圣经分卷分章注解   

霞步


雅2

【雅2: 1-26】【我的弟兄们,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,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……。】在雅各书第二章中,雅各首先对信徒提出一个警告,也是一个吩咐,他说:【我的弟兄们,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,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。】这里“我的弟兄们”,指主内弟兄姐妹。“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”,说明我们所信的主既是荣耀的,信徒无论贫富,便一同得着尊贵的身份。“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”,“便不可”,意指绝不容许,“按着外貌待人”,就是根据其所显于外表的容貌或衣装而判定尊卑、贵贱,因而给予不同的看待。在基督里并没有阶级、背景、教育、文化、性别、贫富、贵贱、衣着、长相等差别,每个人来到神面前都是根据自己与“荣耀的主耶稣基督”的关系,【在此并不分希腊人、犹太人、受割礼的、未受割礼的,化外人、西古提人,为奴的、自主的,唯有基督包括一切,又住在各人之内。】(西3:11)


【若有一个人带着金戒指,穿着华美衣服,进你们的会堂去;又有一个穷人穿着肮脏衣服也进去;你们就看重那穿华美衣服的人,说:‘请坐在这好位上’;又对那穷人说:‘你站在那里’,或‘坐在我脚凳下边。’这岂不是你们偏心待人,用恶意断定人吗?】雅各在这里举出一个例子:“若有一个人带着金戒指,穿着华美衣服,进你们的会堂去”,当时人“带着金戒指”,是炫耀财富的一种风尚,许多人在每根手指上都戴金戒指,甚至在同一指头上有复数的戒指,以示其财富过人,还有人以手上所戴金戒指的质量,来衡量他在社会上的地位。“穿着华美衣服”,就是穿着闪闪发亮的贵重衣服。这些都是显示其身份乃属富贵人家。“进你们的会堂去”,“你们”,指犹太信徒。“会堂”是犹太人敬拜的场所,在此是指信徒聚会的地方,表明当时犹太信徒还没有完全与犹太教分开,还沿用犹太教的“会堂”称呼。“又有一个穷人穿着肮脏衣服也进去”,“穿着肮脏衣服”,指没有经常换洗的外袍,穿这样衣服的人,当时被人视为贫贱人家。“你们就看重那穿华美衣服的人,说:‘请坐在这好位上’”,“看重”,是指用一种特别的眼光看待。“那穿华美衣服的人”,是指身份乃属富贵人,”请坐在这好位上”,指会堂中离献祭处近旁的座位,被视为上座,相当于今日的特别“位子”。“又对那穷人说:‘你站在那里’,或‘坐在我脚凳下边’”,“你站在那里”,指离献祭处较远的地方。“脚凳”指一种矮石凳。“坐在脚凳下边”,即席地而坐。“这岂不是你们偏心待人,用恶意断定人吗?”“偏心待人”,指对不同等级的人施予不同的对待。“用恶意断定人”,就是用罪恶的思想断定人,即不但骄傲地判断人,而且是根据属世的标准来判断人。今天我们也许不会故意“按着外貌待人”,但内心却常常不知不觉地“偏心待人,用恶意断定人”,因为我们的肉体总是不愿意与“层次低”的弟兄姐妹互为肢体。


【我亲爱的弟兄们,请听,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,叫他们在信上富足,并承受祂所应许给那些爱祂之人的国吗?】“我亲爱的弟兄们,请听”,是指下面所要讲的话相当重要,他们应当注意听清楚。“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,叫他们在信上富足,并承受祂所应许给那些爱祂之人的国吗?”雅各并不是说神特别厚待“世上的贫穷人”,而是说“世上的贫穷人”也照样蒙神“拣选”,贫穷的信徒和富足的信徒都同样蒙神赐给信心,一样“在信上富足”,“并承受祂所应许给那些爱祂之人的国”,所以我们不可“按着外貌待人”。【你们反倒羞辱贫穷人。那富足人岂不是欺压你们、拉你们到公堂去吗?他们不是亵渎你们所敬奉(所敬奉:或译被称)的尊名吗?】雅各在此责备并警告那些“羞辱穷人”的人,他们讨好“富人”,也未必能从他们得到什么好处,且反而常受他们的“欺压”,这是教会倚靠人的钱财而不倚靠神的必然结果。“拉你们到公堂去吗?”“公堂”,指法庭,这种诉诸法律的行为,照理不是基督徒所该作的(林前6:1-8)。但当信徒看重外面过于里面,这样神真理的权威就不被尊重,就会堂而皇之控告弟兄。“他们不是亵渎你们所敬奉(所敬奉:或译被称)的尊名吗?”“他们”,指富足人。“亵渎”,就是用言语毁谤,用行为侮辱主的名。今天在教会中就有倚靠钱财而不倚靠神的“富足人”,他们连主的名被侮辱也不顾念。而当信徒面临经济方面的试炼时,很可能倾向于巴结富人、轻看穷人,结果却是同时失去这两群人,不但失去所歧视的穷人,也得不着所偏待的富人,因为奉承和巴结并不能使富人信主。信徒和教会若是看上了某人的钱包,不但不能将真道传给他,反而会让自己【沾染世俗。】(1:27)


【经上记着说:‘要爱人如己。’你们若全守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。但你们若按外貌待人,便是犯罪,被律法定为犯法的。】“经上记着说:‘要爱人如己‘”。引自利未记19:18,是律法的总纲之一(太22:37-40)。“你们若全守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”,这是说“要爱人如己”,是“至尊的律法”,因为在对待人方面这是最大的“诫命”。“但你们若按外貌待人,便是犯罪,被律法定为犯法的”。因为这样作便违反爱心的原则,爱既是律法的总纲,那么违背爱的原则,就“律法定为犯法的”。所以“按着外貌待人”就不是“爱人如己”,而是违反了律法,乃是“犯罪”。【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,只在一条上跌倒,他就是犯了众条。原来那说‘不可奸淫’的,也说‘不可杀人’;你就是不奸淫,却杀人,仍是成了犯律法的。】“因为”表明,下面的话是解释“被律法定为犯法”的理由。“全律法”,意指全部的律法。“只在一条上跌倒”,“一条”在此特指“要爱人如己”,那“至尊的律法”。“他就是犯了众条”,这是强调律法的整体性,只要违犯律法的一条,便是违犯了律法的全部。律法有如环环相连的铁链,只要破坏其中任何一个环节,便是破坏了整条铁链。因此我们若“按着外貌待人”,便是违犯了“爱人如己”,而只要违犯律法的一条,便是违犯了律法的全部。“原来那说‘不可奸淫’的,也说‘不可杀人’;你就是不奸淫,却杀人,仍是成了犯律法的”。律法中的每一条诫命都是神颁布的,“不可奸淫”,这是旧约十诫中的第七诫(出20:14),“不可杀人”,是第六诫(出20:13)。这两条诫命和其他律法一样,无论违反了哪一条,都是不顺服神,在神面前便为有罪。【你们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,就该照这律法说话行事。】“你们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”,是指律法的主要目的是将人引到基督那里(加3:24),而基督却释放人、使人得以自由(加5:1),故律法的本意不是要捆绑人,乃是要使人得以自由,因此称之为“自由的律法”。信徒“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”,就更有责任“照这律法说话行事”,因为我们将来在基督台前是【按着本身所行的】(林后5:10)受审判。【因为那不怜悯人的,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;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。】这是特意提醒那些按外貌轻看别人的人,如果他们“不怜悯人”,神也以同样的态度来对待他们,即“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”,他们的处境就不堪设想了。这样信徒就该用神的怜悯,去怜悯人,而不该区分贫富贵贱。“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”,因为一个真心“怜悯人的”,是因着承认自己也是需要被“怜悯”的罪人,所以神也会按照怜悯的原则审判我们。因此我们都要以怜悯的心待人,并且不可按外貌待人,这样在审判的日子,神就以怜悯恩待我们。


【我的弟兄们,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,却没有行为,有什么益处呢?这信心能救他吗?】这里的“若有人”,是指自认为是基督徒的人。“说自己有信心”,即自认为自己是有信心的人。“却没有行为,有什么益处呢?这信心能救他吗?””没有行为”,指没有与信心相称的行为。“有什么益处呢?”答案肯定是“没有益处”。“这信心能救他吗?”“这信心”指不能产生行为的假信心,是死的信心,所以答案是一定不能救,这是很严肃的问题。这种人自以为有信心,但这不是真信心,真信心是必有行为的信心。因为真正使人称义、得救的信心是神所赐的(弗2:8),是【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】(加5:6),就必定会产生顺服神旨意的“行为”。如果你的信心带不出好的行为,它一定是假的信心。【若是弟兄或是姐妹,赤身露体,又缺了日用的饮食;】雅各又举出一个实例:“若是弟兄或是姐妹,赤身露体,又缺了日用的饮食”。“弟兄或是姐妹”,指在身边常有接触来往的主内信徒。“赤身露体”,是指衣不蔽体,不够御寒,并非真正完全裸身。“又缺了日用的饮食”,就是连基本三餐所需都成了问题。【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:‘平平安安地去吧!愿你们穿得暖,吃得饱’,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,这有什么益处呢?这样,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。】“你们中间”,是指在教会里面。“平平安安地去吧,愿你们穿得暖、吃得饱”,若只说空洞的祝福,即使这祝福确实是出于真心,却不“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,这有什么益处呢?”这不但对他人无益,因为不能提供他人身体所需的,也不能给自己带来益处,因为不能救自己。因此雅各说:“这样,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”。信徒的“行为”不是重生得救的根据,而是印证我们的“信心”,但“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”,就是没有得救的功效。


【必有人说:‘你有信心,我有行为;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,我便借着我的行为,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。’】“必有人说”,这是假设有一个和雅各不同意见的人,说出其看法。“你有信心,我有行为”,这里是将信心和行分割,就是信心并不需要行为,行为也不需要信心。“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”,这是你不能办到的,因为信心是肉眼看不见的。叫别人知道你有信心的唯一方法,就是在生命中表现的好行为。“我便借着我的行为,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”,这里表明人可以借着他的“行为”,把信心给人看,因为真信心必会有好行为,这是不可分割的。于是雅各又给出一个例子:【你信神只有一位,你信的不错;鬼魔也信,却是战惊。】“你信神只有一位”,就是相信独一的真神,“你信的不错”,这是正确的。“鬼魔也信”,“鬼魔”,指撒但手下的邪灵和污鬼。鬼魔也相信宇宙中只有一位真神,牠们甚至比十二门徒更认识基督(可1:24),但牠们并不顺服神的权柄(太8:29)。“却是战惊”,指对神畏惧,因为知道神的权能,也知道神将会对牠们施行审判,但牠们仍旧不顺服神。所以若人对神的信心只有头脑上的认知,它与“鬼魔的信”并没有两样。真正的信心,不单是“信神只有一位”,我们还须对神有顺服的行为。因此真实的信心是有行为的信心,真实的信心必然有荣神益人的好行为。不然,信心若没有行为,那就是死的信心,是鬼魔的信心,也是灭亡的信心。


因此雅各说:【虚浮的人哪,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?】“虚浮的人哪”,是指认为“信心”可以不必带出“行为”的人。

“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?”宣称自己有信心,却显不出信心行为的人,他们的“信心是死的”。雅各就用两个旧约的例子说明什么是真实的信心,【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,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?可见,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,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。】“我们的祖宗”,即指犹太人的祖宗,犹太人以身为亚伯拉罕的子孙为荣(太3:9)。亚伯拉罕在以撒出生之前,就已经【因信称义】(罗4:11),【亚伯兰信耶和华,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。】(创15:6)而亚伯拉罕后来“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”,是“因行为称义”,是用“行为”印证他的信心。亚伯拉罕既是真信心,而真信心又必定有行为。“可见,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”,是指信心与行为相辅相成。“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”,是指信心必须借表现出其行为,才得算为完全。【这就应验经上所说:‘亚伯拉罕信神,这就算为他的义。’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。这样看来,人称义是因着行为,不是单因着信。】“这就应验经上所说”,下面的话引自创世记25:6,“亚伯拉罕信神,这就算为他的义”,是指亚伯拉罕在献以撒的事上,完全证实了神因他的信就算他为义。“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”,有行为的信心,不但使他被神称义,且使他成为神的“朋友”,即亚伯拉罕与神关系亲密。而被称为“神的朋友”,这是人能得着的最高荣誉。“这样看来,人称义是因着行为,不是单因着信”。亚伯拉罕因信被神算为义,但这信若不能产生行为,那就是不信。而这里“人称义是因着行为”,和保罗说的【人称义是因着信,不是因着行为】(罗3:28)并不冲突,因为保罗强调得救是因着信,不是出于行为,但也说救恩的目的乃是【为要叫我们行善,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。】(弗2:8-10)可见他也认为信徒得救以后必须有好行为。


【妓女喇合接待使者,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,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吗?】“妓女喇合接待使者”,指耶利哥城的妓女喇合,隐藏以色列两个探子的事(书2:1-4)。“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”,指她用绳子将二人从城墙上缒下去,且指示他们往山上隐藏三天后才走的事(书2:15-16),喇合是因着信而愿意冒险(书2:9-13)。“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吗?”是指她善待以色列探子的行为乃出于信心(来11:31),故蒙神称义。亚伯拉罕和和喇合,都因他们各自的信心和由信心而来的行动,都蒙受神的悦纳,被神称为义人。因此雅各最后说:【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,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。】“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”,指灵魂一旦离开了身体便是死人一个,身体就变成了尸体。“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”,指不能显出行为的信心也是死的信心。因此真“信心”必然有“行为”,正如活人里面必然有“灵魂”一样。人若要进入神的国,只需要信心、只根据恩典(罗4:5)。但已经进入神国的人,必然会因着信心生发行为、回应恩典。为此,愿我们今天都要有真实的信心,这样我们必然有荣神益人的好行为!阿们!


<信徒不可按外貌待人>

读经【雅2: 1-13】【我的弟兄们,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,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……。】在雅各书第二章的这段经文中,雅各告诫信徒不可按外貌待人,他说:【我的弟兄们,我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,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。】这里雅各说到信徒不可按外貌待人的理由是,因为“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”,这就是说,因为他们所信的是“荣耀的主耶稣基督”,这样我们的弟兄无论是富有或贫穷,在耶稣里都得到尊贵的地位和身份,因此我们就不可按外貌待人。接着雅各就举出一个例子:【若有一个人戴着金戒指,穿着华美衣服,进你们的会堂去,又有一个穷人,穿着肮脏衣服也进去;你们就重看那穿华美衣服的人说:‘请坐在这好位上’,又对那穷人说:‘你站在那里’,或‘坐在我脚凳下边’,这岂不是你们偏心待人,用恶意断定人吗?】雅各所举的例子,讲到信徒在教会中以外貌待人,以“衣服华美”或“肮脏”来判断人,对富有的人和贫穷的人两极对待。从前衣着可以代表一个人是否富有,因为服装是一项很昂贵的支出。穷人普遍衣衫褴褛,富人大多衣着华丽。然而从穿着来判断一个人之身价的现象,从古时到今日,几乎都一直如此。人之所以以貌取人,是因为穷人使人感到不舒服,人太渴望想成为富足的人,希望能够通过和富人交往来结束自己贫穷的处境。还有些人自命不凡,以为自己特别高贵,就看不起比自己低下的人,觉得只有上等人才配与自己交往。这些动机都是错误的,都是神所不喜悦的。在现在的教会中,虽或没有在聚会的地方另设富人的高位,但在教会人事的组织和权力方面,却常常把富有的人安置在高位上,让他们很快就担任教会中的重要职位,而不问他们的灵性情形怎样;相反的,贫穷的信徒,虽或真诚爱主,却只有很少的机会负责重要的工作,即或当选教会执事,他们的意见也不受人尊重。这种情形,不但不合圣经的要求,而且阻碍圣工,使教会渐渐世俗化。因此雅各说:“这岂不是你们偏心待人,用恶意断定人吗?”“偏心待人”,就是在教会中对那些有一定财富、地位、职位、权位、名望、外表、影响的人给予特别的关注、礼遇甚至讨好。而对那些在各方面处于劣势或贫穷的人则显出傲慢、轻视和不屑。“恶意断定人”,是用罪恶的歧视断定人。这个世界充满偏见和歧视,但信徒在耶稣基督里,不可按着外貌待人,因为神不以貌取人,从不偏待人。【耶和华你们的神祂是万神之神,万主之主,至大的神,大有能力,大而可畏,不以貌取人。】(申10:17)【你们作主人的待仆人,也是一理,不要威吓他们。因为知道他们和你们,同有一位主在天上,祂并不偏待人。】(弗6:9)神对人的心意,向来是要人彼此相爱、平等互助,但人所行的总是相反,甚至教会里也不能幸免,因此雅各告诫信徒说,你们“不可按着外貌待人。”


接着雅各说:【我亲爱的弟兄们,请听,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,叫他们在信上富足,并承受他所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国吗?】神拣选贫穷人,让他们在信上富足,“并承受他所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国”。这是神待人的原则,不是根据人的贫富,而是根据人“爱祂”的程度而定,因为神所应许给人的属灵福气,是不分贫富的。【你们反倒羞辱贫穷人。那富足人岂不是欺压你们,拉你们到公堂去吗?他们不是亵渎你们所敬奉(“所敬奉”或作“被称”)的尊名吗?】信徒“羞辱贫穷人”,是与神的拣选背道而驰的。雅各又指出他们讨好富足的人,未必能从他们得到什么好处,反而常受他们的欺压。这是教会倚靠人的钱财而不倚靠神的必然结果,会受富人的支配,看他们的脸色,神真理的权威不被尊重,甚至连祂的名受到亏损也不被顾念。如果我们曾经羞辱贫穷人,讨好富足的人,求主赦免我们,并要让我们不再按外貌待人。雅各又说:【经上记着说:‘要爱人如己。’你们若全守这至尊的律法,才是好的;但你们若按外貌待人,便是犯罪,被律法定为犯法的。】“经上记着说:‘要爱人如己‘”。引自利未记19:18,是律法的总纲之一(太22:37-40)。这里说“要爱人如己”是“至尊的律法”,因为在对待人方面这是最大的“诫命”。“但你们若按外貌待人,便是犯罪,被律法定为犯法的”。因“按外貌待人”,是违反爱心的原则,爱既是律法的总纲,概括律法和先知的一切道理,那么违背爱的原则,当然就是犯法了。由此可见,信徒的行事以爱为准则,因为一切不合爱心原则的事都是罪,正如按外貌待人。今天世人凭外貌待人乃是很普遍的现象,无论在商场,在职场,当人穿名牌衣服时,对方就会点头哈腰,反之却是不屑一顾。我们虽不会仅按人的衣着华美或简朴的外貌待人,但若将外貌引伸到为学识地位上来说,我们就会因着这些因素而偏待人,就如:身份、学历、职业、面貌身态、文化背景、子女的成就等。但我信主的人不可受世俗的影响像凭外貌待人,我们就要好好地省察自己,是否受世俗的影响按外貌待人?若是,就要赶快悔改,并要知道“按外貌待人,便是犯罪”,我们就要按“爱人如已”的教导去行,因这是至尊的律法!


随后雅各说:【你们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,就该照这律法说话行事。】这“使人自由的律法”,就是爱的律法。我们既然因基督的爱,把我们从律法的咒诅下赎出来(加3:13),使我们在恩典之下,按着爱的律法受审判(约13:34),这样我们就当照基督的爱律去说话行事,我们就不可再以人的外貌待人,不可重富轻贫,从而偏待人,而是对他人要有怜悯,【因为那不怜悯人的,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;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。】本来我们按神律法该受审判,却得到了神的怜悯,这样我们若不怜悯人,将来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。而按外貌待人就是不怜悯人的行为,也是缺乏爱的表现。因为我们没有怜悯人,没有爱人,所以也要受到无怜悯的审判,所以那不怜悯人的别想在受审判时蒙怜悯!神若不以怜悯,而是要按公义来审判我们,有谁能站立得住呢?结局可想而知。但“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”,意思就是当我们怜悯人,对那些不如自己的人,不是轻视他们,而是怜悯他们,那么将来在审判的日子神就以怜悯恩待我们,这就是“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”,怜悯超越审判。为此,愿我们今天都要常常想起神的话:“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”,并要以怜悯的心待人,而我们今天怜悯人,对于将来的审判是夸胜的!阿们!


<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>

读经【雅2: 14-26】【我的弟兄们,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,却没有行为,有什么益处呢?这信心能救他吗?……。】在雅各书第二章的这段经文中,雅各阐明了信心与行为的关系,并且得出结论:“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”。雅各首先说:【我的弟兄们,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,却没有行为,有什么益处呢?这信心能救他吗?】雅各针对“有人”说的话提出问题,当时的信徒以为既不必靠行为得救,就不必有好行为。另外在教会中可能有些人自以为有信心,实际上却没有信心,因为他所有的只是没有行为的信心。因此雅各清楚的指出,“没有行为”的“信心”是假信心,是死的信心,所以答案是:假信心不但无益也不能救人。这里的“行为”是人因信得救以后,因为生命的改变而产生出来的好行为,即新生命结出的果子。因此你称义之后,得救之后,不可能没有任何好行为,因为真正使人称义、得救的信心是神所赐的(弗2:8),如果说你有了这种信心却没有好行为,证明你没有真实得到这个信心。“这信心能救他吗?”没有行为的信心,不能救他。所以雅各没有说神所赐的信心、真正的信心不能救他,而是说没有行为的信心不能救他。雅各知道这些道理不太容易懂,他就举了一个实例来告诉我们,为要叫我们从中受警戒。他说:【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体,又缺了日用的饮食,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,'平平安安地去吧!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',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,这有什么益处呢?】这是一个很生动的例子,说明没有行为的信心的虚假。贫穷的肢体需要你用物质帮助他,可是你只对他说些属灵的空话,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,他照样赤身露体,缺少日用的饮食,就没有任何的益处。而会说很有爱心,很属灵的话,却没有行动去帮助需要的人,这种情形也经常发生在我们身上。当主内肢体遇到困难时,我们常常说一些“这一定有神的美意”、“神会保守你”等空洞的话语,最多再加上一句,“我会为你祷告的”,然后就匆匆离去,事后是否祷告、祷告几次就难说了,这对需要帮助的肢体有什么益处呢?因此约翰一书 3:17-18 说:【凡有世上财物的,看见弟兄穷乏,却塞住怜恤的心,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?小子们哪,我们相爱,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,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。】因此雅各得出的结论是:【这样,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。】这表明行为要和信心并行,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。所以只在言语和舌头上,不在行为和诚实上的信心,没有人可以借它得救。


雅各又指出:【必有人说:‘你有信心,我有行为。’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,我便借着我的行为,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。】这里清楚的表明,行为与信心是无法分开的,没有好行为,就没有真信心。“你说你有信心”,除非你能表示出来,否则无人知道你有信心。因为信心在内,行为在外,信心人看不见,而行为人能看见,所以不能看见的信心要借能看见的行为表现出来。如果没有好行为,就没有真信心。接着雅各就将有些人的信心跟鬼魔的信心相比较:【你信神只有一位,你信的不错;鬼魔也信,却是战惊。】“你信神只有一位”,也就是信独一的真神,这是正确的。然而“鬼魔也信”,指鬼魔也相信宇宙中只有一位真神。马太福音8:28-34记载,当耶稣到了加大拉人的地方,附在人身上的污鬼看见耶稣后便惊慌地喊到:【神的儿子,我们与你有什么相干?时候还没有到,你就上这里来叫我们受苦吗?】鬼魔虽然知道天地之间有一位神,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,然而牠们并不顺服祂。魔鬼也知道耶稣基督第二次来时要施行审判,审判的结果是,牠和所有属牠的邪灵和污鬼都会被丢在地狱中,经受永恒的煎熬,因而“战惊”。雅各用“鬼魔也信”来作例子,指出那些说自己有信心而没有相应行为的人,他们的信心和魔鬼的信心没有什么两样,这是何等震惊话。可见这是一个十分严重的例子,就是要信徒警醒、谨慎和反思,如果我们只有信心却没有行为,我们的信与魔鬼的信没什么两样。我们不是靠行为得救,但一个得救的人一定会有好行为。好行为不是得救的条件,却是得救的结果,真信心就能有好行为,从好行为就可以查验我们是否有真信心。所以雅各说:【虚浮的人哪,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?】这里说“没有行为的信心”,不是真的信心,而是“死”的信心。


为什么今天许多基督徒和世人似乎没有分别?因为这些人虽然已懂得在得救真理中关于“因信称义”这一方面的道理,却还不明白得救真理中关于“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”道理。人得救完全因相信耶稣,不靠任何行为。然而,一个真正悔改信主的人,是一个已被圣灵重生、得到神所赐的新生命的人,言行举止就会有新生的式样,就会有好行为。因此主耶稣教导门徒:【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,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,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。】(太5:16)。使徒彼得也说:【你们在外邦人中,应当品行端正,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,因见你们的好行为,便在鉴察的日子,归荣耀给神。】(彼前2:12)使徒保罗强调信心但也讲行为,他有关信心和行为的教导,在以弗所书2:8-10有很清楚的概括:【你们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着信,这并不是出于自己,乃是神所赐的。也不是出于行为,免得有人自夸。我们原是祂的工作,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,为要叫我们行善,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。】保罗前面讲“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”,后面讲“为要叫我们行善”,因此当我们宣称自己已经信主,可是在信主之后,却没有任何好行为,我们敢确认自己是真正得救的吗?答案是一定不能救,这是很严肃的问题。假使你真的得救,你不可能没有任何好行为出来。若你真的有信心,必会产生出好行为,因为真实的信心,是改变生命的信心。所以从好行为就可以知道我们的信心不是死的,而是真实的信心!人的好行为,不是得救的先决条件,却是得救的必然结果,


雅各为了说明什么是信心须与行为并行,他就举了亚伯拉罕和喇合这两个人的实例。他说:【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,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?】亚伯拉罕献以撒是在亚伯拉罕因信称义之后。创世纪22:1说:【这些事以后,神要试验亚伯拉罕,就呼叫他说…。】这说明了神要亚伯拉罕献以撒的目的,不是要他凭着献以撒称义,而是要“试验”他那已称义的信心。希伯来书11:17说:【亚伯拉罕因着信,被试验的时候,就把以撒献上,这便是那欢喜领受应许的,将自己独生的儿子献上。】因亚伯拉罕有信心,所以当神试验他,叫他把独生儿子以撒献上时,他因相信神,就坦然无惧地顺服祂。亚伯拉罕就用他的行为证明了他的信心,所以雅各说亚伯拉罕“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?”亚伯拉罕把他的独生子以撒献到坛上,这种由信心带出的行为,就是“因行为称义”。因信心和行为在亚伯拉罕身上得到完美的结合,所以雅各说:【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,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。】这意思就是人的信心必须和人的行为并行,而且信心必须借表现出的行为,才得“得完全”。【这就应验经上所说:‘亚伯拉罕信神,这就算为他的义。’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。】亚伯拉罕在献以撒的事上,完全证实了神因他的信就算他为义,因他所有的是真正的信心,是有行为的信心,这就解释了“因行为称义”的意义。“又得称为神的朋友”,有行为的信心,不但使亚伯拉罕被神称义,且使他成为神的“朋友”,使他在神前的地位提高,与神的关系继续进深。【这样看来,人称义是因着行为,不是单因着信。】雅各在这里说“人称义是因着行为”,和保罗说的【人称义是因着信,】(罗3:28)并不彼此冲突,因为保罗强调的是,人得救必须凭信心、靠恩典,雅各则强调,一个人信主后,应该用好行来证明自己是真正得救了的人。“不是单因着信”,说明我们的信心必须由好的行为来证明,所以信心要由行为来显明。


【妓女喇合接待使者,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,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吗?】妓女喇合是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占领耶利哥城过程中的一位重要人物。那时约书亚差遣两个探子进入耶利哥城,当他们被追捕的时候,喇合将他们隐藏起来。因为喇合曾经听闻以色列的神的作为,她就对那两个探子说:【我知道耶和华已经把这地赐给你们,并且因你们的缘故我们都惊慌了。这地的一切居民,在你们面前心都消化了…我们一听见这些事,心就消化了。因你们的缘故,并无一人有胆气。耶和华你们的神,本是上天下地的神。现在我既是恩待你们,求你们指着耶和华向我起誓,也要恩待我父家。】(书2:9-12)当时迦南的各国都已经听说过耶和华神所行的事,他们只恐惧战兢,但喇合就相信了,而且她将自己的信心付诸实践,她将自己的生命交在神的手中,相信神会拯救她,神的确拯救了她。当以色列人攻打耶利哥的时候,只有喇合的房子没有倒塌,她和她的一家都得救了。喇合因着她的信心和行动,救了她父亲的全家,后来喇合又嫁给了据信是两个探子之一的撒门,成为大卫王的祖先,也荣登弥赛亚的家谱。从妓女喇合的例子中可知,她的行为也是来自于对耶和华神的信心。喇合因信接待以色列的探子,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,不惜背叛自己的民族与信仰,她的信心是有行为的信心,也是能让她和一家人得救的信心,因此她的信心是真实的。雅各列举的亚伯拉罕和喇合这两个例子:一个是犹太人,一个是外邦人;一个是敬虔的人,一个是犯罪的人。然而因着他们各自的信心和由信心而来的行动,他们都蒙神的悦纳,被神称为义人。在这段经文中,雅各三处提到人因行为称义:“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,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?”还有“这样看来,人称义是因着行为,不是单因着信”,“妓女喇合接待使者,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,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吗?”雅各又重复的说:“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”、“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”,这是此段经文的主题。因此雅各最后所作的结论是:【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,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。】人之所以成为活人,是因为他里面有灵魂,没有灵魂的身体是死的,同样没有行为的信心也是死的,这是圣经给我们的提醒。为此,愿我们今天都要让神的话语进入到我们生命里边,我们不但要知道信心必须与行为并行,并要谨记“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”,我们就要用好行为来印证我们的信心!阿们!




Share by: