更加显明祂的荣耀,那么神就不应该审判、定罪人。【为什么不说,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?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。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。】这些犹太人曲解并诋毁使徒的话,认为人的犯罪作恶,正好帮助神显出祂的良善来,所以他们说“作恶以成善”。这样的辩解是故意混乱真理、与神为敌,也证明他们不肯悔改认罪、接受神的救恩,所以他们“定罪是该当的”,必要受到神公义的审判。


【这却怎么样呢?我们比他们强吗?决不是的!因我们已经证明: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。】犹太人觉得自己是神的选民,是分别为圣的民族,而他们的行事为人和世人是一样的败坏、一样的犯罪,因此保罗说:“因我们已经证明: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”。这“在罪恶之下”,就是在罪的权势与定罪之下。犯罪乃是全人类普遍性的,并不限于某些人或某种人才会犯某种的罪。接下来的10-12节,保罗引用了旧约经文,诗篇14:1-3、诗篇53:1-3和传道书7:20,证明普世之人都已沦为罪人,没有一个例外。他说:【就如经上所记:'没有义人,连一个也没有;】在人看来,有好人、坏人之分,但按神的眼光来看,“没有义人,连一个也没有”,因为人都不寻求神,却与神为敌,所以没有一个人能通得过神公义的标准。【没有明白的;没有寻求神的;】“没有明白的”,指心思上的败坏,人的思想变为无知昏暗,因此不能认识神和正道。“没有寻求神的”,指需求上的败坏,人只顾追求满足身体和精神的欲望,却不寻求神以满足最深处心灵的虚空。【都是偏离正路,一同变为无用。没有行善的,连一个也没有。】“都是偏离正路”,指人生方向上的败坏,人都迷失在世界里,生活没有目标。“一同变为无用”,是指人生功用上的败坏,结局都是死亡。因人里面“都是偏离正路”,就导致外面“没有行善的,连一个也没有”,所以信徒的得救并不是因为行为比别人好,完全是出于神的恩典。【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;他们用舌头弄诡诈,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,】“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”,引自诗篇5:9,是指人内心的腐败,到处散播死亡和污秽。“他们用舌头弄诡诈”,指人习惯于欺哄、诈骗。“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”,引自诗篇140:3,是指人被魔鬼利用,传递害人的毒素。【满口是咒骂苦毒。】引自诗篇10:7。是指人的言语缺少造就人的好话。【杀人流血,他们的脚飞跑,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。平安的路,他们未曾知道;】引自以赛亚书59:7-8。指人勤于犯罪作恶,到处施行残暴,给别人带来毁坏和祸害。人的心未曾知道平安的路,也不懂得享受心灵的安息。【他们眼中不怕神。】引自诗篇36:1。是指人不怕神,目中无神。许多信徒也是怕人不怕神,真正认识神的人却是敬畏神、尊重人。


【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,好塞住各人的口,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。】前面10-18节所记经上的话,就是“律法上的话”。“律法以下之人”,是指犹太人。律法的功用并不是要使认识律法的犹太人,靠行律法而得救,而是为了指证他们的罪,使他们和世人一样“伏在神审判之下”。【所以凡有血气的,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,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】“凡有血气的”,是指一切属肉体的人,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包括在内。神赐律法给人的目的,不是要人靠行律法称义,而是要证明人不能遵行,借此认识自己的败坏和邪恶,回转归向基督。 “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”,这表明律法原是叫人知罪,人绝对不能因行律法而称义。【但如今,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,有律法和先知为证:】“但”是表明与前面的情形完全不同,这显明神的福音为人类开启了一个崭新的时代。“如今”是指新约恩典时代,神就“在律法以外”,将因信称义的真理启示给人,因信称义就是神的义显明出来。“有律法和先知为证”,是指旧约圣经的记载,处处证明人不能靠行律法称义,只能借基督耶稣的救赎称义。【就是神的义,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,并没有分别。】这是说明因信称义的定义、条件和范围:因信称义的定义,就是神把祂的义“加给一切相信的人”。因信称义的条件,就是“信耶稣基督”。因信称义的范围,就是“一切相信的人,并没有分别”,无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,聪明人或愚拙人都没有分别,只要“信耶稣基督”即可。【因为世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神的荣耀;】这是说出人需要因信称义的原因,“因为世人都犯了罪”,就是人都违犯了律法,达不到神公义的要求。“亏缺了神的荣耀”,就是未能照神造人的目的,将神的荣耀彰显出来,反而显出魔鬼般的邪恶污秽,因此人都是“亏缺了神的荣耀”,都需要耶稣基督的救恩。【如今却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稣的救赎,就白白地称义。】这说明了因信称义的根源和成就:因信称义的根源,乃是“神的恩典”,“恩典”就是,人原来是不配得的,如今却得着了。“神的恩典”,就是神在基督耶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惠(弗2:7)。因信称义的成就,是“因基督耶稣的救赎”,神是公义的,祂不能随随便便的赦免人的罪,必须付出应付的代价,满足神公义的要求,才能把人赎回来,也才能称人为义。我们在神面前被“称义”、罪得赦免,不是因为我们做了什么,而是因着恩典“白白地称义”,因为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支付了赎价,替我们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。但“白白的称义”,并不是指犯了罪的世人都能白白的称义,而是指一切相信耶稣的人“就白白的称义”。


【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,是凭着耶稣的血,借着人的信,要显明神的义;因为祂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,好在今时显明祂的义,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,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。】因着人的罪,神和人就被隔开,彼此不能亲近,如今“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”,主动“挽回”,即恢复我们与祂之间的关系。基督不但是“挽回祭”,也是献上“挽回祭”的祭司,祂如今仍然是“挽回祭”,因为祂一次献上的祭永远有效(来10:10)。所以我们不仅在得救时靠基督作“挽回祭”,得以与神和好,并且在得救之后,继续靠基督作“挽回祭”,得以维持【与神相交】(约壹1:6)。神一面“凭着耶稣的血”,满足神公义的要求,使神可以接纳人、赦免人的罪(来9:22),另一面“借着人的信”,使人得以取用耶稣流血救赎的功效,坦然就近神(来10:19)。 “要显明神的义”,在基督耶稣里,神称我们为义(加2:17),神的义就在此充分显明出来。一方面,是神的恩典,为我们预备了一位救主。另一方面,是神的义,叫救恩成功在我们身上,使祂称我们为义。但若按着神的公义,犯罪的就应当受刑罚。而人从开始就都犯了罪,但是人却没有都受到刑罚,因为神的计划是到了时候“设立耶稣作挽回祭”,所以在十字架的“挽回祭”做成之前,“祂用忍耐的心,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”。现在主耶稣已经作了挽回祭,满足了神正义的要求,神才“称信耶稣的人为义”了,就显明了神自己是公义的。神的义是绝对的义,人若认识祂的义,就晓得凭自己无法称义,也就不会想靠行为称义了。所以神“显明祂的义”,好叫人能“知道祂自己为义”,同时 “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”。神称我们这些信耶稣的人为义,就是照着祂义的标准,宣告我们为义。【既是这样,哪里能夸口呢?没有可夸的了。用何法没有的呢?是用立功之法吗?不是,乃用信主之法。】“立功之法”就是人凭自己的行为得以称义,因此就会觉得自己比别人好而自夸。而“信主之法”使人无法自夸,因为信心乃是神所赐的(弗2:8-9)。【所以(有古卷:因为)我们看定了:人称义是因着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。】“遵行律法”就是“立功之法”。但保罗并不是说人不需要遵行律法,而是说人若靠自己,再努力遵行也无法达到被神“称义”的程度。因此“人称义是因着信”,这就是说,人被神“称义”,是靠着信心领受神白白的恩典,而不是靠行为。【难道神只作犹太人的神吗?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吗?是的,也作外邦人的神。】神是犹太人的神,也是外邦人的神,因此祂悦纳人,不是根据只传给犹太人的“律法”,而是根据“信”。【神既是一位,祂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,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。】神是用“信”的原则来接纳犹太人和外邦人。“受割礼的”指犹太人,“未受割礼的”指外邦人。【这样,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?断乎不是!更是坚固律法。】我们因信称义,一面满足了律法惩罪的要求,一面因着基督生命的大能,【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,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。】(8:4)所以恩典成全了律法,因信称义不仅不会废了律法,反而是坚固了律法、成全了律法。但愿我们今天都要多多默想这些重要的经文,并要明白因信称义的真理!阿们!


<神的圣言交托他们>

读经【罗3: 1-20】【这样说来,犹太人有什么长处,割礼有什么益处呢?……。】在罗马书第三章的这段经文中记载了,因之前保罗已经证明不论是犹太人和外邦人都犯了罪,都一样要受神的审判,在此保罗似乎料想到那些不信的犹太人,对他们的好处发生疑问:【这样说来,犹太人有什么长处?割礼有什么益处呢?】意思是,保罗既证明犹太与外邦都是一样,那么犹太人的长处在什么地方?神赐割礼给他们,使他们成为受割礼的人,有什么益处呢?对此保罗的回答是:【凡事大有好处,第一是神的圣言交托他们。】“凡事大有好处”,因为神不会作没有益处的事,第一样“好处”就是:“神的圣言交托他们”。“圣言”是指旧约圣经,神把旧约圣经中的各种启示交托给犹太人,不论是律法书、诗歌、预言,都是预指救恩的。基督复活后,在以马忤斯路上向两个门徒显现,就是根据旧约向他们讲解关乎祂自己的事。所讲解的范围包括摩西的书和众先知书。(路24:25-27 )所以旧约的记载其实和新约一样,都是说明基督是神救赎计划的主要内容。而犹太人除了所交托他们圣经之外还有别的长处,就是基督由他们中间诞生,所以说救恩是出于犹太人(约4:22),但在这里使徒只说了“第一”,没提其余的,到了本书9:4-5会再提起。“神的圣言交托他们”,而犹太人对圣经的尊重与敬虔的态度,足够证明他们实在是最适合受委托保存神启示的一个民族。他们在完全缺乏印刷技术与科学条件的古远年代中,除了极轻微抄誊上的错误之外,保存了圣经之完整,这实在是十分难能可贵的。因此神把祂的圣言交托犹太人,这是他们莫大的殊荣。可是有许多犹太人却不信神的话,因此保罗说:【即便有不信的,这有何妨呢?难道他们的不信,就废掉神的信吗?断乎不能!不如说,神是真实的,人都是虚谎的。如经上所记:'你责备人的时候,显为公义;被人议论的时候,可以得胜。'】犹太人的不信,固然有他们的自由,但他们的不信不能废掉神的信,也不能使神变为不信实而不实现祂的应许。因此“即便有不信的,这有何妨呢?难道他们的不信,就废掉神的信吗?”保罗的回答是:“断乎不能!”因为“神是真实的,人都是虚谎的”。人本来就是虚谎的,常常背乎自己的,是不可靠的,真实的神岂会因人的不信,或说因犹太人的背信,也跟着人一样地背信?断乎不会,神仍是可信的。因此神的圣言交托了犹太人,他们即便不信,并无损神的圣言,神仍按着祂的信实,照祂圣言所应许的,成就祂救赎的计划。而犹太人因不信神圣言中的应许,拒绝了神的救恩,就不能推诿他们的罪过。因为神的责备常是公正的,所有受责备的人都是该受的,所以大卫在犯罪之后受感悔改时说:“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,被人议论的时候,可以得胜”。一个在神面前真正悔改的人都会说,神所做的一切都是公义的,祂怎样管教我、审判我都是对的,这是人在神面前应该有的心。而诗篇36:5-6说:【耶和华啊,你的慈爱上及诸天,你的信实达到穹苍。你的公义好像高山,你的判断如同深渊。】这里诗人赞美神的“慈爱”、“信实”和“公义”,这些都在神的属性里表达出来。


接着保罗说【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,我们的不义,若显出神的义来,我们可以怎么说呢?神降怒,是祂不义么?断乎不是,若是这样,神怎能审判世界呢?若神的真实,因我的虚谎,越发显出祂的荣耀,为什么我还受审判,好像罪人呢?为什么不说,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?这是毁谤我们的人,说我们有这话。这等人定罪,是该当的。】“我且照着人的常话”,这是说以下所讲的是当时犹太人的“常话”。那些不信的犹太人认为:我们的不义,可以显明神的义,那神就不应该来审判我们,不应该对我们发怒。既然我们的不义可以证明神的义,那么神向我发怒施罚就是神的不义。我们所行的虽恶,但所得效果反而是善,这样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?这些就是当时犹太人的“常话”。但使徒的回答是:“这是毁谤我们的人,说我们有这话。这等人定罪,是该当的”。因他们混乱神的真理,故意强辩以拒绝救恩,证明他们是不肯认罪悔改的人,神对这些人绝不宽容。当时犹太人有这样的思想,也反映了我们今天的社会,同样是混乱神的真理,

因为圣经说我们今天的社会就是弯曲悖谬的世代。然而即使今天世上有许多人不信、许多人敌对基督、反对圣经、但是他们不能废掉神的可信,因为那应许我们的神是信实的。即使周围的人都不信,但我们都要知道神是真实的,神是可信的,我们就要来信靠祂!保罗又说:【这却怎么样呢?我们比他们强吗?决不是的!因我们已经证明: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。】保罗既证明犹太人在神面前无可强辩,这样是否表示外邦人比犹太人强呢?答案是:“决不是的!因我们已经证明:犹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恶之下”。所以犯罪乃是全人类普遍性的,并不限于某些人或某种人才会犯某种的罪。


紧接着使徒引证旧约圣经,证明世人都在罪恶之下,这并不是保罗个人的见解,而是圣经早有这样的判断:【就如经上所记:没有义人,连一个也没有;没有明白的,没有寻求神的;都是偏离正路,一同变为无用;没有行善的,连一个也没有。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;他们用舌头弄诡诈,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;满口是咒骂苦毒;杀人流血,他们的脚飞跑,所经过的路,便行残害暴虐的事,平安的路,他们未曾知道;他们眼中不怕神。】这些经文是引用诗篇14:1-3,53:1-3,5:9,140:3,10:7,以及以赛亚书59:7-8,诗篇36:1等处所记的。不过使徒不是逐字引用,而是把这些经文的精义融会贯通之后,再按照神的启示写出来。世上虽然有些人看来比较好,但按神的标准,却连一个行善的也没有。不但外邦人中没有行善的,犹太人中也没有,因为没有人够得上神的标准。他们在寻求神的事上是无知的,不能领悟属灵的事。他们的脚步偏离了救恩的正路,以致他们所有人为的虔诚与宗教礼仪,都变得毫无价值。他们在信仰上偏离正路的结果,使他们在道德上也日渐败坏。他们的口像敞开的坟墓,常发出死亡的气息,败坏听的人。又藏着各样的诡计阴毒,使人受损害。他们手所作的是杀人流血的事,脚所行的是“残害暴虐的事”,且因经常行恶,使他们不知道如何走平安的路。他们只知道用犯罪方法求肉身的满足,从未领略过心灵得着平安的美妙经历;因他们眼中不怕神,行事全凭一己的喜好,完全不理会神的旨意。这就是说:普世的人都在罪恶之下,所以“没有义人,连一个也没有。”这是神对世人的定性。因此保罗说:【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,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,好塞住各人的口,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。】这里“律法以下的人”,是指犹太人,但也是指一切在神公义之要求下要被定罪的人。犹太人固然在律法下被定罪,但即使没有律法的外邦人也在“良心的律法”下被定罪。所以律法正好“塞住各人的口,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”。【所以凡有血气的,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,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】这是保罗对前面一段话的结论,把律法的功用深刻清楚地指明出来。神赐下律法,不是要使人借此得以称义,而是要使人知罪。人在知罪之后,要去寻求律法以外的拯救,就是要单单信靠主耶稣,而被称义。为此,愿每一个人都要知道,罪人唯有信耶稣而被称义,这是唯一的出路,因为【人称义是因着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】,我们【如今却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稣的救赎,就白白地称义】!阿们!


<因信称义>

读经【罗3: 21-31】【但如今,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,有律法和先知为证。就是神的义,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,并没有分别……。】在罗马书第三章的这段经文中,因使徒保罗之前讲到律法只是叫人知罪,不能叫人称义,所以他在此就说:【但如今,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…。】这“但”字表明与前面的情形完全不同,因神为我们开启了一个崭新的时代,“如今”就是指新约恩典时代。而“神的义”,是指神本身绝对的义。“在律法以外”,意即与律法无关,因为人无法借行律法在神面前称义,因此神将因信称义的真理启示给人,而且“有律法和先知为证”。也就是说,因信称义并不是神今日才启示给人,而是在律法和先知当中早就启示出来的,所以因信称义的道理,也是旧约所要证明的真理。 因此旧约时代所有人的得救都是因信称义,而非靠着行为。而因信称义的涵义【就是神的义,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,并没有分别。】这就是说,神在我们信耶稣的时候,因我们的信,就把祂的义赐给了我们,是“没有分别”地给,但只给予“一切相信的人”。神不单在地位上称我们为义,祂也实实在在将祂的义加在我们身上。那么人为什么需要信耶稣?为什么需要被称义呢?【因为世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神的荣耀,】那么什么是罪呢?一说到“罪”,人们会马上想到杀人、放火、抢劫、偷盗等这些犯“法”的事,不错这些都是罪。但更确切地说,这是人里面的“罪性”所转化出来的“恶行”,是人眼睛所不能看到的罪性变成了能看见的罪恶行为。罪存在于人心里,变成恶行就污秽和侵害了别人。所以主耶稣说:【惟独出口的,是从心里发出来的,这才污秽人。因为从心里发出来的,有恶念、凶杀、奸淫、苟合、偷盗、妄证、谤渎,这都是污秽人的。】(太15:18-20)由此我们知道,人不是因犯罪才是罪人,而因是罪人才会犯罪。那么什么是人的罪性呢?这要追溯到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堕落这一历史性事件,这些记载在圣经创世记第3章里。但圣经又告诉我们,人是因着神的爱、为了神的荣耀、按照神的形象被创造的。神不但借着创造万物述说祂的荣耀,更盼望借着被造的人在地上彰显祂的荣耀,如经上说:【凡称为我名下的人,是我为自己的荣耀创造的。】(赛43:7)可是自从亚当犯罪以来,罪就入了世界,被造的世人不但没有彰显神的荣耀,反而全然犯罪得罪神,亏缺了神的荣耀。你也许会说,始祖亚当和夏娃堕落是因蛇,即魔鬼的化身的诱惑下才堕落的,但这种说法不能为人开脱罪责。“诱惑”并不是人犯罪的原因,人犯罪是因为他在魔鬼的谎言(创3:1-5)和神的命令(创2:17)之间,选择相信魔鬼而不信神,选择顺从魔鬼而悖逆神,结果犯罪堕落,使人离开神而生活在罪的权势之下,生活在魔鬼与死亡的权势之下。罪导致了人与神、人与自我、人与人、人与自然等关系的破坏。【罪是从一人(即亚当)入了世界,死又是从罪来的,于是死就临到众人,因为众人都犯了罪。】(5:12)这么说来,陷在罪与死的双重枷锁中的人类还有希望吗?当然有希望,但这希望不在人自身,而是在创造人类的神,【神爱世人,甚至将他的独生子(耶稣基督)赐给他们,叫一切信祂的,不至灭亡,反得永生。】(约3:16)可是有许多人却不信耶稣,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他们认为自己没有罪。如果一个人从来没有犯过罪,他就不需要信耶稣,因为主耶稣说:【无病的人用不着医生,有病的才用得着。我来本不是召义人悔改,乃是召罪人悔改。】(路5:31-32)人若是健康体壮,就自然不会找医生,求医治。人若没有犯过罪,他也不需要信耶稣,求祂赦免他的罪。那么世界上有那个人是从来没有犯过罪呢?以下是一些犯罪的例子,可以帮助你认识罪:你是否说过谎,骗过人,对人虚伪诡诈?你是否自高自大,自夸狂傲,毁坏别人,高抬自己,背后说人坏话,捏造是非?你是否一个自私自利的人,只顾自己的事,不理会别人的需要,毫无怜悯的心?你是否贪婪渴财,眼光势利,有时甚至用卑鄙诡诈的手段去得不义之财?你曾否不孝敬父母,欺骗他们,厌恶他们,甚至咒骂他们,恶待他们?等等。这些都证明“世人都犯了罪”。


可是有许多人虽然知道自己是罪人,仍然坚决的拒绝神的拯救。为什么呢?因为他们不相信人死后有审判。他们的人生观就是今世作什么事都无所谓,最要紧的是过得快快乐乐,死了就人死如灯灭,一了百了,这是人一厢情愿的想法。因为圣经希伯来书9:27说: 【按着定命,人人都有一死,死后且有审判。】路加福音12:20又说:【无知的人哪!今夜必要你的灵魂;你所预备的,要归谁呢?】这里告诉我们,人是有灵魂的。当人死后,灵魂便会离开身体,去到创造灵魂的神面前接受审判。所有不义的人都要受到刑罚,就是被丢在地狱里永远受苦。地狱的景况是怎样的呢?圣经说那里有不灭的火,不死的虫。可能有人是天生大胆,从来不怕蛇虫鼠蚁。但那不灭的火呢?你可以作个简单的试验:你右手拿着一根燃着的火柴,将你的手指放在火柴上五秒钟,结果如何?恐怕不到两三秒便痛得要缩手了。几秒钟的火柴火都忍受不住,何况全身丢在地狱的永火里?而地狱最可怕的,就是他们将永远与神隔绝。试问世上又有谁能担当得起这地狱的刑罚呢?它实在是太可怕了。但感谢神,祂知道我们是担不起,因此【如今却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稣的救赎,就白白地称义。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,是凭着耶稣的血,借着人的信,要显明神的义。】“恩典”,就是不作工而白得的。作工得工价,是应得的,不算恩典(罗11:6)。那么罪人怎样能白白得着神的恩典呢?是因“耶稣基督的救赎”,“救赎”表明,基督曾为我们付出了代价赎取了我们,祂不只是凭祂的能力救我们,也是凭祂曾为我们付出了生命的赎价而救我们。虽然在我们方面,是白白地被神称义,但是在神那边我们不是白白地被神称义,也不是白白的赦免我们的罪。祂乃是已经刑罚了我们的罪,不过不是刑罚在我们身上,而是罚在主耶稣基督身上。因为【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,是凭着耶稣的血,借着人的信,要显明神的义;】正因为世人都犯了罪,全人类都在神的忿怒之下,所以“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”,神为人预备一条出路,差祂的独生子耶稣降世,为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,成就救赎的恩典,叫人可以免于灭亡。神亦差遣使徒保罗,将美好的福音传给在罪恶里的人,叫人悔改信耶稣,免去神的忿怒。因为耶稣基督担当了我们的刑罚,在十字架上流血舍命,付清了我们的赎价,满足了神的公义,就挽回了神因人之罪而发的怒气,奠定了罪人被称义的根基。但这并不是说,世上所有人都自然地可以得著称义,它还要借着人的信才可以临到人,只有信靠基督十字架救赎之恩的人才得称义。


【因为祂用忍耐的心,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,好在今时显明祂的义,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,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。】人从一开始就都犯了罪,但是人却没有都受到神的刑罚,因为神的计划是到了时候“设立耶稣作挽回祭”,所以在十字架的“挽回祭”做成之前,“祂用忍耐的心,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”。现在主耶稣已经作了挽回祭,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,神才“称信耶稣的人为义”了,也显明了神自己是公义的。神的义是绝对的义,人若认识祂的义,就晓得凭自己无法称义,也就不会想靠行为称义了。所以神“显明祂的义”,好叫人能“知道祂自己为义”,同时 “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”。或许有人会说:他之所以成为“义人”的关键是在于他决定要“信耶稣”,若他选择不信,那就无法成为基督徒。 他这种观念的焦点是在于“人的信”,而不是在于“神的恩典及拣选”。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! 因为我们能成为义人,都是因为神的恩典临到我们,虽然我们要“相信”才能得着耶稣的拯救,成为一位义人,但是人的信都是神所赐给。就如保罗在给以弗所教会的信件中所言:【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,这不是出于自己,乃是神所赐的,也不是出于行为,免得有人自夸。】(弗2:8-9)。因此保罗说:【既是这样,哪里能夸口呢?没有可夸的了,用何法没有的呢?是用立功之法么?不是,乃用信主之法。】称义既是因着信、本乎恩,当然没有可夸口的。而人若要靠自己,立功而达到称义的地步,这是完全不可能的。所以这里说,不是“用立功之法”,而是“用信主之法”,这就是罪人因信耶稣基督就称为义人。因此我们会信耶稣成为义人,都是因为神的恩典临到及耶稣的救赎,主权在于神,人都没有任何的功劳,要夸只能夸主,一切荣耀都要归给神!


最后保罗归纳总结之后说:【所以(有古卷作“因为”)我们看定了,人称义是因着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…。】“看定了”这是十分强的语气,表示保罗未下这结论之前早已详细考察过,所以我们绝对不可以轻忽他的结论,不去细细思考它。“不在乎遵行律法”,保罗绝不是说称义了的人可以不遵行律法,而是说“人称义不在乎遵行律法”。因为称义是在律法以外的一种恩典,是因着信、本乎恩的原则而得着的,所以说不在乎遵行律法。【难道神只作犹太人的神么?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么?是的,也作外邦人的神。神既是一位,祂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,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。】神既然不只是犹太人的神,也是外邦人的神,当然祂不但愿意犹太人得救,也愿意外邦人得救了。祂既然因那些受了割礼之犹太人的信心而称他们为义,当然也因那些未受割礼之人的信心,而称他们为义了。所以神的恩典,本来就不只给犹太人,也要给外邦人的。【这样,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?断乎不是!更是坚固律法。】我们因信称义,是旧约律法早已预告的,如今我们既领受这因信称义的真道,就是“坚固”了律法,所以因信称义不仅不会废了律法,反而是坚固了律法、成全了律法。为此,愿我们今天不但要明白因信称义的真理,并要真正的悔改信耶稣,这样我们的罪就能被耶稣的宝血洗净,得着主耶稣基督的拯救,得以白白地称义!阿们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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